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宾县2022年义务教育学生营养午餐大宗食材采购(二次))招标公告
项目概况
新宾县2022年义务教育学生营养午餐大宗食材采购(二次)招标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招标文件,并于2022年10月09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新宾县2022年义务教育学生营养午餐大宗食材采购(二次)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605,000.00
最高限价(元):5
001包:大米
一、简要说明
★1、采购人保留进一步修改供应规格、数量、供货要求等权力,投标人若接到中标通知后,必须保证在规定时间内遵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承担所提交的样品规格产品进行供应,并保证所提供产品检验报告与样品相吻合(等同或高于),每年两次出具第三方型式检验报告。
★2、投标人中标后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二、基本要求
★1、投标人所报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该产品的全部合同内容的价格体现。应包括投标人为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须支付或发生的费用(包括供应、包装、运输到供货现场和装卸、保险及其他各类费用等)和拟获得的利润、应交纳的各种税、费等所有费用,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各种费用、市场风险、食品检验、责任、合同主要条款和付款条件等。
★2、投标报价均以元/公斤为计量单位。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最高报价不得高于每公斤5元。
★3、采购人对商品有随时抽检的权利,抽检结果依照中标后签订的合同的规定的条款给予执行。
★4、投标人需提供2021年种植并收割的原稻8公斤以及由原稻加工而成的东北一级粳米8公斤(中标后,采购人将提供的原稻及粳米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将做为供货依据,如在供货当中发现供货质量与原样品不符,视为欺诈),另附外包装袋一条。检测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三、供应价格
原则上合同执行期间,供货价格以投标价格为准。如同品大米市场价格波动较大,则采取浮动价格策略,即投标的价格+同品市场价格的增减额,市场价格波动的研判依据以同品大米在原产地的市场价格为准。供应价格为完税后运送到指定位置的价格。同品即为投标人投标时提供的产品。(市场价格的确定由教育局组织市场询价并会同发改局指导价共同定价)。
四、标的物
★大米:2022年秋季学期大米供应以2022年种植收割的原稻加工而成的东北一级粳米为主,2023年春季学期必须供应2022年种植收割的原稻加工而成的东北一级粳米。有第三方出示的商品全项检测报告。大米必须符合最新版本GB 1354标准,并拥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20斤一袋,印上厂名厂址,大米必须是10天内新磨的,送货上门,每周送一次。
★中标单位不同批次的大米须每批次提供相对应的检测报告。
★大米采购共分两个包,每包中标一名供应商。两个包供货范围不同,供货量最终由采购人确定,具体以签订的采购合同为准。
五、供货期限
★本次项目履约期限为一年,大米每周送货一次,以采购合同约定为准。
六、退出机制
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中标资格:
1、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被监管部门吊销或注销许可证的;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被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
2、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供货商。
3、中标后将原稻和成品进行全项检测和化验,化验结果如与中标方在投标前提供的全项检测报告不符,则取消中标资格。
4、投标结束的一个月内因中标人原因未签订采购合同的,或签订合同后因中标人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
七、其它要求
1、运输要求:按采购方指定用户送货上门,包装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标准,无破损、无污染、无污物,表面清洁卫生等要求。如出现上述情况,用户有权拒绝收货。运输人员严格按照疫情期间相关规定做好防疫措施。
2、提供票证:每批次供货时需要向用户单位提供出厂合格证、第三方检验合格证或本批次检验报告、发货票、货物来源证明等文件。同时要提供运输车辆信息、驾驶人信息和送货人信息。
3、食品安全责任险:中标供应商需要就所供商品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涉及范围为所供应货物用户单位所有在校义务教育学生(以学籍为准)。依据《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 鼓励学校参加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4、售后服务:供应商需要承诺对所供产品非用户方人为因素不能使用的货物无条件调换,包括剩余质保期时间短,存储时出现变质等问题。
★5、全年价格变化不大的大宗食材,依据市场参考价为预算基础作为拦标价,供应商在拦标价内报价,合同期内按此价结算。
★6、全年价格变化大的食材应以政府指导价为基准,供应商承诺下降百分点比例核算进行结算。
★7、由于疫情或不可抗力造成一定时期价格涨跌很大(超过原市场价格15%)结算价格需要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执行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2
预算金额(元):605,000.00
最高限价(元):5
002包:大米
一、简要说明
★1、采购人保留进一步修改供应规格、数量、供货要求等权力,投标人若接到中标通知后,必须保证在规定时间内遵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承担所提交的样品规格产品进行供应,并保证所提供产品检验报告与样品相吻合(等同或高于),每年两次出具第三方型式检验报告。
★2、投标人中标后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二、基本要求
★1、投标人所报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该产品的全部合同内容的价格体现。应包括投标人为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须支付或发生的费用(包括供应、包装、运输到供货现场和装卸、保险及其他各类费用等)和拟获得的利润、应交纳的各种税、费等所有费用,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各种费用、市场风险、食品检验、责任、合同主要条款和付款条件等。
★2、投标报价均以元/市斤为计量单位。最低报价不能作为中标的保证。最高报价不得高于每公斤5元。
★3、采购人对商品有随时抽检的权利,抽检结果依照中标后签订的合同的规定的条款给予执行。
★4、投标人需提供2021年种植并收割的原稻8公斤以及由原稻加工而成的东北一级粳米8公斤(中标后,采购人将提供的原稻及粳米进行检测,检测结果将做为供货依据,如在供货当中发现供货质量与原样品不符,视为欺诈),另附外包装袋一条。检测费用由中标人承担。
三、供应价格
原则上合同执行期间,供货价格以投标价格为准。如同品大米市场价格波动较大,则采取浮动价格策略,即投标的价格+同品市场价格的增减额,市场价格波动的研判依据以同品大米在原产地的市场价格为准。供应价格为完税后运送到指定位置的价格。同品即为投标人投标时提供的产品。(市场价格的确定由教育局组织市场询价并会同发改局指导价共同定价)。
四、标的物
★大米:2022年秋季学期大米供应以2022年种植收割的原稻加工而成的东北一级粳米为主,2023年春季学期必须供应2022年种植收割的原稻加工而成的东北一级粳米。有第三方出示的商品全项检测报告。大米必须符合最新版本GB 1354标准,并拥有“QS”食品质量安全认证。20斤一袋,印上厂名厂址,大米必须是10天内新磨的,送货上门,每周送一次。
★中标单位不同批次的大米须每批次提供相对应的检测报告。
★大米采购共分两个包,每包中标一名供应商。两个包供货范围不同,供货量最终由采购人确定,具体以签订的采购合同为准。
五、供货期限
★本次项目履约期限为一年,大米每周送货一次,以采购合同约定为准。
六、退出机制
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中标资格:
1、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被监管部门吊销或注销许可证的;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被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
2、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供货商。
3、中标后将原稻和成品进行全项检测和化验,化验结果如与中标方在投标前提供的全项检测报告不符,则取消中标资格。
4、投标结束的一个月内因中标人原因未签订采购合同的,或签订合同后因中标人原因不能履行合同的。
七、其它要求
1、运输要求:按采购方指定用户送货上门,包装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标准,无破损、无污染、无污物,表面清洁卫生等要求。如出现上述情况,用户有权拒绝收货。运输人员严格按照疫情期间相关规定做好防疫措施。
2、提供票证:每批次供货时需要向用户单位提供出厂合格证、第三方检验合格证或本批次检验报告、发货票、货物来源证明等文件。同时要提供运输车辆信息、驾驶人信息和送货人信息。
3、食品安全责任险:中标供应商需要就所供商品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涉及范围为所供应货物用户单位所有在校义务教育学生(以学籍为准)。依据《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 鼓励学校参加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4、售后服务:供应商需要承诺对所供产品非用户方人为因素不能使用的货物无条件调换,包括剩余质保期时间短,存储时出现变质等问题。
★5、全年价格变化不大的大宗食材,依据市场参考价为预算基础作为拦标价,供应商在拦标价内报价,合同期内按此价结算。
★6、全年价格变化大的食材应以政府指导价为基准,供应商承诺下降百分点比例核算进行结算。
★7、由于疫情或不可抗力造成一定时期价格涨跌很大(超过原市场价格±15%)结算价格需要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执行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包组编号:005
预算金额(元):1,340,000.00
最高限价(%):100
005包:猪肉(冷鲜肉)
一、简要说明
★1、采购人保留进一步修改供应规格、数量、供货要求等权力。投标人若接到中标通知后,必须保证在规定时间内遵照招标文件的要求,按照新鲜猪精肉规格进行供应,并保证每一批次出厂都有检验报告,每年两次出具第三方检验报告。
★2、投标人中标后不得向他人转让中标项目,也不得将中标项目肢解后分别向他人转让。
★以新宾县新宾镇菜市场当日鲜肉价格为参考依据,相同部位猪肉价格不超过新宾县新宾镇菜市场相同部位相同品质猪肉当日鲜肉价格。(依据学校需求进行配送)如同品猪肉市场价格波动较大,则采取浮动价格策略,即投标的价格+同品市场价格的增减额,市场价格波动的研判依据以同品猪肉在新宾县新宾镇菜市场价格为准。
★部位:猪后腿去皮去膘精肉、排骨及猪肉相关副产品或者按照学校指定部位及要求进行提供。
二、基本要求
★1、投标人所报的投标报价应是完成该产品的全部合同内容的价格体现。应包括投标人为完成合同规定的全部工作须支付或发生的费用(包括供应、包装、运输到供货现场和装卸、保险及其他各类费用等)和拟获得的利润、应交纳的各种税、费等所有费用,投标人应充分考虑各种费用、市场风险、食品检验、责任、合同主要条款和付款条件等。
★2、原则上合同执行期间,供货价格以投标基准价格为准。
★3、新鲜的界定。猪肉的新鲜程度为在0℃—4℃状态下储存48小时之内。必须在工厂内完成排酸、分割、打包,坚决不允许二次分割,冷藏车必须全程配送,防止二次污染。肉类必须由取得国家定点屠宰许可的屠宰场提供,符合最新版本GB 2707标准,必须具有动物检验检疫证明。
4、采购人具有对商品随时抽检的权利,并具有每天猪肉进入新宾县中小学食堂索要出场检验报告的权利。同时抽检结果依照中标后签订的合同规定条款给予执行。
三、标的物
本次招标标的物为新鲜猪肉即冷鲜肉,以下统称新鲜猪肉。
★中标单位不同批次的猪肉须每批次提供相对应的检验报告。
四、质量要求
★1、新鲜猪肉必须实行定点屠宰分割、集中检疫,鲜猪必须实行定点屠宰、集中检疫,屠宰条件必须符合GB/T*****的要求,生猪屠宰加工的操作执GB/T*****的规定。卫生和检验按GB9959.2--2008标准执行。卫生和检验GB9959.3--2019标准执行。
2、新鲜猪肉必须具有动物检疫、检验合格证明和出厂检验报告。
★3、新鲜猪肉中的药物残留量、细菌、病毒等病源微生物以及重金属含量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卫生标准。
★4、新鲜猪肉中不得含有毒、有害物质或者被有害物质所污染。必须是出厂前分割打包的,冷藏车必须全程配送,防止二次污染。
★5、新鲜猪肉不得是来自疫区或是与疫区毗邻的地方。
★6、新鲜猪肉必须不含有瘦肉精、不得检出非洲猪瘟病毒。
五、供货期限
★本次招标履约期限为一年,具体以采购合同约定为准。新鲜猪肉按照学校需求进行配送。
六、退出机制
凡出现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中标资格:
1、违反食品安全法律法规,被监管部门吊销或注销许可证的;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被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的;
2、发生食品安全事故的;
3、供货商都无法提供新鲜猪肉;
4、投标结束的一个月内因其它原因供货商都无法履行合同的。
5、自中标之日起到合同签订前这段时期内发生疫情的,采购人有权暂时停止签订合同,但中标结果依然有效。待疫情结束后,采购人正式通知中标方签订合同之日起,本退出机制规定的第1至4款开始有效,有效期为一个月。如此次疫情蔓延的时间超出了招标规定的合同期限,则本次招标作废 。
七、其它要求
1、运输要求:按采购方指定用户送货上门,包装符合国家相关规范标准,无破损、无污染、无污物,表面清洁卫生等要求。如出现上述情况,用户有权拒绝收货。运输人员严格按照疫情期间相关规定做好防疫措施。
2、提供票证:每批次供货时需要向用户单位 提供出厂合格证、第三方检验合格证或本批次检验报告、发货票、货物来源证明等文件。同时要提供运输车辆信息、驾驶人信息和送货人信息。
3、食品安全责任险:中标供应商需要就所供商品购买食品安全责任险,涉及范围为所供应货物用户单位所有在校义务教育学生(以学籍为准)。依据《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第二十二条 鼓励学校参加食品安全责任保险。
4、售后服务:供应商需要承诺对所供产品非用户方人为因素不能使用的货物无条件调换,包括剩余质保期时间短,存储时出现变质等问题。
★5、由于疫情或不可抗力造成一定时期价格涨跌很大(超过原市场价格±15%)结算价格需要双方共同协商解决。
合同履行期限:一年,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执行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等政府采购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3.1供应商需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3.2具有实体营业网点。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2年09月15日 17时00分至2022年09月22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2022年10月09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电子投标文件在辽宁政府采购网提交。备份投标文件递交至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需在网上进行投标报名,报名成功后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同时开标现场提供一份与电子文件一致的一份电子版响应文件(以U盘形式递交储存的备份响应文件)(密封递交)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或仅提交电子文件,都为投标无效。
3、供应商开标现场须携带CA锁及电子设备自行进行解锁。自行准备电子设备并对电子设备进行调试,避免影响开评标活动。
4、各供应商于递交文件截止时自行解密,如未进行解密将视为投标无效。
5、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成功递交线上电子投标文件或开标现场无法成功解密线上电子投标文件的按照投标无效。
九、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新宾满族自治县教育局
地址: 新宾镇青年路23号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抚顺诚成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浑河北路21-1号楼
邮箱地址: cczbgszfcg@163.com
开户行: 工行抚顺分行露天支行
账户名称: 抚顺诚成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于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