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知公告]G211线南义至罗沟圈段升级改造项目防洪评价技术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2022-07-04

[通知公告]G211线南义至罗沟圈段升级改造项目防洪评价技术服务竞争性磋商公告2022-07-04

G211线南义至罗沟圈段升级改造项目已纳入《国家公路网规划(2013-2030年)》和《甘肃省“十四五”公路水路交通发展规划》,是G211线银川至榕江公路的重要组成部分,由甘肃交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作为项目法人负责项目建设管理工作。为确保项目顺利建设,现以竞争性磋商方式选择满足资格要求的技术服务单位承担本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技术服务工作。

一、 项目概况

本项目推荐方案起点位于宁县南义乡,与G211线顺接,途经宁县县城、早胜镇、曹家村、无日天沟、周家镇、宮河镇、小寺头村、罗川古城,终点位于正宁县罗沟圈村(甘陕交界),与G211线陕西段顺接,路线全长90.969Km,其中宁县境内50.246km,正宁县境内40.723km。全线共设置桥梁3272.62m/15座,其中新建1727.12m/8座,完全利用1545.5m/7座,全线设置涵洞2197.14m/93道。

二、 防洪评价报告编制技术服务内容

(一)服务目标

开展工程区域自然地理、水文气象、社会经济及涉及的第三者合法水事权益等现场调查和勘察,基础资料收集,进行水文分析计算和评价等工作,编制防洪评价报告,配合业主承办技术报告的审查会议,以获得水行政主管部门许可在河道管理范围内实施桥梁工程建设的批复类文件为目标。

(二)服务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河道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98号,2018年修订)、《河道管理范围内建设项目防洪评价报告编制导则》、《甘肃省涉河建设项目行政许可和信息公告制度(试行)》等规定。

(三)服务范围

编制本项目8座桥梁防洪评价报告,并取得水行政主管部门的批复。

(四)服务周期

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提交防洪评价报告及完成报告的审查和报批工作。

三、服务单位的资格要求

(一)技术服务单位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二)技术服务单位须具备水利行业咨询(资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文水资源调查评价乙级及以上资质或水利工程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

(三)技术服务单位近三年(2019年1月以后)完成2项公路项目相应业绩(以合同或中标通知书扫描件为准);

(四)技术服务单位项目负责人应具备高级及以上技术职称,至少担任过1项同类项目的负责人,中标后不允许更换;

(五)技术服务单位近一年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须提供2021年或2020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新成立单位需提供基本账户的银行资信证明;

(六)技术服务单位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及技术服务单位或其法定代表人、拟委任的项目负责人近三年内无行贿犯罪行为。

四、最高投标限价

40万元。

五、竞争性磋商

(一)项目建设单位组织本次技术服务竞争性磋商工作,满足本项目资格审查要求且单位人员、业绩、报价和技术建议书等评分最高的申请人,确定为本次竞争性磋商的技术服务单位。

(二)竞争性磋商程序

1、成立五人磋商小组;

2、磋商小组对申请人的资格和业绩进行评审;

3、磋商小组与通过资格和业绩评审的申请人就技术服务计划、质量、服务期限、价格等内容进行谈判;

4、参加磋商的申请人在磋商现场进行磋商后报价;

5、磋商小组对申请人的资格、业绩、技术建议书、最终报价等进行评分;

6、磋商小组形成谈判报告。

六、领取竞争性磋商文件的时间及地点

1、时间:2022年7月5日至7月9日,每日8:30~11:30时、14:00~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

2、地点:兰州市城关区高新区飞雁街98号1516室。

3、申请人必须从项目建设单位领取纸质或电子版竞争性磋商文件,申请人之间相互复制争性磋商文件视为无效。

七、申请文件递交的截止日期及地点

1、时间:2022年7月14日15:00时前。

2、地点:兰州市城关区高新区飞雁街98号1516室。

3、申请人必须递交纸质版申请文件,同时参加竞争性磋商。

八、其他事宜

(一)竞争性磋商文件的解释权归属项目建设单位。

(二)申请人自行了解项目基本情况。

(三)申请文件必须按照竞争性磋商文件规定的格式编写,并对相关内容做出实质性响应。

(四)申请人提交三份(1正本2副本)纸质申请文件,统一装订、标注页码。申请文件必须加盖单位公章,由申请人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逐页签字。

(五)申请文件应密封,封口处加封条,封面注明项目名称,申请人全称(公章)等内容。

(六)建设单位不向落选方解释落选原因,不退还申请

文件。

(七)建设单位向最终确定的技术服务单位发出书面竞争性磋商结果通知书。

(八)被确定的技术服务单位接到通知书后30日内,与建设单位正式签订合同。双方签订正式合同之日,为合同生效之日。

九、联系方式

联系人:郑女士

电话:0931-*******


甘肃交建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7月4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防洪评价 技术服务 升级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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