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人大备案审查平台与新闻网站运维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省人大备案审查平台与新闻网站运维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公告概要:
公告信息:
采购项目名称省人大备案审查平台与新闻网站运维服务
品目
采购单位辽宁省大数据管理中心(辽宁省信息中心)
行政区域辽宁省公告时间2022年10月01日04:33
获取采购文件时间2022年09月15日至2022年09月22日
每日上午:08:30 至 12:00下午:12:00 至 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响应文件递交地点辽宁省国际工程咨询中心有限公司17楼会议室(沈阳市沈河区十三纬路103号)
响应文件开启时间2022年09月27日09:00
响应文件开启地点线上获取
预算金额¥91.******万元(人民币)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李洋
项目联系电话130*****533
采购单位辽宁省大数据管理中心(辽宁省信息中心)
采购单位地址沈阳市和平区市府大路187号
采购单位联系方式024-********
代理机构名称辽宁咨发工程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代理机构地址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北大街51号银河国际大厦A座12楼
代理机构联系方式024-********-8887
附件:
附件1省人大备案审查平台与新闻网站运维服务项目竞争性磋商文件(09.15)发售版.doc
公告信息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省人大备案审查平台与新闻网站运维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有效期: 2022-09-15 至 2022-09-22
撰写单位: 辽宁咨发工程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省人大备案审查平台与新闻网站运维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省人大备案审查平台与新闻网站运维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09月27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
项目名称:省人大备案审查平台与新闻网站运维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912,000.00
最高限价(元):912,000
采购需求:查看

省人大市县三级(包含省级平台、14个市、8个自治县)备案审查信息平台运维服务

一、技术要求

(一)应用架构要求

1、应用架构包括业务库规划设计和业务系统建设。业务库是在基础库和支撑库等基础上支持业务事项运转的数据架构体系。业务系统是利用建立的数据架构体系,采用统一平台提供的基础组件开发业务界面和业务逻辑组件实现对业务事项从形成、办理、传输、保存、利用、归档等全过程管理。

2、在业务事项完成归档后数据进入信息资源库不再在业务库中保存,归档后的数据原则不能修改,确需修改的要经严格审批,由档案管理员、审计员和数据管理员等共同负责修改。

3、应用架构要依托现有统一机构用户管理、业务分类体系、单点登录、统一待办等基础功能,按照业务界面、业务逻辑组件等进行组件化、模块化设计,原则上要分离界面显示层代码和业务逻辑代码。

4、业务界面的设计采用类 Windows 资源 管理器风格管理,原则上由列表、表单、 标签页、操作等元素组成。

5、交互服务完成从用户请求数据的获取、格式化、封装、传输、解析,请求派发和业务逻辑组件的调用等功能。

6、业务逻辑组件是将具体的业务逻辑进行封装,形成可被内部和外部调用的业务 服务组件并进行组件编排。

(二)数据架构要求

1、提供法律法规数据库的建设方案,包括目录管理、资源库管理、数据管理。

2、数据架构包括业务库、资源库规划建 设和资源管理系统建设。

3、资源库是利用大数据技术,建立存储 归档后的数据及归档需保存处理过程的 关系数据。资源管理系统是对资源库中的 数据通过进行分类、分词、建立索引等建 立各类数据关联关系,但不允许对归档的 原始数据进行改变,为信息资源的查询、 检索、统计分析等应用提供安全可靠的服务。

4、数据架构要基于统一资源目录和数据资源管理平台,依托现有的分布式文件系统、基础数据、支撑数据,根据业务需求, 确定支持业务实现所需业务数据模型和结构,建立统一的建库脚本。

5、分布式文件系统要采用大数据技术, 提供对各类半结构化和非结构化数据的 统一存储管理。

6、基础数据提供统一的机构、人员、代表、会议、电子文件、法律等数据的基础元数据信息。

7、支撑数据提供统一的日志、权限、工作流支撑、门户支撑、报表支撑等数据的 支撑信息库。

(三)技术架构要求

技术架构要基于全国人大统一的应用支撑平台的架构和支撑组件进行设计、集成和部署,平台提供统一服务的注册、协调、管理。

系统实现的技术路线必须基于J2EE开发技术,采用分布式服务架构,采用服务注册与发现方式实现服务的整合集中管理,提高系统集成性、灵活性、扩展性,灵活应对业务需求,支持在私有云或政务云上进行部署。

1、应用展现层技术

(1) 应用展现层由统一应用服务器和统一门户构成,提供统一的访问入口,业务 界面集成部署。

(2) 门户基于标准的 Portal 中间件构建,支持界面、风格、Portlet、布局的个性化服务,支持SSO,符合WSRP、JSR-168、JSR-286等标准规范。

(3) 业务界面层的技术实现可以是HTML页面、JS界面框架、JSP程序和HTML5页面,支持对桌面、移动、PAD等多渠道访问的支撑。

2、业务应用层技术

业务应用层以统一应用服务器构成,提供业务逻辑组件集成部署,业务服务形式 包括:RPC服务、WEB服务、基于HTTP的JSON服务、REST服务等。

3、数据资源层技术

数据资源层提供统一的数据库系统和文件系统服务,对外提供标准的JDBC、ODATA、JSON、WS服务接口,实现业务应用与数据管理分离。

4、通用组件技术

必须使用全国人大提供的六大组件:法规报备组件、法规审查组件、机构人员授权组件、工作流组件、统一检索服务组件、数据统一访问组件。以信息资源为核心,按照“平台+系统”,进行分层设计建设。

(四)集成要求

按照统一集成门户、服务管理进行界面集成、应用/服务集成、数据集成。

1、统一集成门户、服务管理,采用“松耦合”的集成技术,建立界面集成框架并 制定集成标准,提供多种集成方式供接入系统改造接入。用户在统一门户中,可以 处理所有应用系统的业务。

2、界面集成通过应用支撑平台提供的门户组件和业务界面接口组件来实现。界面 集成要确保UI展现和交互模式的一致性, 主要使用JSON、REST和HTTP标准及协议来实现。在系统界面集成中,实现对接入 系统进行菜单注册管理、机构权限管理、界面显示管理等功能。

3、应用/服务集成通过应用支撑平台提供的分布式服务架构来实现。

4、数据集成通过应用支撑平台提供的数据资源库和统一数据访问服务来实现。与现有文印设备技术进行对接,实现备案电子文档的数据化处理。按照全国人大备案要求和数据标准生成有关电子报备文件。

(五)性能指标要求

1、应用服务器用户访问并发数≥200,且不能明显影响系统性能;

2、普通查询生成时间≤3 秒,较复杂的统计、查询、报表生成时间≤10秒;

3、所有更新处理、数据转换及传输时间≤10秒;

4、允许进行多用户操作,且其性能指数隔离,即一用户的操作不能因为其性能降低影响到另一用户不能形成死锁行为;

5、协作过程中,所有数据均为即时数据,不会形成时间差数据。

二、功能需要

(一)报备管理

1、电子报备:规范性文件报备单位,登录平台后可直接录入规范性文件的基本信息,并上传相关附件,提交即可。系统提供临时保存功能,临时保存后可修改或删除。

系统可根据不同的文件类型智能判断应上传哪些电子文件,避免误传,以提高文件报备的规范性。文件提交后如发现错误可申请撤回,撤回后可进行编辑完善后再次提交。

增加省、设区的市、自治县“一委两院”向本级人大常委会报备的管理端口。

2、接收登记:规范性文件备案单位可通过同屏对比的方式查看报备的电子版和纸质扫描版,对不同的报备件可以进行接收、删除、导出、回退操作,并发送短信提醒给报备人。

系统支持电子件和纸质件的关联,可通过未接收、已接收、已审核、接收纸质件等条件快速查询有关记录。

3、年度备案目录报送:每年1月1日,系统自动生成本级“一府一委两院”和下级人大、政府上一年度的规范性文件报备目录,填写基本信息后向上级人大进行报送、申请撤回等操作。

(二)备案管理

1、文件备案:系统支持自动生成备案文号和备案回执,文件备案后,提醒报备人员。

2、文件分发:备案单位根据规范性文件的内容将文件分发给有关专门委员会进行审查,系统提供智能辅助审查功能。

3、文件入库:入库后自动形成规范性文件库,提供入库预览、审核功能。

4、文件查询:平台提供快速查询和高级查询功能。用户可通过文件标题进行快速模糊查询。也可以通过文件标题、通过机构、通过日期等信息进行高级查询。

5、目录管理:可按年度实现对上报的目录进行汇总、导出等操作。

(三)审查管理

1、主动审查:符合报备条件的文件通过报备人员上传并登记后,通过短信等方式提示接收方的备案审查工作机构人员(审查人员),审查人员可在线审查办理。

2、审查建议

(1)审查建议提交:公民、社会团体、企事业组织等有关单位通过本地人大常委会门户网站在线提交规范性文件审查建议。应填写需要审查的规范性文件名称、事由和联系人(单位)、联系电话、地址、邮箱等信息。系统自动生成回执,并提供查询功能。

(2)审查建议办理:审查建议自动导入系统后台,提交成功后通过系统将是审查结果反馈提建议人,办结后提建议人可以通过门户网站查询结果信息。

3、审查要求

(1)审查要求提交:一府两院等有关机关通过本地人大常委会门户网站在线提交规范性文件审查要求。应填写需要审查的规范性文件名称、事由和联系人(单位)、联系电话、地址、邮箱等信息。系统自动生成回执,并提供查询功能。

(2)审查要求办理:审查建议自动导入系统后台,提交成功后通过系统反馈至建议人,办结后可以通过门户网站查询结果信息。

4、审查办理

办理流程采用线上与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完整记录审查办理的全过程,主要流程环节:提出初步审查意见、制定机关沟通说明、提出书面审查意见、制定机关采纳反馈、启动撤销程序、审查终止、反馈、向社会公开。

5、查询统计

系统集成成熟的报表工具,实现多维度的统计分析,支持饼图、柱型图、折线图等多种直观的图表展示,支持导出、打印等功能。

该模块主要提供统计分析、文件查询、全文检索等功能。

统计分析:系统应提供按照不同维度的数据统计及报表导出的功能。

文件查询:该文件查询主要提供按照规范性文件的名称、公布时间段、实行时间段、报备时间段、报备机关、文件状态等条件进行综合查询。

该模块可根据业务需要授权给报备员、备案员、审查员。但是每个角色要根据各自的权限进行数据过滤。

全文检索:系统需实现全文检索功能,对规范性文件进行全文检索。支持关键词匹配和在结果中检索。

6、门户管理

为方便用户对规范性文件的查询和管理,将审查通过的规范性文件显示在备案审查系统门户首页;同时满足相关国家机关和公众对规范性文件提出审查建议和要求、实现备案审查工作人员的交流和培训,备案审查信息门户主要包含:

最新备案文件名称显示。

规范性文件库全文检索。

备案模块的登录链接。

审查建议征集的功能入口。

针对以上展示内容,门户管理需提供外网用户注册、在线提交规范性文件审查建议、信息发布、个性化设置等功能。

信息发布:实现工作信息(通知公告、工作动态、培训材料等)在平台可动态发布并管理。

7、优化系统部分业务功能

根据地方人大常委会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规律,适时对平台分送、审查、文件管理、查询、操作提醒等功能不断优化,确保网络系统安全稳定,逐步实现简单便捷、直观、实用的效果。

8、一键报备法规功能

在省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信息平台上,设置制定、修改、废止法规的报送界面,各设区的市、自治县人大常委会上传其通过的地方性法规相关资料到信息平台,再由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对相关材料补充、审定后向全国人大报备。根据全国人大信息中心制定的《全国人大备案审查系统互联互通集成方案》要求,实现需报全国人大平台的地方性法规向全国人大平台的一键报备,实现业务协同。按照全国人大备案审查系统的技术接口规范对接全国人大平台开放的全国统一的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库,实现数据整合和共享。

(1)省本级法规报备

设置制定、修改、废止省法规的报送界面。

(2)设区的市法规报备

设置制定、修改、废止设区的市法规的报送界面。

(3)自治县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备

设置制定、修改、废止自治县条例的报送界面。

9、设区的市、县法规报备参照全国人大法规平台报备格式,要求一致。

10.根据全国人大备案审查信息平台的最新功能对辽宁省人大常委会备案审查信息平台的相关现有功能进行升级,以满足客户相关的合理需求,

11、在运维服务期限内,根据用户单位的需求,协助完成相关法规报备工作。

三、相关技术要求:(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参照此要求)

提供7*24小时响应服务,2小时到达现场,系统每月进行一次优化工作;

定期开展系统漏洞扫描、风险评估及安全隐患自查工作,发现隐患要及时整改。对应用系统按时进行数据备份,确保系统出现问题时能够及时恢复数据,保正系统正常运行。

省人大新闻网站(含好新评选系统)运维服务

一、人大门户网站运维服务

1、每年省人代会和全国人代会召开前制作的专题类子网页。

(1)两会专题页面设计、制作及功能发布(不包含现有网站技术框架外功能);

(2)保证网站安全,处理省两会期间软件层面的故障处理;

(3)协助指导现场文字采编人员整理文件稿,每年省两会期间根据工作需要可提供驻场服务保障。

2、根据人大工作实际临时增添需求,增加或修改相应的子网页和专题页、飘窗等功能。这部分的开发内容需要根据当时的实际需要来确定,在此不作具体量化。

(1)对网站页面元素进行调整,例如:更换或新增图片、调整图片位置、调整文字内容及位置、修改字体、更换超链接地址等;

(2)对网站栏目进行调整,例如:调整栏目内容及位置等;

3、定期进行网站备份、数据库备份等工作;每周一天服务器安全检查;定期检查网站平台漏洞并对漏洞打补丁;

4、针对网站的BUG进行功能修复。

二、省人大好新闻评选系统

1、 按照全国人大好新闻评选工作的要求,辽宁人大每年一次评选的辽宁人大新闻奖作品报送系统。根据当年评选的要求,对该系统进行重新开发,新闻稿件报送通知发送前开放,评选结束后关闭。并能按要求进行下载和上传报送内容,并根据工作需要进行统计。

三、省人大门户网站手机版

手机版完成页面适配工作,内容跟人大网站保持一致, 共用一个平台进行上传信息。

四、系统运维服务

1.操作系统维护作业

序号

维护内容

周期

1

1.检查应用操作系统运行状态

2.检查运行日志,查看有无报警、故障信息

2

1.检查存储空间使用情况

3

1.更改系统用户口令

2.工具软件(中间件)维护作业

序号

维护内容

周期

1

1.检查中间件进程运行状态

2.检查中间件性能(内存、IO)

3.检查用户连接情况

4.检查数据库连接池使用状况

5.检查中间件运行日志,查看有无报警、故障信息。

6.检查中间件事务执行情况

7.中间件补丁升级

2

1.清理中间件日志文件

2.检查中间件空间使用情况

3.测试并优化性能

3

中间件备份和恢复测试

4

安全管理软件维护

3.数据库维护作业

序号

维护内容

周期

1

1.检查数据库空间使用情况

2.检查数据库负载状况

2

1.检查日志文件,查看有无报警、故障信息

2.检查数据库备份情况

3.数据库补丁程序升级

3

1.检查数据库空间扩展情况

2.检查数据库数据增长情况

3.数据库健康检查

4

1.分析数据库表和索引

2.检查表空间碎片

3.检查和调整数据库性能

5

1.全面检查数据库状态

2.数据库用户口令修改

半年

4.应用软件维护作业

序号

维护内容

周期

1

1.检查应用软件运行状态

2.检查应用软件运行日志,查看有无报警、故障信息

3.检查应用软件重要进程运行状态

2

1.检查存储空间使用情况

2.清理软件过期数据

3.检查数据备份情况

3

1.备用应用系统有效性测试

2.应用软件版本正确性测试

3.数据备份的可用性测试

4.更改应用软件系统管理口令

4

软件修改及代码优化作业

随时

说明:服务器资源监测服务不包含应用软件维护作业

       
合同履行期限:2022年11月30日至2023年11月30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09月15日 08时30分至2022年09月22日 16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09月27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2年09月27日 09时0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省国际工程咨询中心有限公司17楼会议室(沈阳市沈河区十三纬路103号)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一、其他补充事宜
1、参与本项目的供应商需自行办理政府采购CA数字证书并学习电子响应文件制作教程,系统操作问题请咨询技术支持电话(**********041*****1629),CA 办理问题请咨询CA认证机构,CA办理成功的的供应商须在网上进行投标报名,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在线上递交响应文件的按照无效响应处理。具体操作流程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相关通知。
2、在响应文件提交现场,供应商自行准备电子设备进行响应文件解密及二次报价。
3、响应文件解密时间:代理机构通知后0.5小时内完成。
4、二次报价提交时间:代理机构通知后0.5小时内完成。
5、供应商在电子评审活动中出现以下情形的,应按如下规定进行处理:
(1)因供应商原因造成响应文件未解密的;
(2)因供应商自用设备原因造成的未在规定时间内解密、上传文件或投标(响应)报价等问题影响电子评审的;
(3)因供应商原因未对文件校验造成信息缺失、文件内容或格式不正确以及加密备份文件(U盘)不符合要求等问题影响评审的。
出现前款(1)、(2)情形的,视为放弃投标(响应);出现前款(3)情形的,由供应商自行承担相应责任。
二、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加盖公章的电子化投诉质疑函。(具体详见《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化质疑投诉管理办法》辽财采规〔2021〕8号)。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及《辽宁省政府采购电子化质疑投诉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3.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质疑供应商或投诉人无法在系统中提出质疑或提起投诉的,可继续采取现场提交、邮寄、电子邮件等方式进行质疑、投诉。)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辽宁省大数据管理中心(辽宁省信息中心)
地址: 沈阳市和平区市府大路187号
联系方式: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辽宁咨发工程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地址: 沈阳市沈河区青年北大街51号银河国际大厦A座12楼
联系方式: 024-********-8887
邮箱地址: zfzb8887@163.com
开户行: 建行沈阳融汇支行
账户名称: 辽宁咨发工程招标咨询服务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李洋
电话: 130*****533
评分办法:综合评分法
关联计划
附件:

标签: 运维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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