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转发《山东省教育厅关于举办高校创新创业类精品微课比赛的通知》通知
关于转发《山东省教育厅关于举办高校创新创业类精品微课比赛的通知》通知
各学院:
现将《山东省教育厅关于举办高校创新创业类精品微课比赛的通知》(附件)转发于你们,请认真做好参赛组织工作。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推荐数量
各学院不限推荐数量,符合参赛要求的教师均可报名。
二、评审方式
学校将根据《高校创新创业类精品微课评分参考标准》组织专家对各学院推荐的作品进行评审,择优推荐4项参加省级比赛。获得省级比赛奖项的教师,学校将根据《山东财经大学东方学院教师教学竞赛获奖奖励办法(试行)》(鲁财大东方院字〔2016〕27号)进行奖励。
三、推荐时间
各学院请于2022年10月17日前将本学院参赛的微课视频、教学设计文本和《高校创新创业类精品微课推荐汇总表》(加盖公章)报送至教务处教研科(坤元楼206室),过期不予受理。
附件:山东省教育厅关于举办高校创新创业类精品微课比赛的通知
教务处 2022年10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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