灵台县公安局电子实验室、物证保管室装修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灵台县公安局电子实验室、物证保管室装修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公告基本信息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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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名称 | 灵台县公安局电子实验室、物证保管室装修改造项目 | ||
采购方式 | 邀请 | 项目类型 | (A01)房屋建筑 |
联系人 | 汝翠翠 | 联系电话 | 185*****874 |
竞价(公告)开始时间 | 2022-10-08 15:30:00 | 竞价结束时间 | 2022-10-10 15:30:00 |
采购单位 | 甘肃正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 是否允许多次竞价 | 否 |
是否重大项目 | 否 | 是否精准扶贫项目 | 否 |
采购标包信息
序号 | 标包名称 | 标包编号 | 采购类别 | 合同估算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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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灵台县公安局电子实验室、物证保管室装修改造项目001 | GSZH2022-030 | 工程-施工 | ******.01(元) |
公告内容
灵台县公安局电子实验室、物证保管室装修改造项目招标公告
一、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灵台县公安局电子实验室、物证保管室装修改造项目,建设资金来源为县级财政资金,项目业主为灵台县公安局。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邀请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名称:新窑镇杨安村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项目。
2.建设地点:本项目位于灵台县公安局
3.最高限价:工程总造价:******.01元
4.质量标准:按照国家建安工程质量检评验收标准,达到合格等级。
5.招标内容:本工程施工图内所有工程施工内容。
6.资金来源:县级财政资金。
7.计划工期:10日历天。
计划开工日期:2022年10月15日
计划竣工日期:2022年10月24日
8.标段划分:本项目施工招标划分为一个标段,选择一家中标单位。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是独立的法人单位。投标人须具备符合本次招标的营业执照,
2.投标人应提交针对本项目的完整的施工方案(施工组织设计)、投标预算、施工能力等证明材料。
3.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无行贿犯罪结果(以网上查询结果打印并加盖单位公章为准,查询内容包含企业名称、企业法人及项目经理)。
4.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报名及资格证明文件上传
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2年10月8日15时30分至2022年10月10日15时30分登录平凉市公共交易资源中心网站“甘肃省阳光招标采购平台(平凉市)”报名并上传相应资格证明文件(PDF格式加盖电子印章)。
五、网上报价时限及要求
1.网上报价时限与报名及资格证明文件上传时限一致,提交报价前应将完整的投标预算文本同其它资格证明文件一并上传。
2.本次竞价各竞标人仅限一轮报价,未按要求上传投标预算文本或内容不全者视为无效报价。
六、结果公示
1.招标人将参照网上竞价结果,按照低价优先的原则确定成交人,同时发布公示。
2.参与竞价的投标人,请将与网络上传内容一致的纸质版投标文件装订成册后于成交公示结束前送至甘肃正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投标文件为正本1份、电子版U盘1份(PDF格式),逾期未送达者视为自动放弃,成交结果无效。
七、联系方式
名 称:灵台县公安局
地 址: 灵台县西城大道158号
联系人:王文桢
联系方式: 139*****318
代理机构:甘肃正浩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 址:平凉市崆峒区南门十字鑫泰广场
联系人:汝翠翠
联系方式:185*****874
附件信息
招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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