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设备及医疗家具招标公告
医疗设备及医疗家具招标公告
采购计划编号:201503C********A0016 受静海县民政局的委托,静海县政府采购中心将以竞争性谈判的方式,对静海县民政局医疗设备及医疗家具购置项目实施政府采购。现欢迎合格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项目名称和编号:
1、项目名称:静海县民政局医疗设备及医疗家具购置
2、项目编号:JHCG-C-2015-007
二、项目内容:
第一包:全自动血液细胞分析仪1台、尿液分析仪1台、壁挂式快速诊断系统(一体机)1套、心电图机1台、制氧机2台、体重测量仪1台。
预算金额9.9万元。
第二包:输液椅2把、诊断床1张、普通病床1张、医用工作台1张、药柜2套 、病人档案柜1套、医用屏风2个、电动多功能病床10套、便携式轮椅2台、床头柜10个、ABS病人手推车1台、ABS治疗车1台。
预算金额8.09万元。
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投标。
投标人投标时须提供所投产品详细配置清单,该清单将作为验收的依据,清单内容应包括详细配置及技术标准,并与交货时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说明书内容一致。
三、供应商资质要求
1、凡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规定,并能满足以下资质要求的供应商,均可参加(受到行政处罚尚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内的供应商谢绝参与)。
2、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资质要求
参加本次采购活动的供应商须提供在有效期内且通过年检的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如该资料不须年检,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供应商须提供法人证明(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及针对本项目的法人授权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须已加入静海县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未加入静海县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供应商,应携带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原件到我中心进行资质验证,同时提供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的复印件(加盖公章)、上年末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等文件(加盖公章),填写《静海县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申报(审批)表》(见附件),加入静海县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已加入静海县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供应商如相关资质文件有变动的,应提前向我中心提供变动后的相关资质文件原件验证并提交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如供应商名称有变化,需重新提交相关资料加入政府采购供应商库。
4、本项目其它实质性资格要求:
第一包:
1、投标人需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生产或经营范围与所投产品所属范围一致。按国家法律法规,此二证应由国家或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
2、投标人需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证明。
3、投标人需提供全自动血液细胞分析仪、尿液分析仪、壁挂式快速诊断系统(一体机)、心电图机、制氧机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与所投产品一致且在有效期内)
4、壁挂式诊断系统提供SFDA证件,具有计量器具许可证;尿液分析仪制造厂商具有ISO9001、ISO13485、CMD认证,仪器有CE认证,仪器制造商有通过SFDA注册的配套尿试纸、质控液(提供证件)
第二包:
1、投标人需提供所投产品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经营许可证(生产或经营范围与所投产品所属范围一致。按国家法律法规,此二证应由国家或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颁发)
2、投标人需提供所投产品生产厂家针对本项目的授权证明。
3、投标人需提供便携式轮椅及电动多功能病床的医疗器械注册证(与所投产品一致且在有效期内)
四、获取谈判文件时间、方式及谈判文件售价
1、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2015年3月30日至2015年4月1日,每日9:30至11:30,14:30至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谈判文件的地点:静海县政府采购中心,地址:静海县迎宾大道99号增1号财政局205室。
3、获取谈判文件的方式:现场获取。授权代表需提供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和针对本项目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并出示本人身份证原件。
4、谈判文件的售价:人民币每包200元整,谈判文件一经售出,所收费用概不退还。
5、参加谈判供应商获取谈判文件时须现场填写《采购文件领取登记表》,如果本项目分包进行谈判,投标供应商须注明将对哪一包或几包进行应答和响应。
五、提交响应文件时间及地点、谈判时间及地点
1、提交响应文件时间:2015年4月9日8:45-9:00,超过截止时间提交的响应文件将被拒绝(☆)。
2、提交响应文件地点:静海县财政局政府采购中心208室
3、谈判开始时间:2015年4月9日9:00
4、谈判地点:静海县财政局政府采购中心208室
5、授权代表(可由法人代表担任)须准时到会,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到以示出席。
六、采购人名称、地址和联系电话
1、采购人名称:静海县民政局
2、采购人地址:静海县静海镇春曦道与北盛路交口东南角
3、联系人和联系电话:安女士,***-********
七、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地址和联系电话
1、采购代理机构名称:静海县政府采购中心
2、采购代理机构地址:静海县迎宾大道99号增1号
3、采购代理机构联系电话:********
八、质疑方式:供应商认为谈判文件存在倾向性、歧视性条款,损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在获取谈判文件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且在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以书面形式向静海县政府采购中心提出质疑,逾期不予处理。供应商对质疑答复不满意的,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期限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质疑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同级财政部门提出投诉,逾期不予受理。
九、其他事项
如果已获取谈判文件的供应商不能按时递交响应文件参加谈判,必须在谈判前一天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书面通知本中心。
如果本项目分包进行谈判,供应商不准备对在购买谈判文件时已注明将进行应答和响应的某包进行应答和响应的,也必须在谈判前一天以传真或电子邮件方式书面通知本中心。
附件:谈判文件电子版下载
静海县政府采购中心
2015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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