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黑龙江省分公司办公楼金融大厦自用部分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关于黑龙江省分公司办公楼金融大厦自用部分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单一来源采购公示
采购项目名称和内容:
黑龙江省分公司办公楼金融大厦自用部分物业管理服务采购项目
服务期间:2022年1月1日-2024年10月25日
费用预算金额:270.02万元
拟采购的货物或者服务的说明:
黑龙江分公司建筑面积9558㎡办公楼(即金融大厦8-14层)物业管理,提供包括驾驶、保洁、食堂管理及小额零星维修等全部服务。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相关说明:
黑龙江省分公司所处办公楼公用部分物业管理已于2021年10月25日由金融大厦管理处与哈尔滨博登物业管理有限公司签订了《金融大厦物业托管合同》,并于同年11月1日起将现驻大厦六家单位的公用物业管理、服务全部移交给该物业公司。《金融大厦物业托管合同》第七条约定对业主专有部分提供维修养护或其他特约服务的,应当与业主另行协商并签订协议。由于大厦自用部分水电气等各部分维修、管理及消防、通讯与大厦的不可分割性,分公司拟采取集中采购中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将自用部分物业管理服务交于博登物业公司进行管理。
拟定的唯一供应商名称、地址:
供应商名称:哈尔滨博登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黑龙江省哈尔滨市松北区智谷二街3043号 哈尔滨松北(深圳龙岗)科技创新产业园10栋8楼803-251室
五、公示期限:2022年7月5日-2022年7月11日
六、采购方联系方式:
各有关当事人对采购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在采购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向中国长城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黑龙江省分公司集中采购办公室提出质疑,逾期将不再受理。质疑时请提交书面质疑函一份(法人代表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并附相关证据材料,同时将质疑函电子文档传至邮箱:jma1@gwamcc.com。
联系人:马隽联系电话:0451-********
标签: 分物业管理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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