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摩托车驾驶人考场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非政府采购项目)
清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摩托车驾驶人考场服务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非政府采购项目)
公告内容文档
河南盛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受清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委托,就清丰县公安局交警大队摩托车驾驶人考场服务项目以竞争性谈判方式进行采购,欢迎参加谈判。
一、采购编号:豫盛华[2022]竞谈第09-1号
二、谈判项目:摩托车驾驶人考场服务
三、最高限价:约500元(0.5元/每人次)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并具有独立法人资格。
2、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专业服务机构,且拥有考场建设用地的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符合国家相关法律规定的考试场地。
3.考场必须位于清丰县或南乐县辖区内,符合《机动车驾驶人考试场地及其设施设置规范》、《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系统通用技术条件》、《机动车驾驶人考试监管系统通用技术条件》、《河南省机动车驾驶人考场管理规定》、《河南省摩托车驾驶人考试工作标准化实施方案》的要求,场地应设置候考区、考试区、控制中心等功能性场所,并设置配套的停车区、服务区、公共卫生设施等服务性场所。候考区面积应不少于30平方米,控制中心面积应不少于10平方米,科目一和科目三文明驾驶常识考试区每个考位面积不低于2平方米,考试用计算机大于等于20台。
4、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5、2019年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五、获取谈判文件的时间、地点及方式:
2022年10月8日起至2022年10月11日(节假日除外,每日8:00--11:30、14:30?18:00北京时间下同),濮阳市振兴路赛博大厦十九楼1901房间报名获取。
六、递交投标响应文件截止及开标时间:
2022年10月12日下午15:30。
七、递交投标文件及开标地点:
河南盛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河南省濮阳市振兴路赛博大厦19楼1901房间)。
八、注意事项:
1.本项目报名期限为3个工作日。
2.报名方式:现场报名。以现金方式交纳200元标书费(售后不退)。未按规定方式报名的供应商谢绝投标。
九、发布公告的媒介:《河南省政府采购网》、《濮阳市政府采购网》。
十、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和联系方式:
采购代理机构:河南盛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地址:河南省濮阳市振兴路赛博大厦19楼1901房间
代理机构联系人:卓女士联系电话:0393-*******
2022年10月8日
标签: 交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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