复材公司冷冻式空气干燥机招标公告
复材公司冷冻式空气干燥机招标公告
?国兴复材公司冷冻式空气干燥机招标文件(2202/09)
一、 投标须知:
1、投标人在投标前请仔细阅读招标文件的相关要求及条款。
2、投标人应具有国家及行业认可的健全资质、质量保障能力、技术支持能力、售后服务能力及和垫资能力并认可招标方的付款方式。
3、投标人自行拟定投标文件,技术标应以技术应答的形式进行投标,若不能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应在投标文件中以技术偏离的形式做出特殊说明,否则将视为完全响应招标文件技术要求。多项材料、备件打包招标时,原则上不得空项漏项,否则视为无效投标,如遇停产产品或型号可提供升级替代产品,但要用醒目字体予以标明。
4、投标文件中应标明公司全称、联系人、电话、设备制造厂家或品牌、供货时间等相关信息,以Word、Excel文档或压缩文件形式,在吉林化纤集团电子商务网站上电子投标。因投标文件联系人信息不全或联系方式无法接通所产生的后果由投标方自行承担。
5、投标方必须提供正规渠道产品,严格杜绝假冒伪劣、贴标伪造产品,一经发现卖方有假冒伪劣等以次充好的主观故意行为,招标方将以商业欺诈论处,冻结供货公司付款帐户并追究其相应责任。中标方在供货过程中,如出现验收不合格或质量反馈,中标方则无条件给予退换或采取其它方式妥善解决,并且将此纳入不良行为记录,做为供应商评标重要依据,一家供应商六个月内三次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或一次质量问题造成买方重大生产事故或重大影响的,买方将直接取消其供应商资格并追究相应损失。
6、本次招标只接受吉林化纤集团电子商务会员投标,非会员单位有意向参与投标,请抓紧办理会员入网手续(办理供应商入网,请登录吉林化纤集团官网www.jlhxjt.com→招标信息→MORE→用户注册,注册成功后,资质审查时详见网站“关于供应商资格审核的通告”)。
二、报价:
1、投标人所投产品均为人民币价格,报价包含设备、备件、材料、包装、运输等综合费用,报不含税单价及总价,技术标或总包工程还须另行标明安装、调试、培训等其它费用。
2、报价中如有特例情况请明确说明,如包装物是否回收,如无特殊说明按一般情况视为不可回收,其他情况参照此例。如遗漏说明,后果由投标方自行承担。
三、 评标办法:
评标采用综合评估法,价格最低不做为最终中标的唯一标准。
四、质量标准及技术要求:
1、依据最新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二者出现偏差时选较高者。
2、详见附页,图纸、技术规范书等。
五、交货时间、地点及运输方式:
1、标明运输方式,含运输时间送货到用吉林化纤集团物流管理中心的到货时间。
2、送货地址:吉林省吉林市经开区昆仑街216号,吉林化纤集团物流管理中心。
六、验收标准、方式及罚责:
1、验收依据最新国家及行业标准、合同、技术协议。
2、现场验收:供方代表、吉林化纤集团物流中心物管人员、业主代表共同进行数量、外观等初步质量验收。现场验收时,如发现产品有规格型号不符、标识不清、包装损坏等直观质量缺陷及合格证与质检报告等手续不全,招标方有权拒绝收货。
3、过程验收(质量跟踪):对于仅凭外观验收无法判定其内在质量状况的,需经检验或在设备使用过程中进行质量判定的,经检验不合格或在使用过程中发现潜在质量问题或缺限的,卖方须无条件更换或采取其它方式进行解决,并承担因此给买方带来的相应影响及损失。
4、联合验收:对于由多种元器件搭配组合而成的配电柜、控制柜、仪表盘类设备,或由电脑软硬件系统、控制单元、执行机构组成的集散控制系统类设备,由供方代表、业主代表、吉林化纤物流中心、采购中心、审计部共同进行现场联合验收,如发现现场实物与合同内配置清单不符,供方承担一切后果。
七、付款方式:
货物验收合格,卖方发票到帐,买方以银行承兑汇票或现汇的方式分批滚动付款90%,10%质量保证金,质保期满且无质量问题后付清余额。
八、投标保证金:
九、违约责任:
1、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相关条款。
2、在履行合同过程中,如果中标方不能在合同约定的时间内向招标方交付所购产品,中标主除应继续履行供货义务外,每迟延一日还应向招标方支付迟延履行部分产品金额的0.5%作为违约金, 如果因为此迟延交付而影响到招标方的项目进度,或迟延交货逾期十个日历日,招标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履约保证金,并要求中标方赔偿因未履约所造成的买方损失。
十、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合同签定地吉林市昌邑区人民法院诉讼或提请合同签定地仲裁机构仲裁。
十一、招标内容清单:
标的、规格型号、生产厂家、单位、数量、金额等
序号 | 编码 | 名称 | 规格 | 单位 | 数量 | 含税单价 | 含税总价 | 厂家或品牌 |
1 | 冷冻式空气干燥机 | 空气处理量4Nm3/min | 台 | 2 | ||||
合计总金额(含税人民币小写、税率13%): | ||||||||
合计总金额(含税人民币大写): |
备注:要求现场安装,投标文件要求分项报价并注明厂家。
吉林化纤集团采购中心备件处
商务联系人电话:153*****797
技术联系人电话:153*****759
国兴复材冷冻式空气干燥机
1设备规范
1.1设备名称
冷冻式空气干燥机(风冷型)
1.2型式(或型号)、用途和安装数量
设备名称 | 规格参数 | 数量 | 技术要求 |
冷冻式空气干燥机 | 空气处理量4Nm3/min | 2台 | 压力露点小于10℃ |
2标准及要求
2.1 技术条件
设备的设计及安装采用的工艺必须选择成熟的技术工艺。该冷冻式干燥机必须满国家有关安全、环保等强制性标准其要求。
安装场所:环境中有导电的碳纤维粉尘
环境温度:-30℃—+40℃
进口压力:≤1.25MPa
2.2 执行标准
GB 156-2003 标准电压
GB/T 1980-1996 标准频率
GB 9969.1-88 工业产品使用说件 总则
这些法则和标准提出了最基本要求,如果卖方提出意见并经用户接受,使用优于或更为经济的设计或材料,并能使卖方设备良好地、连续地在本规范所规定的条件下运行时,则这些标准也可以由卖方超越。
2.3技术要求
2.3.1运行时压力露点必须稳定在2-3℃。
2.3.2制冷循环设计有自动控制解决压缩机吸气低压的回路。
2.3.5制冷剂采用R22。
2.3.6压缩机油选用与制冷剂配套的高质量全合成机油
2.3.7制冷循环回路中,干燥过滤器、膨胀阀及其他更换部件前后配套截止阀,部件及阀门接口采用螺纹丝接(喇叭口,垫环等),以便于维修更换。
2.4功能及控制要求
2.4.1装置本身结构和所有部件有足够强度能承受运输,安装及运行短路所引起的作用力而不致损坏变形。柜内支持绝缘件选用阻燃材料;
2.4.2装置防护等级为IP30以上;控制柜防护等级为IP64以上,所有电气部件应独立密封,有效防止空气中的碳纤维粉尘进入。柜体采用不小于2mm厚度进口敷铝锌钢板制作,柜体表面采用静电喷涂工艺,附着力强,质感好,整柜应与空压机组色调一致(蓝色);
2.4.3必须有下列数字温度显示;压力露点温度、常压露点温度、进气温度、排气温度;
2.4.4必须有压力显示;制冷剂蒸发压力、制冷剂冷凝压力显示;
2.4.5安全相关保护及报警功能,含相序保护器、压力开关、蜂鸣器、故障指示灯;
2.4.6装置应有可靠接地点,应有防止触电的保护设施;
2.4.7外壳隔板消音隔板设计,噪音低至30dB;
2.4.8整机提供不小于2年保修。
2.4.9过滤器为C/Q级过滤器、T/P级过滤器、A/S级过滤器三级精密过滤器。
2.4.10过滤器整机保修不小于1年。
2.4.11过滤器提供至少一年的滤芯用量。
2.5 安装调试要求
卖方需严格进行厂内各生产环节的检验和试验。卖方提供的合同设备须签发质量证明、检验记录和测试报告,并且作为交货时质量证明文件的组成部分。
检验的范围包括原材料和元器件的进厂、部件的加工、组装、试验至出厂试验。
卖方应按以下项目进行试验:
2.5.1外观、尺寸检查
2.5.2机组制冷剂泄漏检查
2.5.3垂直度检查
设备安装调试由卖方人员进行实施,买方相关人员监督管理配合。
3供货范围
3.1 一般要求
3.1.1本附件规定了合同设备的供货范围,卖方保证提供设备为全新的、先进的、成熟的、完整的和安全可靠的,且设备的技术经济性能符合要求。
3.1.2卖方应提供详细供货清单,清单中依此说明型号、数量、产地、生产厂家等内容。对于属于整套设备运行和施工所必需的部件,即使本合同附件未列出和/或数目不足,卖方仍须在执行的同时补足。
3.1.3卖方应提供所有安装和检修所需专用工具和装置性材料等,并提供详细供货清单。
3.1.4提供运行所需备品备件,并在投标书中给出具体清单。
3.1.5提供所供设备的进口件清单。
3.1.6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清单。
3.2 供货范围
设计界限及供货应包括:变频器改造需要的整套设备。
3.3备品备件
3.3.1随机备品备件清单(卖方填写)
序号 | 名 称 | 型 号 | 单位 | 数量 | 材 质 | 备 注 |
3.3.2一个大修期备品备件清单(卖方填写)
序号 | 名 称 | 型 号 | 单位 | 数量 | 材 质 | 备 注 |
3.3.3专用工器具(卖方填写)
序号 | 名 称 | 型 号 | 单位 | 数量 | 材 质 | 备 注 |
4 质量保证及试验
4.1设计、制造、应遵守的规程、规范和标准
4.1.1 设备产品设计、制造应遵照的规范和标准(当应用的规范及标准有新版本实施时应采用最新版本)。
4.1.2 进口设备的制造工艺和材料应符合美国机械工程师协会(ASME)和美国材料试验学会(ASTM)的工业法规中有关的标准或相当标准。
4.1.3 在卖方开始制造之前,卖方无条件接受买方所提出因规程、规范和标准发生变化而产生的补充要求。同时,卖方应及时书面通知卖方有关规程、规范和标准发生的变化。
4.2 设备性能、质量保证
卖方有完善的质量保证体系。质量保证体系符合IS*****系列的要求。卖方在投标书中对质量保证体系做出说明。
4.3 设备的试验及要求
卖方对所提供的设备必须进行性能试验,并提供试验报告。试验前必须将试验程序和试验装置(包括仪表校准曲线和检验合格证书)通告买方。
4.4质保要求
整机(含压缩主机、冷却器、油水分离器、风扇、蒸发器、膨胀阀、排水器、电源及电控部分等)质保2年,维修耗材(机油、滤芯等)质保期内由卖方免费提供。若由卖方公司图纸、资料、技术文件错误或技术服务人员现场指导造成的返工、设备损坏,卖方立即负责免费修理或更换。
5 油漆、包装和运输
5.1油漆和防腐
5.1.1 对设备进行妥善的油漆或其他有效的防锈防腐处理,涂漆应符合JB/T6886的规定,以适远途运输条件和大量的吊装、卸货以及长期露天堆放的需要,防止雨雪造成受潮、生锈、腐蚀、振动,以及机械和化学引起的损坏。做到从交货日起12个月内设备完整无损。
5.1.2 设备面漆颜色由甲方确认。
5.2包装
5.2.1 所有设备包装前必须做到内部清洁,并采取妥善防锈措施。
5.2.2 卖方所供设备部件,除特殊部件外,均遵照国家标准和有关包装的技术条件进行,使用坚固的箱子包装。
5.2.3 卖方所供随机装箱技术文件妥善地包装,能承受远途运输和多次搬运,并防止受潮和雨水的侵蚀。每个技术文件邮包装有详细的目录清单。
5.2.4 为防止设备器材被窃或受腐蚀元素的损坏,未取得买方同意,不得采用敞开的板条箱和类似包装。
5.2.5 所有设备及附件都有固定铭牌。铭牌不易损坏。标志醒目、整齐、美观。
5.2.6 重要部件根据图纸规定,在一定位置上标有装配编号,使用材料和检验合格的标志。
5.3 运输
5.3.1 卖方需运输成套产品至工程安装现场。
5.3.2 本工程的设备运输及装箱尺寸、运输货物外形、重量和体积的规定,遵守国际有关运输的规定,交货地点见商务条款。
5.3.3 产品包装、运输、储存应符合商务条款中的有关规定。
6 技术资料和交付进度6.1卖方提供的资料应使用国家法定单位制即国际单位制(语言为中文),进口部件的外文图纸及文件应由卖方免费翻译成中文,随同原文一并提交买方。提供的技术文件及图纸除纸质版外(包括配套的外购设备和部件原产商的技术文件及图纸),还应提供一份相同内容的电子光盘,技术文件及图纸中的计量单位按法定计量单位。电子版图纸格式须为AutoCAD版本的dwg格式;文字版本须为Office Word或Excel 格式。图纸及文本文件均应可编辑。
6.2资料的组织结构清晰、逻辑性强。资料内容要正确、准确、一致、清晰完整,满足工程要求。
6.3对于其它没有列入合同技术资料清单,却是工程所必需的文件和资料,一经发现,卖方也应及时免费提供。
6.4买方要及时提供与合同设备设计制造有关的资料。卖方提供的图纸、资料、传真各级校审人员的署名应完整,并加盖公章,对于重要的传真资料也应加盖公章。对提供的电子文件仅用于设计参考,不作为工程的正式设计依据。
6.5卖方提供的技术资料为每台设备3套,电子文本2套。电子版图纸、资料组织结构清晰、逻辑性强,应根据设备功能等对其进行分类归档,并根据分类提供超链接方式的索引文件。
7性能验收试验
结合设备的试验及要求确定性能试验的执行。
8 技术服务和联络
8.1卖方现场技术服务
8.1.1无论售前、售中、售后,只要买方需求设备技术上的帮助及咨询,卖方公司将24小时内准确予以无偿提供有关技术资料。卖方现场服务人员的目的是使所供设备安全、正常投运。卖方要派合格的现场服务人员并按现场服务计划表派遣现场服务人员。如果此人员数不能满足工程需要,卖方要追加人员数,但买方无须为此支付任何额外费用。
8.1.2 卖方现场服务人员应具有下列资格:
8.1.2.1 遵守法纪,遵守现场的各项规章和制度;
8.1.2.2 有较强的责任感和事业心,按时到位;
8.1.2.3 了解合同设备的设计,熟悉其结构,有相同或相近机组的现场工作经验,能够正确地进行现场指导;
8.1.2.4 身体健康,适应现场工作的条件。
8.1.2.5 卖方须更换买方认为不合格的卖方现场服务人员。
8.1.3 卖方现场服务人员的职责
8.1.3.1 卖方现场服务人员的任务主要包括设备催交、货物的开箱检验、设备质量问题的处理、指导安装和调试、参加试运和性能验收试验。
在安装和调试前,卖方技术服务人员应向买方进行技术交底,讲解和示范将要进行的程序和方法。对重要工序,卖方技术人员要对施工情况进行确认和签证,否则买方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经卖方确认和签证的工序如因卖方技术服务人员指导错误而发生问题,卖方负全部责任。(视情况而定)
8.1.3.2 卖方现场服务人员应有权全权处理现场出现的一切技术和商务问题。如现场发生质量问题,卖方现场人员要在买方规定的时间内处理解决。如卖方委托买方进行处理,卖方现场服务人员要出委托书并承担相应的经济责任。
8.1.3.3 卖方对其现场服务人员的一切行为负全部责任。
8.1.3.4 卖方现场服务人员的正常来去和更换应事先与买方协商。
8.1.4 买方的义务
买方要配合卖方现场服务人员的工作,并在生活、交通和通讯上提供方便。
8.2培训8.2.1 为使合同设备能正常安装、调试、运行、维护及检修,卖方有责任提供相应的技术培训。现场开机调试验收成功后,卖方公司的售后工程师负责对用户的操作人员免费进行常规的操作培训。培训内容应与工程进度相一致。
8.2.2 培训计划和内容见下表(由卖方填写)
序号 | 技术服务内容 | 计划人天数 | 人员构成 | 备注 | |
职称 | 人数 | ||||
8.2.3 培训的时间、人数、地点等具体内容由买方和卖方双方商定。
8.2.4 卖方为买方培训人员提供设备、场地、资料等培训条件,并提供食宿和交通方便。
8.3 设计联络
若买方有要求,卖方应及时、义务地到买方指定的地点进行配合。
标签: 冷冻式空气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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