蛇岭建筑石料用灰岩矿等招标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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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国土矿发〔2015〕2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国土资源部《探矿权采矿权招标拍卖挂牌管理办法(试行)》的有关规定,经黎平县人民政府批准,黎平县国土资源局委托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公开挂牌出让以下采矿权。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本次挂牌出让采矿权的基本情况
二、竞买人条件 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 2.企业注册资本不少于100万元。 三、报名时间及方式 1.申请人于2015年3月26日9时起至2015年4月16日16时止持报名资料到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州省凯里市博南新区荷香居3-4栋裙楼3层大厅)接受资格审查。 2.资格审查合格,由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出具竞买人资格确认书,并领取挂牌相关资料。(挂牌文件300元/套,不予退还) 3.申请人应提交的资料: ①采矿权竞买资格申请表。 ②营业执照或工商部门批准的企业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验原件)。 ③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委托他人代办的,必须提交由委托人签名并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受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验原件)。 ④竞买保证金交纳凭证。 ⑤矿业权竞买承诺书。 四、挂牌时间及地点 时间:2015年4月17日9时至2015年4月30日16时。 地点: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贵州省凯里市博南新区荷香居3-4栋裙楼3层大厅)。 五、确定竞得人的方法及竞价方式 1.本次挂牌为有底价挂牌,按照价高者得原则确定竞得人。 2.采用书面形式公开报价,竞买报价须按每次2万元及其整倍数加价。不接受口头、电传、邮件、电话、电报等方式报价。 3.如竞买成交,竞买保证金可转为采矿权出让价款;如未成交,自挂牌结束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退还竞买保证金,不计利息。 六、其他事项 1.本次出让标的是地表及以下矿产资源,未涉及资源所附地表土地出让。矿区开采及地面设施用地,由采矿权竞得人按有关法律法规自行办理。涉及土地、林权、地上附着物、道路等补偿问题或出现纠纷,均由竞得人自行解决,出让方慨不负责。 2.该矿山地质工作程度低,拟出让矿石资源量有可能与实际不符合,出让人对该矿的品质及储量不负责,其开采风险由竞得人自行承担,请竞买人慎重抉择。 3.采矿权挂牌价未包括矿权出让前期工作费用(地质报告、开发利用方案、矿山环境治理恢复方案、土地复垦方案的编写、评审、审查及测绘等费用),该项费用由采矿权竞得人承担。 4.竞得人在领取《采矿许可证》前,须按照相关部门的规定自行办理土地、环保、安监、林业、工商、税务等手续,相关费用由竞得人承担。 5. 竞得人需按黔价房〔2011〕68号文件缴纳交易服务费。 6.其他未尽事宜和具体要求详见挂牌文件。 七、联系方式与银行账户 联系人:皮韬 孔利娟 联系电话:0855-6233676 0855-8685615 开户单位: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户名:贵阳银行凯里分行 账号:1891012105000033051 黎平县国土资源局 黔东南州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015年3月26日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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