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ETC)车道系统招标公告
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ETC)车道系统招标公告
. 招标条件
黄(石)至黄(梅)高速公路电子不停车收费(ETC)车道系统(以下简称“本项目”)建设资金已由湖北黄黄高速公路经营有限公司筹措到位。招标人为湖北黄黄高速公路经营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为湖北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黄(石)至黄(梅)高速公路蕲春、黄梅入口1#,花桥、龙感湖所出口2#收费站电子不停车收费(ETC)车道系统的实施、完成及缺陷修复进行公开招标,并对投标人进行资格后审。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黄(石)黄(梅)高速公路由黄石至黄梅(主线)与黄梅至九江长江大桥(联络线)两路段组成,于1996年开始建设。主线属沪渝国道(G50)主干线在湖北省境内的东段,起点在与鄂皖交界的界子墩,与安徽省接壤,自东向西依次经过黄梅县、武穴市、蕲春县、浠水县,止于黄石长江大桥北岸桥头接线,全长110.1546公里,于1998年12月通车运营。
2.2 招标范围
2.2.1黄(石)至黄(梅)高速公路蕲春、黄梅入口1#,花桥、龙感湖所出口2#收费站电子不停车收费(ETC)车道系统。
2.2.2工程内容包含设备和软件的采购安装和系统集成,车道土建改造等配套项目以及与本路段联网收费系统联合调试、开通、试运行、培训及缺陷修复等全部服务。
2.2.3计划开工日期为2015年4月,计划工程3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监理人通知的为准),缺陷责任期24个月(含3个月试运行期)。
2.2.4本次招标划分为1个标段。
3. 投标人资格及相关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最低资质、财务、业绩要求见表1-1,并在人员、设备等方面均能满足执行本工程要求。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 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不得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次招标同一标段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将均被否决。
3.4 投标人拟选用的ETC路侧单元(RSU)需遵循国家和湖北省的相关技术规范,并通过了湖北省高速公路联网收费中心组织的入网检测认证。ETC车道主要设备(RSU)的制造商不能与其授权的代理商同时对本项目投标;投标人如为拟选用ETC路侧单元(RSU)设备的代理商的,必须提供其制造商对本项目经公证后的制造商授权。否则投标无效。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有兴趣的投标人须携带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单位介绍信或法人代表签发的授权书(原件)、经办人身份证原件及上述资料彩色复印件一套于2015年3月27日至2015年4月1日9:00~11:30和14:00~16:30到湖北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汉口办事处(武汉市硚口区建设大道316号城发大厦12楼)购买招标文件。
4.2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1000元,一律现金支付,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现场踏勘和投标预备会。投标人可自行进行考察,费用自理。在考察过程中,投标人如果发生人身伤亡、财务或其他损失,不论何种原因所造成,招标人均不负责。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4月16日9时00分,投标人应于2015年4月16日8时30分至9时30分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湖北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汉口办事处(武汉市硚口区建设大道316号城发大厦12楼)。招标人定于投标文件递交截止的同一时间、同一地址举行公开开标。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不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5.4 投标人的授权代理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和授权委托书原件出席开标会。
6. 联系方式
招 标 人: 湖北黄黄高速公路经营有限公司
地 址: 湖北省武汉市关山一路668号
邮政编码: 430074
电 话: ***-********
传 真: ****-*******
联 系 人: 贺先生
招标代理: 湖北宏大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总部地址: 武汉市洪山区珞狮南路507号南湖山庄?半岛花园60栋二楼
汉口办事处地址: 武汉市建设大道316号城发大厦12楼
邮政编码: 430030
电 话: ***-********
联 系 人: 张先生、肖女士
2015年 3月27日
表1-1 投标人最低资质、财务、业绩要求
标段
主要工程内容
最低资质要求
最低财务要求
最低业绩要求
1
包含设备和软件的采购安装和系统集成,车道土建改造等配套项目以及与本路段联网收费系统联合调试、开通、试运行、培训及缺陷修复等全部服务。
同时具备:
(1)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公路交通工程专业承包通信、监控、收费综合系统工程分项资质或机电设备安装工程专业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
(2)有效安全生产许可证。
同时满足:
(1)投标人在近三年年平均营业额不应小于0.2亿元人民币;(2)投标人2013年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不小于1。
近5年内至少完成过1条高速公路ETC车道供货(必须包含路侧单元供货与ETC联网收费车道软件)与安装、调试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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