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县白螺湖景观提升项目磋商公告青海天成
河南县白螺湖景观提升项目磋商公告青海天成
项目概况
河南县白螺湖景观提升项目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青海省西宁市海湖新区文苑路苏商大厦A座15楼青海天成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0月18日 09:00(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青海天成竞磋(服务)2022-008
项目名称:河南县白螺湖景观提升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采购需求:
合同履约期限:详见磋商文件
本项目(是)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符合《政府采购法》第22条条件,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2、信用中国(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渠道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投标截止时间前10天内)。(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各方均提供)
3、本项目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下列资质条件:
(1)供应商具备[市政工程设计专业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提供有效的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复印件)
注:本项目允许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以上资质证书由联合体各方按联合体协议书提供。
4、联合体满足以下要求:
(1)本项目允许由不同的专业资质组成联合体;
(2)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并承诺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
(4)联合体组成后不得再发生变化;
(5)联合体各方必须指定牵头人,授权其代表所有联合体成员负责投标和合同实施阶段的主办、协调工作,并应当向招标人提交由所有联合体成员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授权书;
(6)除联合体牵头人外,联合体各成员在投标、中标与项目实施过程中,仍负有连带的和各自的法律责任;
(7)投标人中标后,未经招标人书面同意,联合体的成员结构、相互关系及出资比例均不得变动;
(8)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
5、省外企业还需提供有效的省外进青建筑业企业报告;(若为联合体投标,由牵头人提供)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0月08日至2022年10月12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青海省西宁市海湖新区文苑路苏商大厦A座15楼青海天成
方式:线上或线下
售价(元):500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8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https://www.zcygov.cn
五、响应文件开启
开启时间:2022年10月18日 09:00(北京时间)
地点:https://www.zcygov.cn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
八、凡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白士堃
电 话:0973-*******
附件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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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签: 白螺湖景观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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