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天津港综合保税区海关监管和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施工)天津港综合保税区海关监管和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报建编号:
招标备案号:122*****104001
施工招标公告
津建交保税施工[2022]1002
1、招标条件
本项目天津港综合保税区海关监管和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已由 天津港保税区发展和改革局 以 津保发改批[2022]15号 批准建设,招标人为 天津港保税区建设服务中心 ,建设资金为 1992 万元,资金来源为 区财政资金:1992万元 ,资金来源已经落实,建设规模为 5.67平方公里 。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 北京泛华国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 受 天津港保税区建设服务中心 的委托,现对该项目的 施工 进行公开招标择优选定承包人。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天津港综合保税区海关监管和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建设规模为5.67平方公里,对海关围网、海关卡口、验货场地、视频监控、电子地磅等海关监管和基础设施进行提升改造。海港保税区和物流园:修缮东巡道等海关围网约4800米,拆除天保大道等原有围网约2742米,修整或新建相关道路配套设施;对海关西、南、北卡口进行提升改造,包括修缮监控中心、办公区,增设监控设备及地磅,更换现状卡口标识4处等。空港保税区:修缮环河北路卡口办公区、验货仓库、卡口监控中心、海关围网视频监控点等,增设查验卡口1处、电子地磅1台,更换现状卡口标识1处等,总投资额1992万元。
2.2 工程建设地点:天津港综合保税区内
2.3 标段划分与招标范围:本次招标标段为:一标段:标段名称:天津港综合保税区海关监管和基础设施提升工程-市政基础设施提升改造工程,招标范围:(1)海港片区:海滨五路南卡口新增卡口设施期间道路改造工程,涉及海滨五路段为现状南卡口以北,东方大道以南,道路长度约为200m,现状道路宽度不变,去除局部中分带和侧分带,重新施做沥青路面结构,并更换侧石和铺筑人行道结构;海滨三路与天保大道交口处,在现状海滨三路(天保大道以北段)西侧局部拓宽6.5m,长度约145m,去除现状局部绿化带和人行道,重新施做沥青路面结构,同时配置交通标线及信号灯设施。海关南卡口验货场地整修,增设电子地磅,验货仓库监控等设施;(2)空港片区:空港北卡口需进行整体改造。在现有卡口沿保税路向南80米处新建2出2入的4车道卡口,在新建卡口车道侧均建设宽1m长6m的安全岛,岛间车道宽度为5m,对新建卡口前后车道进行划分及完善交通标线。海关验货场地整修,增设电子地磅,验货仓库监控等设施;(3)在海港保税区六号汪子地区建设海关视频监控系统,部分卡口加设视频监控点和电动伸缩门,新建的海关第二道卡口加设自动抬杆系统,改造空港保税区监控机房和增设视频显示屏,维修综合保税区损坏监控点位。具体内容详见建设单位所发工程量清单、图纸及招标文件所示全部内容。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办法评审。总投资额1100.0万元。
2.4 计划工期要求:2022年11月09日 至 2023年02月15日
2.5 工程质量要求:国家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有:一标段:资质: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格:1、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在有效期内;2、资质等级证书副本在有效期内;3、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4、本项目应配备人员:(1)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具备5年及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2)副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注册建造师及以上有投标资格的注册建造师证书;(3)施工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可由正或副项目经理兼任,施工管理负责人级别不得低于副项目经理,投标人提供任命书;(4)技术管理负责人1名,应具有应具有工程技术类高级职称,具备10年以上施工现场管理工作经历;(5)项目部人员具体要求详见资格审查文件(招标文件);5、其他资质要求:(1)为全面贯彻落实《关于在招标投标活动中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通知》(法〔2016〕285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印发失信被执行人信用监督、警示和惩戒机制建设分工方案的通知》,经“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被列为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单位,取消投标资格,本标段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投标确认方式
4.1凡具备投标人资格要求的投标人在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在截止时间前应持“身份认证”登陆可通过天津建设工程投标信息系统进行确认:(http://www.tjconstruct.cn)
4.2各投标人均可对上述标段中的1个标段投标确认,兼投不兼中。
5、公告发布与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北京时间)
5.1本招标项目的招标公告发布时间:2022年10月08日 至 2022年10月12日。
5.2本招标项目的获取招标文件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2日16时00分。
6、招标文件(资格预审文件)的获取
6.1凡投标确认的投标人,请于2022年10月08日至2022年10月12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每日上午08时30分 至 12时00分,下午 13时30分 至 16时00分(北京时间),持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加盖公章的复印件)、企业资质证书(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单位介绍信 ,前往 天津市滨海新区恂园西里25号楼1楼(本项目采用“评定分离”办法评审。凡符合公告第3.1款资格要求的单位,在获取资格审查文件及招标文件时请携带投标确认单(加盖单位公章) 获取文件。
6.2文件售价及图纸押金详见文件相关要求。
7、投标文件的递交
7.1递交文件的地址:招标人指定地址 。
7.2递交文件的截止时间为: 参见招标文件。
7.3电子文件的提交方式: 光盘 。
招 标 人:天津港保税区建设服务中心(公章)
法定代表人:范胜利(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港保税区临港区域临港商务大厦A座4层东区
邮政编码:******联系人:靳松电话:022-********
传  真:022-********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泛华国金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公章)
法定代表人:许芳梅(印鉴)
办公地址:天津市滨海新区恂园西里25号楼1楼
邮政编码:******联系人:李岩电话:155*****405
传  真:022-********
日期:2022年10月08日
违法违规举报:
招标人或其招标代理机构应当对其提供的招标公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合法性负责。
在招标投标活动中采取明招暗定、虚假招标、围标、陪标、串标和借照或挂靠等不正当手段获取工程的,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同时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天津市建筑市场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投标人在招标过程中如有异议请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向招标人提出质疑。对招标人答复仍持有异议的,向天津港保税区规划国土和建设交通局招标监督站实名投诉。
举报及投诉受理单位:

天津港保税区建设服务中心受理负责人:靳松
电话:022-********传真:022-********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港保税区临港区域临港商务大厦A座4层东区

天津港保税区规划国土和建设交通局招标监督站受理负责人:陈帅
电话:********传真:********电子邮箱:chenshuai@adm.tjftz.gov.cn
受理单位地点:天津空港经济区中心大道55号科技大厦一层
天津市公共资源交易网招投标投诉专区: http://ggzy.zwfwb.tj.gov.cn/ztbts/index.jhtml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综合保税区 提升改造 海关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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