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医院医疗设备招标公告
人民医院医疗设备招标公告
序号 | 采购内容 | 数量 |
1 | 呼吸机 | 3台 |
投标人须对本项目进行整体投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产品详细技术参数及执行标准、规格等详见招标文件中的第三部分采购项目内容。
招标文件公示期为2015年3月27日至2015年4月2日五个工作日。根据《广东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办法》第三十五条的规定,供应商认为政府招标文件的内容损害其权益的,可以在公示期间或者自期满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以书面形式(加盖单位公章的原件,其它形式无效)向招标代理机构提出质疑。
五、供应商资格条件:
参加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除应具备《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供应商资格条件外,还必须符合下列要求:
(一) 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并经有效年检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二) 具有所投标产品的法律法规规定必须的证明文件;
(三) 代理商作为投标人,应有生产企业出具的授权委托书;
(四) 在广东地区有良好的,可靠的后续技术支持,有注册的或工商登记的售后服务机构,或本项目的技术合作支持方。
投标人须携带以上(一)-(四)项证件(复印件加盖公章)购买招标文件。
六、符合资格的供应商应当在2015年3月27日8时30分起至 2015年4月2日17时30分止(法定节假日除外)携带加盖公章的营业执照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税务登记证复印件到广东五洲采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每套售价15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七、我公司只接受报名购买本招标文件供应商的投标
八、投标人必须在2015年4月13日12:00之前向招标代理机构递交预交文件《投标保证函》一份。
九、投标截止时间:2015年4月17日9时30分(注 9 时开始受理投标文件)
十、投标文件送达地点:广州市天河区林乐路侨林街43-49号中旅商务大厦东塔30楼
十一、开标评标时间: 2015年4月17日9时30分
十二、开标评标地点:广州市天河区林乐路侨林街43-49号中旅商务大厦东塔30楼
十三、招标文件公示/********/********164047_6298.doc" target="_blank">下载:
十四、银行帐号:7443-0201-8260-0216-969(服务费帐号)
开户银行:中信银行广州分行(公司名称:广东五洲采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采购代理机构联系人:陈小姐、梁小姐
电话: 020-********
传真: ***-********
联系地址:广州市天河区林乐路侨林街43-49号中旅商务大厦东塔30楼
邮编: 510610
采购人:阳春市人民医院
联系地址:阳春市人民医院
广东五洲采购电子商务有限公司
2015年3月27日
YCRY-HW-1502阳春市人民医院医疗设备招标采购项目.doc | 592.5 KB | ********/********164047_6298.doc">点击下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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