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铁十五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办公楼装修及配套设施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中铁十五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办公楼装修及配套设施工程总承包(EPC)招标公告

中铁十五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办公楼装修及配套设施工程总承包(EPC)

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CR15G2C-BGZX-001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中铁十五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办公楼装修及配套设施工程总承包(EPC,项目业主为中铁十五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现对该项目采用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方式建设,并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2.1.1建设地点:上海市青浦区朱家角路与青泰路交叉口东南角。

2.1.2建设规模:

项目总用地面积约4500平方米,包含2幢5层商业楼,1幢3层商业楼北单元装修、安装改造等,总建筑面积约7263万平方米;配套工程包括结构加固、智能化、电力照明、给排水、空调、厨具及洁具设备工程、室外工程等,以及机动车位、非机动车位等。具体详见招标人提供的规划设计方案文本和招标文件要求。

项目立项投资950万元。

2.1.3本项目招标控制价:950万元。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不得高于此控制价,高于此控制价作废标处理。

2.1.4工期要求:5个月。

图纸设计、修改、审查时间包含在本工期要求内。

2.1.5质量要求:

(1)设计要求的质量标准:施工图纸必须符合国家、上海市发布的行业相关技术规范、标准、规程等要求,符合上海市装饰工程、安装工程设计相关规定。达到《建筑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中相应设计阶段的编制深度,并能够通过图审部门及相关专业部门的审查。其他专业工程应符合国家及地方相关规范、 标准、规程等要求。上述规范、标准、规程在项目实施工期内有变化的,按最新出台后的规定执行。

(2)施工要求的质量标准:合格。

2.1.6工程进度款的支付时间、方式:

(1)按当月实际完成且经验收合格工程量的70%支付工程进度款;

(2)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经住建部门备案完成且工程档案移交后(具备交房条件),付至交付工程合同价的85%

(3)全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满一年且审计结束后付至审定价的97%,余款在质量缺陷责任期满后按规定退还。

为方便招标人根据工程进度付款,请投标人在投标时,按单位工程分别编制工程量清单及其报价。

2.2招标范围:

2.2.1本项目采用EPC(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方式建设。

2.2.2招标范围包括:

(1)装饰工程,12#、14#楼、13#楼北单元墙面、地面、楼梯、顶棚装饰,卫生间防水、洁具,栏杆、隔断等装饰工程;

(2)结构加固工程,满足使用功能;

(3)弱电智能化工程,综合布线,48口、24口接入交换机,汇聚、核心交换机,SFP光模块,路由器,AC控制器,AP授权,室内无线AP,16口poe接入交换机,弱电机柜,信息发布终端授权,智能会议系统,报告厅投影系统,拼接屏等;

(4)室外工程,连廊,内院行车路,大门及LOGO,整体亮化及室外照明,室外监控等;

(5)厨具及洁具工程,主厨区,配膳区,凉菜区,粗加工区,洗碗间,回收口,出餐区厨具及洁具等;

(6)电力照明、给排水工程,配电箱,线管预埋,接线盒、开关盒,桥架,支架,电线、电缆;空调配管、配线、电缆;弱电线管、软管,接线盒、开关盒,网络线、电话线;开关、插座、面板、模块安装;灯具安装;室内给排水管道、阀门末端安装等;(7)空调工程、恒温恒湿空调工程,多联机,水泵,铜管及保温,线控器,风口,冷凝水管及保温,风管,制冷剂,控制线,室内机,恒温机组,风管、风口、阀件,铜管及保温,冷凝水管及保温,支架,制冷剂;排风机,换气扇;风口、风管、软管等;

(8)消防工程,消防柜,拆移消火栓箱,钢管,喷头,拆移喷头,钢管,阀门、末端,探测器,按钮,报警器,模块,拆移模块,配管、配线,调试等;

控制系统、防火门监控系统及室内外涉及的所有管网和设备);

(9)规划设计方案和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相关内容;

(10)上述红线范围内水、电及相关相关措施;

(11)确保达到交房条件而需要做的其他相关工程工作。

2.2.3投标人中标后,须完成2.2.2中要求的全部内容的:施工图设计、设备采购安装及调试、工程施工,直至竣工验收合格、整体移交、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工作,同时须配合招标人完成办理本项目报建、报批、图纸审查、相关部门结算审计等工作和招标文件与合同要求的其他资料。

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事项:

(1)要求投标人在招标人提供的“规划设计方案和本项目招标人要求”的基础上,完成招标范围内:

①招标范围内所有建筑物的装饰工程施工图设计、安装工程施工图设计、配套工程的施工图设计、及招标文件要求的其他项目施工图设计,并完成专项设计、深化设计、效果图设计,完成图审(含专家评审费);

②工程量清单及其投标报价编制;

③中标后根据图审合格的施工图,并按现行计价规范和计价文件编制项目造价;

④竣工验收阶段的设计服务、招标人与投标人认为的必须的工作。

(2)凡涉及必要的专项设计及二次深化设计所产生的设计费及其施工费用由项目中标人承担,招标人视其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另行支付。

①项目中涉及“给水管网(含消防栓)及其配套”设计及其施工,必须通过相关专业管理部门审查和验收,所产生的设计费、材料费(主要设备元器件由原厂生产,且提供查询依据,同时必须经过相关专业管理部门认可)及其施工费用由项目中标人承担,无论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是否考虑,招标人视其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另行支付。室外消防供水管道、室外生活给水管道、二次供水设备(水表、闸阀)、检查井等,在设计和施工过程中必须与项目当地供水公司对接。②项目中涉及的“电力规划、强电工程、弱电工程”设计及其施工,必须通过供电公司审查和验收,所产生的设计费、材料费(主要设备元器件由原厂生产,且提供查询依据,同时必须经过供电部门认可)及其施工费用等由项目中标人承担,无论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是否考虑,招标人均视其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另行支付。

③项目中如涉及“人防工程”设计及其施工,必须通过相关专业管理部门审查和验收,所产生的设计费、设备费及其施工费用由项目中标人承担,无论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是否考虑,招标人视其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另行支付。

④项目中涉及的“排水、道路、路灯、燃气等配套工程”相关设计及其施工,必须通过相关专业管理部门审查和验收,所产生的设计费、材料费及其施工费用由项目中标人承担,无论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是否考虑,招标人视其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另行支付。⑤项目中涉及的“绿化工程”相关设计,必须通过相关专业管理部门审查和验收,所产生的设计费用由项目中标人承担,无论投标人在投标报价中是否考虑,招标人视其含在投标报价中,不另行支付。

(3)施工前设计文件审查和修改:

A、招标人审查阶段:中标人在工程施工前,应向招标人汇报“设计的施工图、工程全部内容的详细说明、设备方案等”内容。并按照招标人要求,对“投标时施工图纸”中相关内容进行修改,涉及到的修改工作及其费用、审查费由中标人承担。招标人审查并书面确认后,方可送相关部门审查;

B、“图审单位和相关专业管理部门”审查:项目设计内容或审批手续中有须经“图审单位和相关专业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后方可施工的,还须报“图审单位和相关专业管理部门”审查批准,并根据“图审单位和相关专业管理部门”审查意见,对“经招标人书面确认后的施工图纸”中相关内容进行修改,涉及到的修改工作及其费用、审查费由中标人承担。

C、设计文件修改的风险:本条上述A、B两款对“投标人设计的施工图纸”的修改,视为投标人的设计缺陷,该风险由承包人承担。和“经过图审部门审查后确定的施工图纸”相比,投标文件中的工程量清单出现漏项、漏算、少算的,将视其已包含在其它项目中或者为承包人投标时的优惠条件。即承包人投标时,虽然未报出其项目或价格,但施工时必须按“经过图审部门审查后确定的施工图纸”施工,且结算时对漏项、漏算、少算内容的价格不予增加,也不予结算。

(4)协助业主办理工程前期的报建、报批工程、图纸审批工作,如因招标人的上级单位未审批造成本项目无法实施的风险由投标人承担;协助或负责办理行政管理部门的报审手续。

(5)按招标人及相关部门审批批准后的施工图纸进行项目实施阶段全过程施工及管理工作,完成本工程施工(包括经审核通过后的全部施工图内容的施工)、材料设备采购、安装与调试、试运行、直至工程竣工验收(包括相关专业部门的专业验收)、办理竣工备案手续、项目移交,且工程整体移交招标人。完成并配合相关部门结算审计、工程保修等工作。

(6)负责本工程红线内“水、电、路、消防、智能化、通讯”等市政基础设施(含相关措施项目专业工程)工程设计及施工,以及其与现有市政基础设施的连接。中标后,中标人须完成上述内容在项目范围内的设计及施工,及红线以外与现有市政基础设施的连接,其相应的设计费和施工费用,全部由中标人自行承担。

(7)负责工程完成后施工现场的临时设施拆除、建筑垃圾清理运输、平整或复原,以及施工现场原有建筑物的拆除清理,原有生活、生产垃圾的清理运输。

(8)负责工程现场临时用电、临时用水及施工平面布置。

(9)负责项目缺陷责任期和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等工作。

(10)其它为完成本合同及实现工程的预期目的(交房),所应完成的任何工作,包括合同中虽未提及但经合理推断将对工程的稳定、完整或安全、可靠及有效运行所必需的全部工作。

3、资格审查方法

本工程招标采用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方法:合格制。

4、评标方法

本工程采用评标方法:综合评估法(评定分离),其中技术标部分采用远程评标。

5、投标人资格要求

5.1有独立订立合同的能力;

5.2投标人须具备工程设计和施工资质,并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能

力,具体如下:

5.2.1投标人具备下列资质类别之一:

(1)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

(2)建筑行业甲级设计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

(3)建筑行业(建筑工程)甲级设计资质和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施工资质。

5.2.2拟选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应当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同时具备安全生产考核B类证书),且必须满足下列条件:

(1)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不得同时在两个或者两个以上单位受聘或者执业;

①同时在两个及以上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交纳社会保险;

②将本人执(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在两个及以上单位。

(2)投标人选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如具有建筑工程专业一级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的,其须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或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必须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或因故不能按期开工、且已办理了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解锁手续,或其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且总的工程规模在其执业范围之内。

(3)投标人选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行为记录;或者有行贿犯罪行为记录,但自记录之日起已超过5年的。

(4)投标人选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必须为投标单位人员,且在投标时提供近六个月以来任意一个月本单位为其办理的社会养老保险证明,社会养老保险证明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所在单位当地社会养老保险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原件扫描件为准,或者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所在单位注册地社会养老保险管理部门的官方网站查询或验证结果截图为准,提供此截图的投标人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可查询的社保部门的官方查询网址,及登陆查询信息(身份证号、注册编号、密码或验证码等可以登录、查询的全部信息)。凡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评标委员会无法登陆系统查询或验证的,均视同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如因社保部门原因不能从官方网址查询的,需提供社保部门出具的证明后方可进行官方电查询,全国统一查询电话:*****(必须明确查询步骤、查询信息),但如因投标人提供的信息不全面、不准确,或其他任何原因,导致评委会无法查询或验证的,均视同投标人资格审查不予通过。

5.2.3投标人拟选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业绩满足下列要求即可:

(1)2017年10月1日以来(以项目竣工验收时间为准。群体工程的竣工验收时间,以群体工程中最迟竣工验收时间为准),投标人拟选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有以“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身份,承担过单项合同工程建筑面积在3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民用建筑工程(必须含装修、安装工程)”EPC项目业绩。

投标人提供的EPC项目业绩必须是2017年10月1日以来已竣工验收合格项目。如提供的合同中所有主体工程(不含传达室、配电房、幼儿园、物业管理用房等独立的附属配套用房及其他附属配套工程)未全部竣工验收合格,则该业绩为无效业绩。

本款要求以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上传的“业绩证明材料”原件扫描件为评审依据。业绩证明材料包括:中标通知书、业绩合同、竣工验收证明。上述业绩证明材料如缺一样或不能反映出上述内容的,视为投标人选派的“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无类似业绩。

(2)若投标人提供的“符合上述要求的,均视为符合本次投标资格审查有效业绩。

“公共建筑工程”分类按《建设工程分类标准》(GBT*****-2013)执行。

“设计与施工一体化”项目视为是 EPC项目。

(3)投标人提供的“符合上述要求的”业绩项目在实施期间,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施工负责人)有变更的,变更时如项目中房屋建筑工程(不含传达室、配电房、幼儿园、物业管理用房等独立的附属配套用房,下同)主体结构已封顶,则该业绩属变更前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施工负责人);变更时如项目中还有房屋建筑工程主体结构未封顶的,则该业绩属变更后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施工负责人)。

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施工负责人)有变更的,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不但要提供管理部门同意变更的变更手续原件扫描件,还须提供加盖“该业绩项目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公章的“变更时该业绩项目中房屋建筑工程主体结构是否封顶的情况说明”原件扫描件。提供不全或提供材料不能反映出上述内容的,则该业绩不属变更前后的任何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或工程总承包项目负责人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的施工负责人)业绩。

5.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5.4投标人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投标人具有施工资质员,还须具备安全生产条件,并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5.5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5.5.1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5.5.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5.5.3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以及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被暂停且在暂停期内;

5.5.4因拖欠工人工资或者发生质量安全事故被有关部门限制在招标项目所在地承接工程的;

5.5.5投标人近3年内有行贿犯罪行为且被记录,或者法定代表人有行贿犯罪记录且自记录之日起未超过5年的。

5.6不接受投标人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1)有违反法律、法规行为,依法被取消投标资格且期限未满的;

(2)因招标投标活动中有违法违规等不良行为,被招标投标管理部门公示限制且限制期限未满的;

(3)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加投标的其他情形。

5.7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5.8在本项目招标期间和项目实施期间,如发现投标人或中标人有假借别人资质、弄虚作假行为的,招标人将取消其投标和中标资格,并报管理部门对其进行处罚。5.9企业或工程总承包项目经理因串通投标、弄虚作假、以他人名义投标、骗取中标、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违规行为,被上海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列为失信行为记录并在公示期内的,招标人不接受其投标。

5.10投标保证金的提交: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的金额:18万元。

6、招标文件的获取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0月1日8时30分至2022年10月10日17时30分,登录中国铁建汇采网(http://www.crcchc.com/zthcw/)的投标人业务系统,使用网上银行购买招标文件及招标资料,每套售价人民币 500元,售后不退。咨询电话:158*****189

7、投标文件的提交

7.1投标文件的递交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2年10月21日9时00分;

7.2开标地点:上海市青浦区朱家角镇沈巷路246号;

7.3逾期上传送达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8、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铁十五局集团第二工程有限公司 地址:上海市青浦区朱家角镇沈巷路246号

联系人:张志成电话:158*****189

2022年9月30日

,上海市,青浦区,上海

标签: 办公楼装修 配套设施 总承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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