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姑区信访大厅办公用品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
皇姑区信访大厅办公用品设备采购项目竞争性谈判
项 目编 号:HG********
项 目名 称:皇姑区信访大厅办公用品设备采购项目
辽宁轩宇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受沈阳市皇姑区委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政府信访局的委托,为皇姑区信访大厅办公用品设备采购项目采用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招标。
一. 招标范围:办公家具及设备采购项目(具体详见技术要求)
二. 本项目共分两个包:一包:办公家具;二包:办公设备。
三. 供应商资格要求:诚邀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具有相关的经营范围的供应商或经销商。
四. 供货地点:沈阳市皇姑区委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政府信访局
五. 质量要求:达到国家相关标准
六. 要求供货期:合同签订后5日内供货完毕。
七. 兹定于2007年12月5日起,在辽宁轩宇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发放竞争性谈判文件;供应商领取竞争性谈判文件的同时,需提供营业执照、相应的证书、法人授权委托书以上需提供原件及相对应的复印件(复印件须加盖单位公章)。
八. 竞争性谈判文件每包500元人民币(标书售后不退);投标保证金每包10000元人民币(投标保证金在购买谈判文件同时交纳)。
九. 投标文件需分包制作,分包密封;否则视为无效标书不予进行开标。
十. 接收投标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07年12月12日9时整。
十一. 竞争性谈判时间:2007年12月12日9时整。
十二. 开标当日授权委托人或法定代表人必须携带身份证原件。
十三. 竞争性谈判地点:辽宁轩宇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沈阳市和平区南京南街122号)
十四. 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合理低价法
采购单位:沈阳市皇姑区委沈阳市皇姑区人民政府信访局
采购代理机构: 辽宁轩宇工程招标投标有限公司
电 话/传 真: 024- ********-***、********-***
联 系 人: 姚文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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