鞍山经济开发区化工产业园地质灾害危险评估报告和压覆矿产评估报告项目竞争性磋商
鞍山经济开发区化工产业园地质灾害危险评估报告和压覆矿产评估报告项目竞争性磋商
公告信息: | |||
采购项目名称 | 鞍山经济开发区化工产业园地质灾害危险评估报告和压覆矿产评估报告项目 | ||
品目 | 服务/商务服务/资产及其他评估服务 | ||
采购单位 | 鞍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
行政区域 | 经济开发区 | 公告时间 | 2022年09月30日16:45 |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 | 2022年10月08日至2022年10月12日 每日上午:8:00 至 12:00下午:13:00 至 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 ||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 | 辽宁智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或网络领取(领取方式联系采购代理机构) | ||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 | 2022年10月18日09:00 | ||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 | 辽宁智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或网络领取(领取方式联系采购代理机构) | ||
预算金额 | ¥11.******万元(人民币) | ||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 |||
项目联系人 | 汪明頔 | ||
项目联系电话 | 0412-******* | ||
采购单位 | 鞍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 ||
采购单位地址 | 鞍山市铁西区建设大道709号 | ||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 | 钱科森0412-******* | ||
代理机构名称 | 辽宁智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 ||
代理机构地址 | 鞍山市铁西区千山西路31号江苏大厦4层 | ||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 | 汪明頔0412-******* |
项目概况
鞍山经济开发区化工产业园地质灾害危险评估报告和压覆矿产评估报告项目 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辽宁智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鞍山市铁西区千山西路31号江苏大厦4层)或网络领取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0月1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ZHCG*******
项目名称:鞍山经济开发区化工产业园地质灾害危险评估报告和压覆矿产评估报告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1.******0 万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如有):11.******0 万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通过资料收集、环境地质调查等工作,调查分析项目区各类地质灾害的发育程度、危害程度和诱发因素,对项目区各类地质灾害危险性进行现状评估、预测评估和综合评估,编制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报告;通过资料收集、野外调查等工作,对项目区压覆矿产情况进行分析评估,编制压覆矿产资源评估报告。招标范围:编制鞍山经济开发区化工产业园地质灾害危险评估报告和压覆矿产评估报告。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10天内完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备地质灾害防治勘查甲级资质证书。在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未被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0月08日至2022年10月12日,每天上午8:00至12:00,下午13: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辽宁智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鞍山市铁西区千山西路31号江苏大厦4层)或网络领取
方式:现场领取或网络领取(在获取采购文件规定时间内将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的材料扫描件发送至采购代理机构指定邮箱*********@qq.com,邮件标题统一格式为“项目名称+供应商名称 + 联系人姓名+ 联系方式”,提交报名资料并与招标代理机构确认合格后方可参与本次采购项目)。
售价:¥500.0元(人民币)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智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或网络领取(领取方式联系采购代理机构)
五、开启
时间:2022年10月18日 09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智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或网络领取(领取方式联系采购代理机构)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 称:鞍山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鞍山市铁西区建设大道709号
联系方式:钱科森041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 称:辽宁智宏建设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 址: 鞍山市铁西区千山西路31号江苏大厦4层
联系方式:汪明頔041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汪明頔
电 话: 04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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