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采购公安交通管理信息安全监管软件项目询价公告
河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采购公安交通管理信息安全监管软件项目询价公告
一、项目概况
按照公安部交管局《公安交通管理信息安全监管系统建设指导意见》相关要求,为进一步提升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安全监管水平,全力消除信息系统安全隐患漏洞,拟采购公安交通管理信息安全监管软件一套。
二、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高交询价采购-2022-005
2.项目名称:河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采购公安交通管理信息安全监管软件项目
3.采购方式:询价
4.预算金额:*****元
最高限价:*****元
5.采购需求
(1)技术要求:
序号 | 产品名称 | 参数要求 | 数量 |
公安交通管理信息安全监管系统软件 | 交通管理信息安全监管系统主要实现开展信息安全网上巡查、事件处置、安全评估和分析研判,全面提升信息系统安全防御水平,提前预警、主动发现、有效防范安全入侵、信息窃取、篡改数据等事件,保障信息系统安全、稳定运行。 按照安全监管系统建设指导意见,需购置信息系统业务日志采集软件 1 套。其它 4 套软件由公安部统一配发(1、FTP 软件:实现信息系统业务日志采集软件解析后日志存储和交换;2、数据库软件:用于存储信息安全传输交换系统和信息系统业务日志采集软件的配置信息和相关系统的监控数据;3、信息安全传输交换系统:用于控制、监控数据和文件的传输交换。信息安全传输交换系统、信息系统业务日志采集软件共用同一个数据库;4、分布式文件传输系统Flume Agent 客户端:用于实现日志文件上传部级HDFS 分布式文件系统)。 信息系统业务日志采集软件主要实现对信息系统数据库中保存的系统登录、系统操作、信息查询、接口访问等各类日志采集。包括日志采集上传、日志装载入库功能。 c.其他要求:1、须承诺信息系统业务日志采集软件符合《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外挂软件安全管理规定》有关要求。2、 信息系统业务日志采集软件须通过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的测试(提供证明材料)。 | 1套 |
(2)交货期:合同签订生效后5日历天内,应提供符合建设要求的日志采集软件,并按照建设要求完成安管系统全部软件的安装、部署、调试等工作。
(3)维保期:供应商提供自签订合同之日起3年7*24小时软件运维质保服务,4小时响应。维保期内,供应商应保障系统正常运行,并免费提供软件升级及维护工作。
(4)交货地点:采购方指定地点
(5)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至维保期满
(6)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7)是否接受进口产品:否
(8)标段划分:本项目共一个包段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并提供下列材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的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投标的需提供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管理制度(提供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近三年任意一年的财务报告或银行开具的资信证明);
(3)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自2022年1月1日以来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和社保缴纳证明,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证明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
(4)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
(6)根据《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号)的规定,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本项目政府采购活动;【查询渠道:“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zxgk.court.gov.cn)或“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等】。
2.本项目的特定要求:
(1)供应商提供的日志采集软件功能、性能必须通过公安部交通安全产品质量监督监测中心测试通过。
(2)为保障本项目运行的稳定性,供应商为代理商的,提供的日志采集软件能实现与河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公安信息网信息安全监管平台无缝对接,并能提供原生产厂商的授权函;如供应商为原生产厂商,则提供原厂制造证明材料加盖供应商公章。
(3)供应商提供的日志采集软件要完全符合《公安交通管理信息系统业务日志采集软件接入规范》的功能要求、性能指标等相关规定,实现河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公安信息网信息安全监管平台无缝对接,对接事宜由供应商负责协调。
(4)供应商提供的日志采集软件具有知识产权证书。
(5)供应商提供的日志采集软件部署在公安网端,能采集公安交通集成指挥平台的日志数据。
(6)供应商要按照公安交通管理信息安全监管系统安装部署手册,完成安管系统的软件安装部署和基础配置。
(7)供应商要按照公安交通管理信息安全监管系统安装部署手册、日志采集软件供应商提供的日志采集软件安装部署手册,协调日志采集软件供应商完成日志采集软件的安装部署和基础配置。
(8)供应商要按照采购人工作需要积极配合开展相关工作。
四、获取采购需求时间和方式
1.获取时间:2022年10月8日8时30分至2022年10月10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2.获取方式:登录“河南高速交警网
(http:/hngsga.hnga.henan.gov.cn)”采购公告专区自行下载。
五、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2年10月11日9时(北京时间);
2.地点:河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门卫室(郑州市金水区魏河北路与索凌路交叉口往西50米路北)。
六、响应文件的内容及要求
1.响应文件的内容及要求:
(1)报价单(格式自拟);
(2)法人身份证明或有效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授权代表身份证复印件;
(3)供应商资格要求所需要提供的资格证明材料(符合第二项供应商资格要求);
(4)售后服务承诺;
(5)供应商认为有必要提供的其他相关材料。
2.响应文件其他要求:
(1)响应文件须逐页加盖供应商公章;
(2)响应文件应装订成册;
(3)响应文件请于工作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一式三份密封递交(密封袋应注明项目名称、项目编号、供应商名称及2022年10月11日9时前启封无效等信息并加盖公章)。
七、评审时间及地点
1.评审时间:2022年10月11日9时(北京时间);
2.评审地点:河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203室(郑州市金水区魏河北路与索凌路交叉口往西50米路北)。
八、发布公告的媒介及公告期限
本次询价公告在《河南高速交警网》上发布。公告期限为三个工作日。
九、其他补充事宜
1.采购小组根据本项目询价公告资质要求对各供应商响应文件进行资格性审查(供应商资格条件)和符合性审查(采购需求、货物质量和相关服务),通过响应文件资格性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且报价最低的供应商被确定为最终成交供应商。
2.响应人的总报价均不得高于预算金额,报价应包括软件、税务、质保期内售后服务、运输等一切费用。
3.本次采购货物技术参数必须满足或优于本项目参数,否则按无效标处理。
十、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照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人信息:河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
地址:郑州市金水区魏河北路与索凌路交叉口往西50米路北
联系人:高先生
联系方式:0371-********
发布人:河南省公安厅高速公路交通警察总队
时间:2022年10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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