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理)农产品物流园农产品进出口贸易中心招标公告

(监理)农产品物流园农产品进出口贸易中心招标公告

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033002
监理招标公告(延期)
津建交静海监理[2015]0302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 天津翰吉斯国际农产品物流园农产品进出口贸易中心项目 已由 天津市静海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以 静发改许可【2014】35号、No.********7 批准建设,项目建设单位为 天津海吉星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建设资金为 ********0 元,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天津平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 天津海吉星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天津翰吉斯国际农产品物流园农产品进出口贸易中心项目,总建筑面积约为12000平方米。其中冷库及查验平台建筑面积约4500平方米,投资约5300万元,冷库总库容约1420t,并设有排风系统,设备总产冷量约324KW;堆场面积50000平方米,包括重载混凝土堆场、给排水管道及路面等,给排水管径最大直径2.6m。该堆场基础为水泥搅拌桩;配套进出口通关检查中心办公楼工程建筑面积约7000平方米,药剂库建筑面积约500平方米;其它配套及附属设施、管网管线等。
2.2 工程建设地点:静海县北环工业区主干路二南侧主干路四东侧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
一标段:天津翰吉斯国际农产品物流园农产品进出口贸易中心项目,总建筑面积约为12000平方米。监理范围按“四控、两管、一协调”的工作内容,对本工程从勘察阶段、施工准备阶段、施工阶段、工程竣工验收交付及缺陷责任期阶段等全过程监理
2.4 工期要求:监理及相关服务总期限自 2015年05月15日 至 2017年06月30日。其中,监理(施工阶段)期限自 2015年05月30日 至 2016年06月30日;勘察阶段服务期限自 2015年05月15日 至 2015年05月22日;设计阶段服务期限自 2015年05月23日 至 2015年05月29日;保修阶段服务期限自 2016年07月01日 至 2017年06月30日;其他阶段服务期限自   年 月 日 至   年 月 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
一标段:资质: 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乙级及以上,同时具有机电安装工程甲级,同时具有市政公用工程甲级 , 资格: 1、营业执照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在有效期内。3、配备总监理工程师、总监驻现场代表、安全总监各一名,均为本单位职工,安全总监可由总监驻场代表兼任;若总监兼任驻场代表(总监不得有“在施工程”记录),应单独配备安全总监1名。4、总监理工程师应具有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5、总监驻现场代表、安全总监应具有国家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或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的监理工程师岗位证书,安全总监须具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且应具有由投标单位出具的安全总监任命书。6、总监及总监驻现场代表专业均应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且均应具有投标资格IC卡,总监应具有工程岩土勘察施工监理培训合格证书。7、外地监理工程师还须具备在有效期内的《进津监理企业监理工程师进津备案证书》。8、外地监理企业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外地进津建筑业企业备案通知书》 , 本标段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3.2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招标文件规定的要求。联合体投标报名时可以联合体主办人或成员中的任何一人进行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3.3 非本市注册的投标人应提供进津备案通知书。

4、 投标报名方式 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可通过以下方式进行投标报名:
4.1 投标人可通过天津市建设工程信息网网上报名。
4.2 投标人不能通过天津建设工程信息网报名时,可携带 本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和企业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进津备案通知书、经办人授权委托书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并加盖公章)(如果联合体报名,请携带联合体协议) 到 只接受网上报名报名。
4.3 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报名。

5、 公告发布与投标报名截止时间5.1 本招标项目的报名截止时间为:2015年04月02日16时00分(北京时间)。
5.2 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15 年 3 月 27 日 至 2015 年 4 月 2 日

6、 招标文件的获取6.1 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超过15家时,可采取资格预审方式。
6.2 凡投标报名的投标人,请于2015年04月03日至2015年04月09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 时 0 分 至 12 时 0 分,下午 2 时 0 分 至 5 时 0 分(北京时间),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原件)、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原件)和单位介绍信,前往 静海县行政许可服务中心A区二楼持投标保证金收据原件 获取招标文件(或资格预审文件)。
6.3 招标文件每套售价人民币 200 元,售后不退。图纸押金人民币 无元,在退还图纸时退还押金(不记利息)。
6.4 招标文件需邮购的,另加手续费(含邮费)每套人民币不邮寄元。招标人在收到投标报名确认函(原件)、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和单位介绍信(原件),以及邮购款(含手续费)后不邮寄 日内寄送。

项目建设单位:天津海吉星进出口贸易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马信(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静海北环工业区徐良路1号
邮政编码:301600联系人:武斌电话:138*****434
传  真:********
项目代建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印鉴)
办公地址:
邮政编码:联系人:电话:
传  真:
招标代理机构:天津平信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郝北彦(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河北区海河东路望海大厦1号楼4门301
邮政编码:300143联系人:王亚军电话:********
传  真:********
日期:2015 年 3 月 27 日
违法违规举报:
在工程交易活动中不准任何企业,假借有关领导或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的名义,扩大本企业的影响,经查实,将取消其投标资格。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静海县建设工程招标管理办公室受理负责人:郭振军
电话:********传真:********电子邮箱:tjjhxy123@yahoo.cn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静海县静海镇胜利大街41号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天津市监察局驻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受理负责人:刘卫民、赵健
电话:****************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市行政许可服务中心一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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