楚雄州中级人民法院随机选取评估机构的公示(2022)云23执恢10号

楚雄州中级人民法院随机选取评估机构的公示(2022)云23执恢10号

楚雄州中级人民法院随机选取评估机构的公示(2022)云23执恢10号
2022年10月08日 15:24

我院受理的中国东方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云南省分公司与永仁凯杰工贸有限公司金融借款合同纠纷一案,决定对被执行人永仁凯杰工贸有限公司位于永仁县永定镇麦拉村委会新房子的工业用地[永国用(2014)第255号]及地上厂房及机器设备(以证载和现状为准)分项进行价值评估。凡具备资质的评估机构请于2022年10月11日10:00以前进入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进行网上报名,本院将于2022年10月11日15:00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随机摇号确定评估机构,若只有一家评估机构报名,则直接确定为本案的评估机构。

特此公告


楚雄州中级人民法院
二〇二二年十月八日


联 系 人:楚雄州中级人民法院 立案庭 唐瀚湘

联系电话:0878-*******

提示:请已报名的评估机构和案件当事人届时上网查看。随机选择评估机构的结果我院不再另行通知。最终随机选择结果请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工作公示”栏中查询。
,云南,永仁县,0878-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随机选取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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