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法治文化警示教育实践基地(宁夏监狱法治宣传教育实践基地)一期建设项目(一标段)
宁夏法治文化警示教育实践基地(宁夏监狱法治宣传教育实践基地)一期建设项目(一标段)
宁夏法治文化警示教育实践基地(宁夏监狱法治宣传教育实践基地)一期建设项目(一标段)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关于申请批复宁夏法治文化警示教育实践基地(宁夏监狱法治宣传教育实践基地)一期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的请示已由石嘴山市审批服务管理局以石审管批字〔2022〕178号文件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石嘴山市司法局,建设资金来自资金来源为中央、自治区专项资金,招标人为石嘴山市司法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宁夏浩润佰鼎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受招标人委托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建设内容及规模:宁夏法治文化警示教育实践基地(宁夏监狱法治宣传教育实践基地)一期建设项目,新建建筑面积1515.14㎡,改建建筑面积131.66㎡。新建2#展厅、3#展厅、4#展厅、6#展厅和11#地下消防水池;改造10#设备间;加固围墙403.8m,混凝土道路硬化2000㎡,广场硬化1418㎡,混凝土路缘石1905.8m,钢结构大门1项,配套给排水,消防、暖通、电气等外网设施。本标段控制价为:*******.71元。
2.2建设地点:石嘴山市大武口区世纪大道延伸段4公里处往东3公里,宁夏石嘴山监狱原太西监狱二监区
2.3计划工期:258日历天
2.4招标范围:施工图纸及工程量清单范围内全部内。
2.5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一个标段。
一标段:2#、3#、4#、6#展厅施工及11#地下消防水池的土建部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独立法人资格,且同时具由建设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含三级)施工资质,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B类),近三年具有类似工程业绩,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须具有房屋建筑专业专业二级及以上(含二级)建造师注册证书(外省投标企业须提供相应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0月01日08时30分至2022年10月12日18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登录“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以下简称“电子交易平台”)免费下载电子版招标文件。
4.2“电子交易平台”实行CA数字证书安全登录管理。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2年10月21日09时00分,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电子交易平台”递交电子投标文件。
5.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网及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7.联系方式
招标人:石嘴山市司法局 代理机构:宁夏浩润佰鼎招标代理有限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石嘴山市大武口区嵩山路与 地址:宁夏银川市西夏区中关
长庆街交叉路口北150米 村创业大厦C座1113室
联系人:王琨 联系人:李永东
电话:0952-******* 电话:0951-*******
传真:/传真:/
电子邮件:/电子邮件:/
2022年09月30日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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