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专家:
根据《上海市市场监管局 江苏省市场监管局 浙江省市场监管局 安徽省市场监管局 关于下达2021年度第二批长三角区域统一地方标准制修订项目计划的通知》(沪市监标技〔2021]918号),《重型柴油车排放远程监控数据评价要求》已按标准制定程序要求完成征求意见稿,为进一步完善标准的相关内容,按照《安徽省地方标准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现公开征求意见。
请于2022年10月30日前,将《安徽省地方标准征求意见表》以邮寄或电子邮件形式反馈给联系人,逾期不复函,视为无异议。
联系人、联系方式、电子信箱、通信地址详见征求意见表。
附件1?重型柴油车排放远程监控评价技术要求 (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2 重型柴油车排放远程监控评价技术要求(编制说明).doc
????附件3 安徽省地方标准征求意见表.doc
2022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