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利油田莱113块沙四上二氧化碳驱提高采收率先导试验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广利油田莱113块沙四上二氧化碳驱提高采收率先导试验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广利油田莱113块沙四上二氧化碳驱提高采收率先导试验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公告(二次)
1.招标条件广利油田莱113块沙四上二氧化碳驱提高采收率先导试验工程已由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以《关于广利油田莱113块沙四上二氧化碳驱提高采收率先导试验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胜油公司发计字〔2022〕80 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东辛采油厂,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东辛采油厂,招标代理机构为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胜利分部。广利油田莱113块沙四上二氧化碳驱提高采收率先导试验工程设计采购施工(EPC)总承包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建设地址: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
2.2标段划分:一个标段。
2.3标段合同估算金额:4900万元(不含税)。
2.4招标范围:广利油田莱113块沙四上二氧化碳驱提高采收率先导试验工程(3井式调压计量撬1座、二氧化碳高压加注管线3.48千米,50立方米液态二氧化碳卧式低温储罐撬1座;3台电磁加热器撬,柔性复合管集输管线5.7千米;三项分离器3座,提升泵3台,变压吸附撬块1座,解析气压缩机2台,抽气压缩机2台,汽提塔撬块1座、压缩撬及脱水液化撬等;配套建设土建工程及供配电、道路、自控、通信系统等)工程勘察、测量、详细工程设计、物资采购、工程施工、投产试运、交工验收、工程保修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投标人基本资格条件(适用于投标人同时具备的情形):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企业法人;
(2)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设计资质证书:
①石油天然气(海洋石油)行业油田地面专业甲级(含)以上设计资质证书;
②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压力管道设计GC1级),或有效的特种设备设计许可证(压力管道GC1级);
(3)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相应施工资质证书:
①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含)以上施工资质证书;
②特种设备生产许可证(工业管道安装GC1),或有效的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压力管道GC1级);
③安全生产许可证。
(4)持有质量管理、环境管理、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认证证书。
(5)投标人2017年以来有石油化工工程以下项目业绩:
①单项合同金额≥3000万元的BEPC或EPC总承包项目业绩;
②单项合同金额≥250万元的设计项目业绩;
③单项合同金额≥2000万元的施工总承包项目业绩
(6)财务状况良好,具有足够资产及能力并有效地履行合同。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并满足下列要求:
3.2.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照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3.2.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其他形式的联合体其成员资质按照联合体协议约定的分工认定。
3.2.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参加投标。联合体成员数量为一名。
3.2.4项目经理由联合体牵头方人员担任。
(1)设计单位须具备第3.1(1)、(2)①②、(4)、(5)①②、(6)项基本资格条件;
(2)施工单位须具备3.1(1)、(3)①②③、(4)、(5)③、(6)项基本资格条件。
3.3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以下人员在本项目合同期内不得兼职其他项目,人员资格要求为:
(1)项目经理持有相关专业国家注册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工程类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2017年以来有石油化工工程BEPC或EPC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3000万元)的项目经理执业业绩。
(2)设计负责人持有相关专业国家注册工程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证书;2017年以来有石油化工工程设计项目(单项合同金额≥250万元)的项目经理或设计负责人执业业绩。
(3)施工项目经理持有机电工程专业一级建造师注册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持有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2017年以来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2000万元)的项目经理执业业绩。
(4)安全负责人持有国家注册安全工程师执业证书(注册于投标人单位),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017年以来有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项目(单项合同金额≥2000万元)的安全负责人执业业绩。
3.4投标人应慎重考虑并决策是否参与本招标项目的投标。若获取了招标文件后决定不参与投标,请在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5天前书面通知招标人或招标代理机构。
4.注册、申领电子印章与招标文件及相关资料获取4.1本招标项目采用全流程电子招标投标的方式,通过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以下简称交易平台)在线完成发标、投标、评标等工作。
4.2投标人须登录交易平台进行注册、申领企业CA数字证书的电子印章(以下简称CA章)、获取招标文件等。
4.3获取招标文件、图纸等相关资料时间:
(1)获取开始时间:2022年9月30日 18:00。
(2)获取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2日 17:00。
(3)投标人应在文件获取截止时间前,按照交易平台提示支付标书款。
5.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5.1编制方式:投标文件须采用投标人文件制作工具进行编制。 5.2递交时间:投标截止时间前均可递交。 5.3投标截止时间:2022年10月21日 09:00。 5.4递交方式:登录交易平台上传(投标人应保存投标文件上传成功回执,递交时间即为上传成功回执时间)。 |
6.1开标时间:2022年10月21日 09:00。
6.2本项目远程在线开标。
7.其他7.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不作经济补偿。
7.2请投标人注意:在开标前自己的身份应对其他投标人保密。
8.招标人名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胜利油田分公司东辛采油厂;
地址: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
邮编:******;
联系人:刘晖;
电话:0546-*******;
电子邮箱:liuhui822.slyt@sinopec.com。
招标代理机构名称: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胜利分部;
地址:山东省东营市东营区济南路169号地面工程建设监督中心;
邮编:******;
联系人:徐文;
电话:0546-*******;
电子邮箱:xuwen.slyt@sinopec.com。
9.发布公告的媒介本公告同时在中国石化电子招标投标交易网(https://ebidding.sinopec.com)和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www.cebpubservice.com)上发布。
10.公告发布期限本公告发布期限:从本公告规定的招标文件获取时间起,到获取截止时间止。
招标代理机构:中国石化集团招标有限公司胜利分部
2022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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