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落实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海洋专项督察意见2017年国家海洋督察整改存在的问题及新发现问题整改措施(序号31)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关于落实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海洋专项督察意见2017年国家海洋督察整改存在的问题及新发现问题整改措施(序号31)整改完成情况的公示


关于落实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海洋专项督察意见2017年国家海洋督察整改存在的问题及新发现问题整改措施(序号31)整改完成情况公示


根据《海南省海洋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印发<海南省贯彻落实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海洋专项督察整改销号工作办法>的函》(琼自然资函〔2021〕2686号)要求,现将落实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海洋专项督察意见2017年国家海洋督察整改存在的问题及新发现问题整改措施(序号31)整改完成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2年10月8日至2022年10月14日,共7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欢迎公众对整改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联系电话:********;联系邮箱:hyjjfzs@163.com。

特此公示。

附件:落实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海洋专项督察意见2017年国家海洋督察整改存在的问题及新发现问题整改措施(序号31)整改完成情况公示表

????????????????????????????????????????????????????????????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2022年10月8日

????落实国家自然资源督察海洋专项督察意见2017年国家海洋督察整改存在的问题及新发现问题整改措施(序号31)整改完成情况公示表


整改措施

2017年国家海洋督察整改存在的问题及新发现问题(九)违规整体出让土地使用权。31.根据核查工作方案,对填海造陆项目用地规划审批以及土地出让、开发利用等情况全面进行自查。

整改期限

2022年3月底前

责任单位及联系电话

(监督电话)

昌江黎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督导单位:海南省自然资源和规划厅)

联系电话(监督电话):********

整改完成情况及工作成效

已制定印发《昌江县填海造地项目清查整治工作方案》。经核查,2012年12月以来我县经批准并实施的填海造地项目共一宗(昌江县海尾一级渔港项目),该项目无用地规划审批及土地出让、开发利用等方面的问题。经县政府审核,已将核查报告和自查表上报省工作专班(省资规厅)。

核查验收意见

已通过责任单位的核查验收和督导单位的评估审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国家海洋督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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