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补贴监理与核查招标公告

财政补贴监理与核查招标公告

( 财政补贴项目监理与核查 )需求公示

项目名称

财政补贴项目监理与核查

采购类型

非协议采购

采购人名称

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

采购方式

公开招标

财政预算限额(元)

*******

项目背景


为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进一步提升我市环境空气质量,根据《深圳市大气环境质量提升计划》(深府办〔2013〕19号)有关要求,市人居环境委联合相关政府部门先后发布了《深圳市大气环境质量提升补贴办法》(深人环〔2013〕410号)和《深圳市港口、船舶岸电设施和船用低硫油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深人环〔2014〕403号),通过财政资金的补贴,将积极推进发电企业烟气脱硝降氮与脱硫除尘、工商业锅炉改造、挥发性有机物(VOC)治理以及船舶岸电及低硫油使用。根据补贴办法的分工安排,市人居环境委员会负责财政补贴项目的监理与核查工作,为规范财政补贴资金的使用,如实掌握财政补贴项目的进展情况和实施效果,使财政补贴政策落到实处,市人居环境委员会拟委托具有能力和经验的第三方机构承担深圳市财政补贴项目的监理与核查工作。

投标人资质要求


1、必须先行注册为市政府采购中心的供应商;2、必须是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或事业单位;3、必须具有环境咨询类经营范围或业务范围[提供营业执照(由于新版营业执照未体现经营范围,如提供新版营业执照,还需同时提供体现自身许可经营信息的网页查询截图)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均为扫描件,原件备查)]4、2012年起三年内(即至少从 年 月开始起算,供应商成立不足三年的可从成立之日起算)无行贿犯罪记录,投标人须提供由供应商营业执照住所地人民检察院出具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扫描件,原件备查;告知函自出具之日起两个月内有效,有效期到期日应在本项目的公告日之后;投标人要特别注意《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告知函》内容所涉及的时间范围,以避免因此问题导致废标); 5、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服务类清单

序号采购计划编号 需求内容 数量单位备注财政预算限额(元)
1PLAN-2015-021001-000003财政补贴项目监理与核查1.0*******.0

具体技术要求


1、本项目主要包括大气环境质量提升补贴核查(发电企业烟气脱硝降氮与脱硫除尘、工商业锅炉改造、挥发性有机物(VOC)治理)和港口船舶岸电、低硫油补贴核查两类:

大气环境质量提升补贴核查是开展大气环境质量提升补贴工作的重要环节,是确保补贴资金的使用合理合规,确实有效的重要手段。大气环境质量提升补贴核查主要包括四个阶段的工作,分别为前期的技术评估、中期的现场监理、末期的监测验收以及后期的跟踪核查和绩效评估,项目完成后,每个项目需单独编制财政补贴项目核查报告。

根据《深圳市港口、船舶岸电设施和船用低硫油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的要求,港口船舶岸电、低硫油补贴核查监督抽查工作是确保港口船舶、岸电设施和船用低硫油补贴资金有效使用的重要工作,主要包括包括上船检查、文件核实和抽样检测(低硫油)、编制财政项目核查报告等工作。(1)岸电使用监督抽查包括了解接入岸电系统设施的情况,核实电费支付单、显示岸电使用情况的机舱日志等有关证明材料,出具最终核查报告等内容。(2)低硫油转用监督抽查包括了解低硫油转用系统设施的运行情况,核实燃油交付单、显示船只转用低硫油情况的机舱日志和油类记录簿等证明材料,抽取低硫油样本送样检测并出具检测报告,出具最终核查报告等内容。

2、应当坚持公正、科学、诚信的工作原则,遵守职业道德,讲求专业信誉,不得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及有关管理要求,按照《深圳市大气环境质量提升补贴办法》、《深圳市港口、船舶岸电设施和船用低硫油补贴资金管理暂行办法》开展监理与核查工作,相关核查频次和数量应当达到上述办法和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委托的项目要求。

3、监理与核查机构在工作中不负责任或者弄虚作假,致使核查结论失实的,深圳市人居环境委员会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警告、通报批评或者取消该机构在深圳市从事财政补贴项目监理与核查任务的资格。

商务需求


1、 服务期限

签订合同之日起至2016年3月31日。

2、付款方式

分两次付款。首期付款:签定委托合同后15个工作日内,支付启动工作费用,约占中标金额的70%;尾款:项目全部完成并通过委托方验收后,支付项目尾款,约占中标金额的30%。

3、验收要求

项目核查报告必须通过深圳市人居委组织的专家评审。

4、服务要求

在项目合同期限内按要求完成合同规定的各项工作,及时向深圳市人居环境委汇报工作进展,全过程接受深圳市人居环境委的监督及检查。

评标信息


评标信息

序号

评分项

权重

1

价格部分

20

2

技术部分

52

序号

评分因素

权重

评分方式

评分准则

1

工作组织方案

28

专家打分

按照投标文件响应情况进行横向比较,分档评分:评价为优得80%-100%分数;评价为良得60%-80%分数;评价为中得30%-60%分数;评价为差不得分。(部分情况下可采取客观化评分)

2

工作质量保证措施及违约承诺

12

专家打分

按照投标文件响应情况进行横向比较,分档评分:评价为优得80%-100%分数;评价为良得60%-80%分数;评价为中得30%-60%分数;评价为差不得分。

3

拟安排的项目团队成员情况

12

专家打分

(1)参与本项目的人员具有高级职称,6人以上(含6人)得3分,3人以上(含3人)6人以下得1分,3人以下不得分;

(2)参与本项目的人员具有注册环评工程师资质,8人以上(含8人)得3分,4人以上(含4人)8人以下得1分,4人以下不得分;

(3)参与本项目的人员通过环保部组织的建设项目环境监理技术人员培训,15人以上(含15人)得3分,5人以上(含5人)15人以下得1分,5人以下不得分;

(4)参与本项目的人员包含至少1名高级经济师,符合则本小项得3分,不符合不得分;

本项总分最高12分。

(1人满足2项或多项条件时,按重复得分处理,并提供最近半年单位购买社保证明、相关职称以及资质证书,否则不得分)

3

综合实力部分

23

序号

评分因素

权重

评分方式

评分准则

1

投标人资格情况

8

专家打分

(1)具有国家环保部颁发的《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资格证书》资质,得2分;

(2)具有具有国家发改委颁发《工程咨询单位资格证书》生态建设和环境工程专业,得2分;

(3)具有广东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颁发的“广东省节能技术服务单位”资质,得2分;

(4)具有“广东省建设项目环境监理资格行业评定证书”,得2分。

要求提供资质文件扫描件,原件备查。

2

投标人同类项目业绩情况

13

专家打分

(1)近五年承担过市级以上大气环境质量提升相关的财政补贴项目监理或核查工作,得6分;

(2)近五年承担过深圳市环境保护专项资金资助项目监理工作得4分。

(3)近五年承担过深圳市污染治理设施达标能力评估工作,得3分;

注:以相关证明材料(如合同、中标通知书等)为准。

3

投标人纳税情况

2

专家打分

考察投标人在2014年在深纳税总额情况:

(1)总额≥150万,得2分;

(2)150万>总额≥50万得1分;

(3)总额﹤50万得0分。

注:要求提供税务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扫描件(原件备查)作为证明材料。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4

服务部分

5

序号

评分因素

权重

评分方式

评分准则

1

投标人本地服务能力

3

专家打分

深圳供应商得100%分数[要求提供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扫描件,原件备查;以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注明的住所地为准判断是否为深圳供应商];非深圳供应商投标,但其在深圳有子公司(分公司)或其它类型的办事机构(须在投标文件中就设立的机构类型进行说明,并提供在深办公场所的购买或租赁合同扫描件,原件备查)得50%分数;不满足以上两项条件不得分。评分中出现无证明资料或专家无法凭所提供资料判断是否得分的情况,一律作不得分处理。

2

诚信分

2

专家打分

供应商出现诚信管理处理情形的诚信分为0分。(诚信管理处理情形见附件一)

附件一:供应商存在下列情形但超出法定追诉时效,或情节轻微未给予禁止参与政府采购的行政处罚的,诚信分得0分:

(1)被纪检监察部门立案调查,违法违规事实成立的;

(2)未按规定签订、履行采购合同,造成严重后果的;

(3)隐瞒真实情况,提供虚假资料的;

(4)以非法手段排斥其他供应商参与竞争的;

(5)与其他采购参加人串通投标的;

(6)在采购活动中应当回避而未回避的;

(7)恶意投诉的;

(8)向采购项目相关人员行贿或者提供其他不当利益的;

(9)阻碍、抗拒主管部门监督检查的;

(10)履约检查不及格或评价为差的;

(11)主管部门认定的其他情形。

其他


附件

*******&dateType=FILE" target="_blank">财政补贴项目监理与核查申报事项一览表.doc
采购需求质疑及回复列表
序号质疑标题质疑内容质疑单位质疑人质疑附件质疑日期标题内容单位采购人附件日期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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