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情见附件(注:以下内容为附件图片识别,个别文字可能不准确,请以附件为准)商务局食堂餐饮采购项目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LNMJ-202210002)
项目所在地区:辽宁省,沈阳市
一、招标条件
管型
本商务局食堂餐饮采胸项目己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其他资
金29.4180万元,招标人为沈阳市大东区商务局,本项目已具各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其
它方式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商务局食堂餐饮采购项目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商务局食堂餐饮采购项目: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商务局食堂餐饮采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
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具有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正:
本项目不允许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时间:从2022年10月08日08时30分到2022年10月13日16时30分
获取方式:方式现场报名,需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有效期内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法
人身份证明书或法人授权委托书,复印件均需加盖公章。售价:500元人民币,售后不退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递交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9日09时30分
递交方式:沈阳市铁西区北一西路52甲29号(金谷别墅区30号别墅二楼207)纸质
文件递交
六、开标时间及地点
开标时间:2022年10月19日09时30分
开标地点:沈阳市铁西区北一西路52甲29号(金谷别墅区30号别墅二楼207)
七、其他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
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
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
向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木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监督部门
本招标项目的监督部门为沈阳市大东区财政局。
九、联系方式
招标人:沈阳市大东区商务局
地址:沈阳市大东区滂江街62号
联系人:葛飞
电话:024-88155570
电子邮件:87185010qg.com
招标代理机构:辽宁木棉项目管理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沈阳市铁西区北一西路52甲29号(金谷别墅区30号别墅二楼207)
联系人:徐溪镁
电话:024-31224978
电子邮件:2128315326qq.c0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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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标人或卡招标代理机构:
(盖章)
联系人:郝工
电话:
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