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交通运输局关于采购“定制南宁市民中心市交通运输局政务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制式服装标志”服务的公告

南宁市交通运输局关于采购“定制南宁市民中心市交通运输局政务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制式服装标志”服务的公告

南宁市交通运输局关于采购“定制南宁市民中心市交通运输局政务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制式服装标志”服务的公告
发布时间:2022-09-30 22:14 来源:南宁市交通运输局

根据《关于印发<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行〔2020〕299号)、《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关于加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交办法函〔2021〕453号)、《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加强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形象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桂交法规发〔2011〕99号)等文件相关要求,为统筹做好南宁市民中心市交通运输局政务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制式服装和标志采购工作,我局拟采取询价方式采购“定制南宁市民中心市交通运输局政务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制式服装和标志”服务,欢迎具备相关资质的公司参与。

一、项目名称:定制南宁市民中心市交通运输局政务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制式服装和标志。

二、项目内容:采购符合财政部、司法部《关于印发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办法的通知》(财行〔2020〕299号)所列样式、标准、要求以及符合广西壮族自治区财政厅、司法厅《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综合行政执法制式服装和标志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桂财行〔2022〕49号)要求的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制服和配套标志一批:

1.服装类(总价不高于*****元):

(1)常服28套,总价不高于*****元(14人×2套/人×448元/套=*****元)。

(2)常服配套衬衣28件,总价不高于2408元(14人×2件/人×86元/件=2408元)。

(3)夏装制式衬衣(长袖)28件,总价不高于2268元(14人×2件/人×81元/件=2268元)。

(4)夏装制式衬衣(短袖)28件,总价不高于2240元(14人×2件/人×80元/件=2240元)。

(5)单裤28条,总价不高于3248元(14人×2条/人×116元/条=3248元)。

2.配件类(即制式标志,总价不高于2598.4元)

(1)臂章28副,总价不高于126元(14人×2副/人×4.5元/副=126元)。

(2)硬肩章28副,总价不高于504元(14人×2副/人×18元/副=504元)。

(3)软肩章28副,总价不高于218.4元(14人×2副/人×7.8元/副218.4元)。

(4)套式肩章28副,总价不高于154元(14人×2副/人×5.5元/副=154元)。

(5)硬胸徽28枚,总价不高于224元(14人×2枚/人×8元/枚=224元)。

(6)软胸徽28枚,总价不高于84元(14人×2枚/人×3元/枚=84元)。

(7)硬胸号28枚,总价不高于224元(14人×2枚/人×8元/枚=224元)。

(8)软胸号28枚,总价不高于70元(14人×2枚/人×2.5元/枚=70元)。

(9)领带14条,总价不高于294元(14人×1条/人×21元/条=294元)。

(10)腰带14条,总价不高于700元(14人×1条/人×50元/条=700元)。

三、项目预算上限:*****.4元。

四、响应单位应具备以下所有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即供应商应具备以下条件:(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本次政府购买服务前两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供应商应在银行开设有本单位对公账户,而且能够出具正规发票。

(三)供应商应具备服装生产和销售的经营资质,优先考虑具备服装生产资质的供应商。

(四)按照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号)要求,以及自治区、南宁市有关文件要求,优先考虑中小企业。

(五)优先考虑具有向执法部门提供制服相关经验的供应商。

五、符合性条件:符合上述条件,均可在自愿遵守本询价采购要求的前提下进行报价,并要求被询价的单位一次性报出不得更改的价格。对于不符合以上及第五点要求(即“五、符合性条件”)的单位所递交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六、响应报价文件组成(所有文件请逐页加盖响应单位公章)

(一)响应单位经年检合格的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复印件;

(二)响应单位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或者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和复印件以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如有授权);

(三)响应单位须提供南宁市民中心市交通运输局政务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制式服装和标志采购服务购买合同。

如成交单位提供的材料有虚假,采购单位有权单方面终止合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成交单位自行承担相应的责任,并赔偿采购单位损失。

七、递交响应文件及确定成交供应商日期和地点

(一)响应文件份数要求:一式五份。各响应单位须按响应

文件份数要求提交。本次响应文件接收截止时间为:2022年9月30日-2022年10月10日18:00前。响应单位应在截止时间前将响应文件密封,并在文件封口处加盖响应单位公章后送达南宁市交通运输局410室,文件接收时间内未按采购文件要求响应制作的响应文件,一律视为无效投标。

(二)拟定于2022年10月12日下午15:30(暂定时间,具体时间视我局工作日程安排加以落实)在南宁市交通运输局(茶花园路5-8号)进行拆封,由评审小组根据评分细则评分确定成交单位。成交单位收到成交通知书后,应在15个工作日内签订合同。

八、成交原则

在不高于采购预算的前提下,满足采购文件要求,由评审小组评分,得分最高的单位为成交单位。

九、公告时间

公告时间:2022年9月30日—2022年10月10日

咨询电话:0771-******* 联系人:黎冰能

附件:南宁市交通运输局购买“南宁市民中心市交通运输局政务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制式服装和标志”采购服务评分表

南宁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9月29日


表格名称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docx
附件1:南宁市交通运输局购买“定制南宁市民中心市交通运输局政务服务窗口工作人员制式服装和标志”服务评分表.docx
附件2:供应商参加本项目无围标串标行为的承诺函.docx
附件3: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docx
附件4:无重大违法记录声明书.docx
附件5:类似业绩(参考).docx
附件6:中小企业声明函(服务).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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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政务服务 交通运输 服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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