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5个村土地整治招标公告
等5个村土地整治招标公告
桂林建银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受蒙山县土地整理中心委托,对蒙山县整县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重大工程项目2标段:蒙山县文圩镇六夏村等4个村土地整治项目、蒙山县夏宜乡夏宜村等5个村土地整治项目施工进行公开招标,本招标项目批复文为桂国土资发【2013】48号,建设资金为自治区财政资金,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拟对该工程进行施工招标,特邀请有关单位参加投标。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1.招标项目名称及内容:
项目名称:蒙山县整县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重大工程项目2标段:蒙山县文圩镇六夏村等4个村土地整治项目、蒙山县夏宜乡夏宜村等5个村土地整治项目
项目编号:GLJY[14N027]
建设地点:本工程地址位于蒙山县文圩镇、夏宜乡。
项目概况:蒙山县文圩镇六夏村等4个村土地整治项目建设规模为773.80公顷,项目总投资1190.62万元,其中工程施工费1003.82万元;蒙山县夏宜乡夏宜村等5个村土地整治项目建设规模为335.8933公顷,项目总投资422.742万元,其中工程施工费337.28万元。
计划工期:240日历天
2.投标人资格:
第一、潜在投标人具有国内独立法人资格,须同时具有水利水电、市政工程、公路工程中两个或以上,并具有三级或以上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证书;第二、须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备案的单位,且不存在不良从业行为,并有类似工程业绩;第三、财务状况良好,没有处于财产被接管、破产或其他关、停、并、转状况;第四、在近三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以及其他经济方面的严重违法违纪行为;第五、近几年有较好的安全记录,投标当年内没有发生重大质量和特大安全事故;第六、每一个符合投标人资格的参建单位参加蒙山县整县推进高标准基本农田土地整治重大工程项目施工投标时,最多只能成为一个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即投标人不能是该项目其他标段的第一中标人候选,一旦成为该项目其他标段的第一中标候选人,该投标人立即失去本标段中标资格(以开标时间为准),由第二中标候选人作为第一中标候选人,以此类推;第七、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第八、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财务要求:投标人近三年(2012年至201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情况说明书的复印件)累计亏损额不超过本单位注册资金(报名前成立时间不足一年的企业除外)。
业绩要求: 投标人近三年(2012年至2014年)有完成的单个项目投资额为1000万元以上的土地整治工程施工业绩的(必须提供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确认文)。(2014年期间新设立的企业提供承接单个项目投资额1000万元以上的土地整治工程施工合同)
信誉要求:1、没有有关部门停止或暂停其投标的处罚在案记录;2、近三年(2012年至2014年)无相关合同纠纷3、近三年(2012年至2014年)有较好的安全记录,投标当年内没有发生重大质量和特大安全事故。
项目经理(建造师)资格:持有二级 (含二级)以上注册建造师注册证书,专业是市政工程、公路工程或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以建造师注册证书中“专业类别”栏所填写的专业为准),具有相关部门颁发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投标人必须承诺若中标,施工期间不经招标人批准不得更换注册建造师。
其他要求:
技术负责人资格:要求为本工程所需专业中级以上职称。(投标人必须承诺若中标,施工期间不经招标人批准不得更换技术负责人)。
其他主要人员资格:项目管理班子主要人员(施工员、安全员、质检员、材料员、预算员)必须持有相应的职称证(执业证或上岗证书), 施工期间不经招标人批准不得更换。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本项目招标文件由广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统一发售。
3.2投标报名:潜在投标人代表(简称报名人,下同)请于2015年3月27日至2015年4月2日工作时间(工作日,北京时间上午9:00时至12:00时,下午13:30时至16:30时),由企业法定代表人和拟投入本项目的项目经理本人或其委托代理人持以下资料到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广西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报名:联系人:胡工、王工;联系电话:****-*******、*******、*******。
①企业营业执照副本、资质证书副本、安全生产许可证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副本复印件。
②有效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单位介绍信原件、法定代表人和项目经理的身份证复印件。
③拟投入项目经理相应的《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④拟投入的项目经理和五大员2013年全年及2014年1月至今以单位名义缴纳的社保缴纳证明复印件。
⑤项目经理的职称证、安全考核合格证(B证)复印件、安全培训合格证复印件。
⑥由检察院出具的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和拟投入本工程的项目经理无行贿犯罪记录证明。
⑦投标人近三年(2012年至2014年)有完成的单个项目投资额为1000万元以上的土地整治工程施工合同及竣工验收确认文复印件。(2014年期间新设立的企业提供承接单个项目投资额1000万元以上的土地整治工程施工合同复印件)
⑧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备案的单位,且不存在不良从业行为(以《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桂西五县土地整治项目中存在不良从业行为参建单位的通报》(桂国土资发[2012]47号))为准的证明。
以上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并提供原件核查。交易中心将当场审验资料,并只允许资料经审验合格的潜在投标人购买招标文件,资料经审验不合格的潜在投标人将被拒绝购买招标文件。
注:在评标结束后,未作为中标候选人的项目经理相应的《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证书原件在五个工作日内退还;中标单位须将本工程的项目经理相应的《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押给招标人,项目竣工后由招标人负责交还中标单位,其余未作为中标单位的中标候选人的项目经理相应的《建造师执业资格证书》原件在中标人领取中标通知书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
3.3标书费支付:投标人在投标报名合格后,请将购买招标文件及图纸费用存入或转账至招标人指定专用账户(不接受网汇、现金、信汇等方式,仅接受普通银行电汇或现金存款单)或持银联卡到交易中心刷卡支付。同时在汇款或存款单据上注明投标单位名称和招标编号。缴款以到达招标人指定账户的时间为准,请投标人注意银行存款、汇款到账时间风险。
3.4标书费金额:招标文件每套售价¥250元,图纸及技术资料费按规定另计。
3.5文件领取:报名人凭本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支付凭证(原件及复印件)和填写的报名回执单,经核实后即可领取招标文件。本次招标文件不接受邮购方式发售。
3.6标书费专用银行帐户: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南宁万象支行
名称: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账号:2001 7301 0400 16605
4. 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5年4月17日10时00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为: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四楼)
4.2开标时间、地址:2015年4月17日10时00分,在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广西南宁市怡宾路6号广西壮族自治区政务服务中心四楼)开标。
4.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 联系方式
招标人:梧州市蒙山县土地整理中心
地址:蒙山县湄江中路118号
联系人:苏润凌 电话:****-*******
招标代理机构:桂林建银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南宁市新民路4号华星时代广场名仕阁816
联系人:邓永茂 电话:****-*******、136*****319
7、质疑与投诉
投标报名后,投标人若对本项目招标文件或招标过程有质疑或投诉的,请以单位实名并加盖单位公章的材料以书面形式提出,并附报名回执单复印件。
8、交易服务单位:广西壮族自治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9、监督部门及联系电话:
蒙山县政府采购监督办公室:****-*******
广西壮族自治区招标投标管理局:0771- *******
招标人:蒙山县土地整理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桂林建银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2015年3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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