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咸丰县中心】咸丰县农村饮水安全水质提升工程(一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SXF-202210SZ-001001001)招标公告

【咸丰县中心】咸丰县农村饮水安全水质提升工程(一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SXF-202210SZ-001001001)招标公告

第一章 招标公告
咸丰县农村饮水安全水质提升工程(一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ESXF-******SZ-*********)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ESXF-******SZ-*********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咸丰县农村饮水安全水质提升工程(一期)设计采购施工总承包已由咸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咸发改审批[2022]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咸丰县水利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政府投资:100.0%招标人为咸丰县水利局,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北广兴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
建设地点:咸丰县8个乡镇(区)
建设规模:对咸丰县坪坝营镇、曲江镇、朝阳寺镇、清坪镇、唐崖镇、小村乡、黄金洞乡、活龙坪乡等 8 个 乡镇 (区) 共计 15 个水厂进行水质净化能力提升,在各水厂净水设施末端增设微动力超滤净水设备 1 套。
其他: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技术条款、澄清答疑(如有)等。
2.2招标范围
招标范围:咸丰县农村饮水安全水质提升工程(一期)的施工图设计阶段的勘察(测)设计任务、工程项目预算编制;15座水厂接入数据专线或4G/5G无线传输网络,物联网卡和中心数据专线接入及云平台服务;采购安置微动力超滤净水设备;配套的建筑工程;水厂智慧化集成;智慧水务展示大厅建设;县农村饮用水监控软件平台开发;农村饮用水监控软件平台硬件设施集成;物联网水表采购;提供5年的平台运行维护服务(含5年通讯费用);净水设备含10年质保及运行维护。
标段划分:本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
计划工期:360日历天,计划开工日期2022-11-30
合同估算价:********.00元
2.3其他: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技术条款、澄清答疑(如有)等。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 :
(1)须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具备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核发的有效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若为联合体,联合体均需提供);(2)投标人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①具有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颁发的基础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②具有水利行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③具有卫生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与超滤膜或超滤净水设备相关产品的《涉及饮用水卫生安全产品卫生许可批件》(若为代理商,则需提供制造厂商针对本项目出具的唯一经销商产品授权委托书,并附有制造厂商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④近三年(从投标截止日往前推算)承担过1个水利信息化项目业绩(以中标通知书或合同为准)。(3)没有被责令停业、没有被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指被本招标项目所在地县级及以上水利(或住建、或公共资源交易)行政主管部门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该区域建设市场且处于有效期内)、财产没有被接管或冻结、在最近三年内没有骗取中标或严重违约或重大工程质量问题(由投标人自行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若为联合体均需提供);(4)投标人须出具近三年(从投标截止时间往前推算)企业、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的无行贿犯罪行为承诺函(由投标人自行声明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其投标文件将被否决,若为联合体均需提供);(5)根据《关于落实相关规定的意见》(恩施州人社发[2017]35号)文件精神,投标人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未出现因非法拖欠劳动者工资而受到行政处理处罚且在行政处理处罚期限内的或因拖欠劳动者工资经人民法院判决且未执行完毕的或未自觉履行完毕的情形,并在投标文件中自行作出相应的承诺并加盖单位公章,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若为联合体均需提供;(6)根据《进一步推进“四减两公开”有关事项的通知》投标人(包括联合体各成员单位)无需提供“信用中国、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截图,由评标委员会现场查询结果为准,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将直接做作否决投标文件处理;(7)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或具有直接管理和被管理关系的母子公司,或同一母公司的子公司,或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不得同时投标,否则均按废标处理。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①联合体成员不超过4家,自愿组成联合体的应由基础电信业务运营商为联合体牵头人,联合体各方须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才能参与投标,以联合体牵头人名义递交投标文件。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可以组建联合体投标,但不得分别组建联合体或单独参加同一标段投标。③联合体各方在同一招标项目中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者参加其他联合体投标的,相关投标均无效。
3.3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具体数量)个标段投标。
3.4本项目属于政府采购工程
3.5本项目属性:项目未预留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6其它要求:具体详见招标文件、工程量清单、技术条款、澄清答疑(如有)等。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若为联合体投标,指联合体所有成员),应当在恩施州电子招投标交易平台(以下简称“州电子交易平台”,下同)(网址:http://www.eszggzy.cn/)进行注册登记,并办理CA数字证书(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交易主体注册登记指南)。
4.2 完成注册登记后,请于2022年10月07日至2022年10月11日24: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在所投标段免费下载招标文件。联合体投标的,由联合体牵头人下载招标文件(具体操作参见“恩施州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综合服务—招标(资审)文件下载指南)。未按规定从“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下载招标文件的,招标人 (“恩施州电子交易平台”)拒收其投标文件。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 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为 2022年10月27日09时00分
5.2 投标人应当在投标截止时间前,通过互联网使用CA数字证书登录“州电子交易平台”,选择所投标段将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上传。投标人完成投标文件上传后,“州电子交易平台”即时向投标人发出电子签收凭证,递交时间以电子签收凭证载明的传输完成时间为准。逾期未完成上传或未加密的电子投标文件,招标人(“州电子交易平台”)将拒收。
6.投标相关事宜
(1)招标人按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在“电子交易平台上”进行开标,所有投标人均应准时在线参加开标。招标人通过互联网在招标文件规定的地点组织开标,并在投标截止时间 30 分钟前,使用 CA 数字认证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相应标段作在线开标的准备工作。 (2)投标人应当在能够保证设施设备可靠、互联网畅通的任意地点,通过互联网在线参加开标。在投标截止时间前,使用加密其投标文件的 CA 数字认证证书登陆“电子交易平台”,进入“开标大厅”选择所投标段进行签到,并实时在线关注招标人(招标代理机构)的操作情况。 (3)本项目采用“不见面开标”,主持人按照程序在“电子交易平台”的“开标大厅”进行在线开标。注:具体操作步骤见恩施市公共资源交易信息网-下载专区-《恩施不见面开标(投标人操作手册)》,请各潜在投标人仔细阅读,以保证线上开标流程顺利进行。。
7.评标办法
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本次招标评标办法采用 综合评估法 。。
8.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恩施州公共资源电子交易平台(网址:http://www.eszggzy.cn/)(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联系方式
异议联系人:高磊
异议联系方式:186*****107
备注:
招标人:咸丰县水利局
招标人地址:咸丰县沿河路35号
招标人邮编:
招标人联系人:黄先生
招标人联系人电话:191*****103
招标人电子邮箱:
招标人网址:
招标人开户银行:
招标人银行账号:
代理机构:湖北广兴成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代理地址:恩施市凤凰城天合园21幢501室
代理邮编:
代理联系人:高磊
代理联系电话:186*****107
代理电子邮箱:
代理网址:
代理开户银行:
代理银行账号:
2022年10月06日
备注: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农村饮水安全 施工总承包 水质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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