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东亚文化之都?温州”品牌高铁动车组宣传项目的单一来源公示[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1665190150000)

关于“东亚文化之都?温州”品牌高铁动车组宣传项目的单一来源公示[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1665190150000)

一、项目信息

采购人: 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项目名称: “东亚文化之都?温州”品牌高铁动车组宣传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标的名称: “东亚文化之都?温州”品牌高铁动车组宣传

数量: 1
预算金额(元): *******
单位:
货物或服务的说明: 本项目选择车身贴、车身外彩贴、语音播报、海报、车内外门贴等形式进行广告投放。

拟采购的货物或服务的预算总金额(元): *******

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的原因及说明: 本项目选择车身贴、车身外彩贴、语音播报、海报、车内外门贴等形式进行广告投放,可将高铁列车变成一张充满温州元素的移动城市名片,融入“东亚文化之都”宣传广告语,可迅速提高温州文旅的知名度和美誉度。
本次拟采购的线路,以浙江为中心,运行线路深度覆盖长三角区域,同时串联华东、长三角等主要城市群并辐射京沪线核心区域,包含苍南始发终到北京、上海始发终到温州、温州始发终到上海、上海始发终到北京的重要车次交路,同时覆盖北京、天津、上海、河北、安徽、江苏、浙江等省份或直辖市,完全满足本次采购需求。选择温州作为始发终到站,从“东亚文化之都”温州出发,为着力塑造温州“东亚文化之都”影响力,持续推进温州文旅国际化,为促进新一轮的文明交流互鉴,推动文都共建文化繁荣文明共享,贡献温州力量。
上述线路资源由上海铁路局运营,华铁传媒集团有限公司拥有独家经营权。故本次采购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三十一条第一项“只能从唯一供应商处采购”的规定,专家组建议本项目采用单一来源方式向华铁传媒集团有限公司进行采购。

二、拟定供应商信息

名称: 华铁传媒集团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顺义区南孙路李遂段13号

三、公示期限

2022年10月08日2022年10月13日


四、其他补充事宜

1.本项目公告期限为5个工作日,供应商对该项目拟采用单一来源采购方式及其理由和相关需求有异议的,可以在公示期限内(截止时间为本公示发布之日后的第6个工作日),以书面形式向采购人及同级财政监管部门提出异议。
2.

五、联系方式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温州市文化广电旅游局

联 系 人:谢女士

联系电话:0577-********

传真: 0577-********

地址: 温州市鹿城区市府路500号市行政中心19楼


2.同级政府采购监督管理部门

名称: 温州市财政局政府采购监管处

联 系 人:项先生、蔡女士

监管部门电话: 0577-****************

传真: /

地址: 温州市鹿城区绣山路299号

六、附件

专业人员论证意见(格式见附件)


















附件信息: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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