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兴东机场联检综合业务用房室外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南通兴东机场联检综合业务用房室外绿化工程招标公告

南通兴东机场联检综合业务用房室外绿化工程

招标公告(资格后审)

一、南通兴东机场联检综合业务用房室外绿化工程已经上级部门批准建设。工程所需资金来源是财政拨款,已落实。现决定对该项目的工程施工进行公开招标,选定承包人。

二、江苏方桂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受招标人委托具体负责本工程的招标事宜。

三、工程概况:

⑴工程地点:南通兴东机场围界西侧100米处。

⑵工程规模: 估算投资人民币 180 万元

⑶计划工期:约 90日历天,计划开、竣工时间:2015年 5 月至 2015 年 8 月。

⑷质量要求:一次性验收合格,不影响项目总体质量目标,确保“紫琅杯”争创“扬子杯”。

四、标段划分、投标人和项目负责人等级要求


标段

名称

招标内容

合同估算价

投标人资质

类别及等级

项目负责人

资质等级要求

施工图所示的南通兴东机场联检综合业务用房室外绿化工程。

180万元

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三级及以上

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或具有中专以上(含中专)学历、获得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3年以上的技术人员;或获得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且从事园林绿化工作8年以上的技术人员

五、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报名的业绩条件:

⑴投标人资质类别和等级:城市园林绿化企业资质三级及以上;

⑵拟选派项目负责人资质等级: 获得国家级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职称的技术人员;或具有中专以上(含中专)学历、获得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3年以上的技术人员;或获得园林绿化及相关专业初级职称且从事园林绿化工作8年以上的技术人员;且不得为企业法定代表人或企业董事长或总经理。

⑶业绩要求:无

六、以下条件属于资格审查的必要合格条件:

⑴具有独立订立和履行合同的能力;

⑵未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或者财产被接管、冻结和破产状态;

⑶企业没有因骗取中标或者严重违约以及发生重大工程质量、安全生产事故等问题,被有关部门暂停投标资格并在暂停期内的;

⑷企业的资质类别、等级和项目负责人的资质等级满足招标公告要求;

⑸资格证明文件中的内容没有失实或者弄虚作假,若提供虚假材料的,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记不良行为一次并网上公示;

⑹项目负责人必须满足下列条件之一:

a. 项目负责人是非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

b. 项目负责人是变更后无在建工程的,并且:原合同工期已满且变更备案之日已满6个月;或者,因非承包方原因致使工程项目停工超过120天(含)的,承包人凭发包人及其现场负责人发出的停工通知、项目所在地工程质量或安全或市场管理机构核实的停工证明,向原合同备案部门办理解除项目负责人锁定的备案事宜;实行监理的,停工通知还应当由监理单位及总监理工程师签署意见。否则,视为无变更,无效。

c. 项目负责人有在建工程,但该在建工程与本次招标的工程属于同一工程项目、同一项目批文、同一施工地点分段发包或分期施工的情况。

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为投标企业的正式员工;

⑻企业所在地检察机关出具近三年(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前推)企业及拟派项目负责人无行贿犯罪档案结果告知函,告知函出具日期必须是招标公告发布至投标截止时间前,否则无效(在南通市域内注册企业可在崇川区检察院查询);

⑼联合体投标:不接受。

凡具备承担招标工程项目的能力并具备上述规定的资格条件的施工企业,均可对本项目进行投标。

七、有意参加投标的潜在投标人凭企业CA证书下载本工程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招标控制价以及招标答疑回复、补充通知等资料,凭CA证书、电子签章,提交招标答疑、澄清要求、投标文件等。本工程招标文件费用为人民币300元(在递交投标文件时以现金方式一并交至招标代理单位),工具、平台使用费155元(在下载招标文件时通过网上支付方式缴纳)。招标文件等费用一经缴纳,无论何种原因招标文件等相关费用不退。未缴纳招标文件费用的投标单位,其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八、潜在投标单位应自行进行现场踏勘。

九、投标人若对招标文件有任何疑问,须在 2015年3月31日17时前向招标人提出答疑、澄清要求,任何招标答疑、澄清内容不得包含本公司或其他单位相关信息,否则其投标将被拒绝。

十、招标人将于 2015年4月7日23时前回复所有的答疑、澄清要求及招标控制价及补充通知。

特殊情况,招标人不能如期地回复招标答疑、澄清要求、不能如期地发布招标控制价、招标文件补充通知的,招标人或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延后投标截止时间,延后投标截止时间可以以招标文件补充通知的形式上网发布。

招标人发布答疑回复、补充通知等可能是多次的,投标人应在相应的最迟时间后予以核实。

十一、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 4月 17 日 9 时 30 分;投标文件递交地点:南通市通州区公共资源交易管理办公室开标室(地址:南通市通州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东侧,区政府东侧)。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如招标人不能在确定的招标控制价公布或答疑、澄清要求回复的最迟时间前完成招标控制价公布或答疑、澄清要求回复,招标人应推迟投标截止时间,并以招标文件补充文件形式予以公告。

十二、本项目的评标办法为:采用价格单因素评标办法。详见招标文件。

十三、投标人必须以企业法人的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投标保证金必须从企业的法人基本存款帐户缴纳。以个人、企业的办事处、分公司、子公司名义或从他人帐户、投标人企业的其他账户缴纳的投标保证金无效。本项目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 3 万元,采取银行汇票方式(南通市通州区范围内的,可以采取银行转账)。

十四、特别提示:

⑴潜在投标人须先行申领CA证书、电子签章,并办理企业诚信数据库信息审核(已审核加入南通市企业诚信数据库的,通州区适用)。已入库的企业,应及时更新单位信息并提交审核,确保系统内信息真实、全面、有效。未取得CA证书、电子签章的,将无权下载招标文件或上传投标文件等资料。

⑵招标文件下载或上传资料等操作,请登录南通市工程建设网(www.ntcetc.cn)点击“网上招投标”或“网上申报—网上招投标会员系统”,或者登录南通市通州区公共资源交易网(www.tzzbb.com)点击“建设工程网上招投标会员系统”。

⑶相关操作说明,请参见详见南通市工程建设网(www.ntcetc.cn)“下载园地”相关文件。

⑷网上下载的招标公告、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以及招标控制价等招标资料,与纸质资料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五、联系方式:

招标人:

南通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中心

招标代理机构:

江苏方桂圆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南通市政务大厦主楼五楼(工农南路150号)

地址:

南通市小石桥金路大厦A座304室

联系人:

冒先生

联系人:

陆 琴

电话:

****-********

电话:

0513-********

传真:

****-********

传真:

0513-********

2015年3月25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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