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资兴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教育信息化建设
2021年资兴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教育信息化建设
2021年资兴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教育信息化建设更正公告
公告日期:2022年09月30日
一、项目名称:2021年资兴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教育信息化建设(第二次)
二、政府采购编号:资兴市财采计[2022]022号、采购代理机构编号:HNXXZG2022-ZX-004
三、首次公告日期:2022年9月14日
四、更正内容:
1.将原招标文件中第五章采购需求第二节技术要求中第一项“触摸一体机”中“2.屏体亮度≥400cd/M2,对比度≥4000:1,最大可视角度≥178度。”修改为“屏体亮度≥300cd/M2且不大于400cd/M2,对比度≥4000:1,最大可视角度≥178度。”
2.将原招标文件中第五章采购需求第二节技术要求中第一项“触摸一体机”中“9、交互平板有悬浮菜单,可通过两指调用到屏幕任意位置,有启用应用软件、随时批注、擦除等功能,并可根据教师教学需要自定义;悬浮菜单中的信号源支持自定义修改且可一键直达常用信号源(提供具有CNAS标识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修改为交互平板有悬浮菜单,有启用应用软件、随时批注、擦除等功能,并可根据教师教学需要自定义;悬浮菜单中的信号源支持自定义修改且可一键直达常用信号源(提供具有CNAS标识的检测报告复印件加盖公章)
3.将原招标文件商务部分评审标准表中售后服务的评价内容第1项修改为“根据投标人对本项目售后服务方案(须注明质保期和服务响应时间、售后服务体系、服务方式、服务团队、服务内容、服务流程、服务计划等阐述详尽,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计14分,有不合理项、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或缺漏项的每处扣2分,扣完为止。不合理是指:内容逻辑混乱,前后内容无法连贯,内容前后矛盾,不符合相关的国家、行业标准。
4.将本项目原投标保证金交纳截止时间顺延至:2022年10月18日9时30分前(含),以保证金托管专户到账为准。
5.将本项目原提交投标文件的投标截止时间顺延至:2022年10月1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超过截止时间的投标将被拒绝。
6.将本项目原开标时间顺延至:2022年10月18日9时30分(北京时间);开标地点修改为:郴州市市民服务中心4楼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一开标室。
原招标文件其他内容不变,投标保证金金额及账号不变。
本更正公告为招标文件的组成部分,招标文件中涉及上述内容及评分细则分值的均已作相应调整和修改,具体详见修改后上传的招标文件。修改、澄清后的招标文件请投标人自行在以上网站下载或查阅,恕不另行通知,如有遗漏投标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最新动态将通过湖南省郴州市政府采购网、郴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等渠道发布,请各潜在投标人及时关注。
五、采购人及其委托的采购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和联系方法
1、采购人信息
(1)名 称:资兴市教育局
(2)地 址:资兴市阳安路
(3)联系人:张旭辉
(4)电 话:137*****900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1)名 称:湖南新星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地 址:资兴市晋宁路491-2号二楼
(3)联系人:文慧
(4)电 话:0735-*******
暂无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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