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川区人民政府乡村振兴抚州市“万企兴万村”行动的实施方案

临川区人民政府乡村振兴抚州市“万企兴万村”行动的实施方案

为深入学习、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乡村振兴重要指示精神及党中央、省委、市委关于乡村振兴的决策部署,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推动乡村全面振兴,鼓励引导企业、商(协)会等社会力量投身乡村振兴,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实施意见》及省工商联、省农业农村厅、省乡村振兴局、省光彩会、省农发行、省农行印发《江西省“万企兴万村”行动的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现就组织实施抚州市“万企兴万村”行动(以下简称“行动”)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和中央、省委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以及全国、全省、全市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工作会议精神,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视察江西重要讲话精神和省委工作要求,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坚持新发展理念,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按照“产业兴旺、生态宜居、乡风文明、治理有效、生活富裕”的总要求,推进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全面振兴,促进农业高质量高效、乡村宜居宜业、农民富裕富足,助力抚州乡村振兴工作在全省中站前列。

二、工作原则

抚州市“万企兴万村”行动是全市民营企业参与乡村振兴的工作品牌,在组织民营企业参与“万企兴万村”行动时应坚持以下六项原则:

——坚持全面参与、突出重点。在“十四五”期间组织民营企业全面参与“五个振兴”时,要根据区域发展水平、特点,重点突出巩固拓展“万企帮万村”行动成果、开展“回报家乡”等专项行动。同时鼓励各县(区)、商(协)会根据实际情况拓展工作内容。

——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要坚持实事求是、稳步推进的总基调,积极探索整村推进、全面振兴的模式与路径。根据我市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民营企业参与乡村振兴工作;巩固脱贫成果任务重的地区应着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相对落后地区应重点致力于改善和提升农村生产生活条件。

——坚持农民主体、合作共赢。动员民营企业将自身发展与农村发展、个人富裕与农民富裕有机结合,以多种方式与农民形成经济共同体、利益共同体,通过先富帮后富,实现共同富裕;尊重农民主体地位,发挥农民主体作用,保护农民利益,相互合作、共同发展。

——坚持自觉自愿、市场导向。组织号召和鼓励民营企业参与时,要充分尊重民营企业参与的意愿,鼓励引导民营企业按照市场规律参与乡村振兴,促进企业长期可持续发展,为乡村振兴奠定良好基础。

——坚持依靠科技、鼓励创新。要注重用现代科技改造传统农业,用现代科技引领企业转型升级。鼓励民营企业创新组织形式、合作经营模式,发展高效农业产业,实现村企合作高质量发展,积极探索加快乡村振兴实现途径。

——坚持守住红线、依法兴村。要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乡村振兴促进法》,坚守耕地保护、生态环境保护和农民利益保护三条红线,始终将民营企业发展方向与乡村振兴战略方向、政策导向保持一致。

三、行动内容

(一)巩固拓展“百企帮百村”成果

开展抚州市“万企兴万村”行动要认真贯彻落实“五年过渡期”要求,在继续保持原“百企帮百村”精准扶贫行动的结对帮扶关系总体稳定的前提下,真正做到摘帽不摘责任、摘帽不摘政策、摘帽不摘帮扶、摘帽不摘监管。要强化服务,指导帮扶企业力度不减,确保原帮扶对象脱贫不返贫。

要接续开展“万企兴万村”行动,探索促进村庄发展的长效机制。加大支持服务“万企兴万村”产业帮扶项目力度,做强企业,拓展帮扶成果。要继续教育引导帮扶企业与农民建立合作关系,筑牢村企合作、实现双赢的长效机制。鼓励合作经营好的企业扩大规模,引导规模经营的企业帮助更多村并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

(二)开展“回报家乡”专项行动

教育引导民营企业树立“义利兼顾、以义为先、自强不息、止于至善”的新光彩精神,充分发挥民营企业家熟乡情、重亲情、懂管理、善经营、有实力、讲信誉、受尊重、乐奉献等优势特点,引导民营企业到乡镇、村(含行政村、自然村)等投资兴业,支持举办各项社会事业,用看得见、摸得着、感受得到的丰硕成果回报家乡、造福桑梓。

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和新时代抚商精神,致富思源、富而思进、富而思报,推进“抚商回归”,加强与异地抚商联系,鼓励海内外抚籍人士回乡考察投资创业,参与乡村振兴。

——促进乡村产业振兴。发挥我市特色产业优势,引导民营企业强攻工业、深耕农业、做优林业、拓展做强服务业、探索推动“两山”转化,不断优化乡村生产要素资源配置,实施高效农业、优质种业、特色种养殖、民俗旅游、田园综合体、农副产品精深加工及贸易、现代物流等产业项目。

——促进乡村生态振兴。教育引导民营企业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组织民营企业积极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建设美丽乡村,高标准打造美丽中国“抚州样板”。

——促进乡村文化振兴。发挥红色资源和文化的优势,组织引导民营企业充分利用农村人文资源和各类非物质文化遗产资源,保护传统工艺和促进民族文化传承,促进乡村特色文化产业发展。

——促进乡村人才振兴。组织引导民营企业以多种形式加大对致富带头人、新型农民等乡村人才的教育培训力度,以企业为平台吸引各类管理人才、技术人才返乡就业、创业。

——促进乡村组织振兴。支持乡村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

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活动,抓党建引领发展新型农村集体经济,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高农民组织化水平。鼓励支持符合条件的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担任村支书、村主任、村集体经济组织负责人和荣誉职务,有序参与和提升乡村治理水平。

——参与乡村建设行动。加大乡村基础设施建设力度,引导民营企业通过投资兴业、包村包项目、捐资捐物等形式,积极参与村内道路、小型供水工程、分布式清洁能源、仓储物流、公共照明、养老助残、文化体育等设施的建设和管护,推动乡村公共基础设施往村覆盖、往户延伸。

(三)依托帮扶平台,促进共同富裕

鼓励民营企业设立乡村振兴产业发展基金、公益基金等,参与乡村产业发展和公益帮扶等。发挥商会、企业联盟等组织的作用,鼓励企业之间开展协作和联合,发挥集团优势,助力乡村振兴。继续鼓励民营企业开展消费帮扶,拓宽农产品销售渠道。引导民营企业大力弘扬光彩精神、积极履行社会责任,依托对口帮扶平台,积极参与“富帮穷强帮弱”工作。

四、工作要求

(一)健全组织机构。各级工商联、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农业发展银行、农业银行等部门要共同成立行动领导小组并建立工作合作机制,统一使用“万企兴万村”行动名称,负责行动的组织领导、指导推动、统筹协调和服务保障。各级行动领导小组要加强统筹、协调和召开专题会议共同研究,各成员单位要将组织开展行动纳入本单位年度工作重点,安排专门人员、专项经费保障工作开展。

(二)强化服务保障。各级“万企兴万村”乡村振兴行动

领导小组要建立常态化交流机制,及时掌握了解村企联建过程中的困难问题,同时建立问题交办机制,明确职能部门协助解决,提升村企联建工作效率和成效。各级工商联要做好行动统筹,畅通民营企业反映诉求渠道、协助企业解决问题,积极推动民营企业参与乡村振兴的系列配套政策落地见效。各级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要主动为参与行动的民营企业提供项目信息、支持政策等方面的服务,将本地乡村振兴投资类项目纳入政府招商引资工作统筹推进。各级农业发展银行、农业银行要不断创新金融产品和服务方式,为参与行动并符合贷款条件的企业提供融资支持。

(三)典型示范引领。各级“万企兴万村”行动领导小组

要选树一批民营企业参与行动的典型并在辖区范围内命名一批示范项目和基地,予以重点联系和指导,通过现场交流会、专题宣传等形式向全社会推介,为广大民营企业提供学习借鉴。各级示范项目、基地应进入台账管理。

(四)加大宣传力度。各级行动领导小组要讲好民营企业

参与“万企兴万村”行动故事,协调主流媒体进行宣传报道,向全社会展示民营企业和民营企业家的风采和积极履行社会责任的先进事迹,增强民营企业的成就感、荣誉感和获得感。要为民营企业参与行动开辟专门表彰渠道,发挥荣誉激励的指挥棒作用,促进形成民营企业踊跃参与乡村振兴的时代洪流。

各县(区)工商联、农业农村局、乡村振兴局、农业发展银行、农业银行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来源:唱凯镇

标签: 实施方案 乡村振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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