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建设补充招标公告
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建设补充招标公告
辽宁省凤城市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建设项目补充项目公开招标采购通告
项目编号:FCH*******
辽宁省凤城市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建设项目补充项目,已经凤城市财政局政府采购办批准实施采购,欢迎符合该项目资质条件的投标人前来参与本次采购活动。现将相关信息通告如下:
一、采购单位:凤城市水利水产局
二、项目名称:辽宁省凤城市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建设项目补充项目
三、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四、采购文件名称:辽宁省凤城市山洪灾害防治县级非工程措施建设项目补充项目招标文件
五、采购代理机构名称:凤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地址:凤城市利民街16号凤城市商业局综合楼4楼
六、项目概况:自动水位站设备、自动雨量站设备及备件购置(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
七、投标人资质条件要求:
参与本项目投标的投标人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
八、获取采购文件的方法
1. 领取采购文件的时间:2015年4月1日-2015年4月9日(8:30-17:00办公时间)。超出此期限,谢绝领取。
2. 领取地点:凤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文件编制科(领取文件时请携带U盘)
九、领取采购文件需携带的相关资料:
1、工商营业执照副本
2、税务登记证副本(国、地税)
3、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4、2013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证明财务状况的审计报告
5、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近三个月)
6、由检察院出具的近三年无行贿犯罪活动记录证明
除提供以上所有证件原件外还应提供相应的复印件各两套(复印件须加盖公章)。
十、提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应按《丹东市财政局关于丹东市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通知》文件要求在递交投标报名文件前进行入库备案并将入库备案材料(红章)送到凤城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审核。(凤城市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联系电话:****-*******。登陆网站:暂定为http://60.21.141.206;待正式域名启用后,可按下列地址访问:www.ccgp-dandong.gov.cn)。
十一、递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2015年4月21日13:30前。超出此时间递交的文件一律谢绝。
十二、开标时间: 2015年4月21日13:30
开标地点:凤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会议室
十三、凤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和凤城市水利水产局向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郑重承诺:我们的采购文件既不为熟悉的投标人“量身定做”、也不为陌生的投标人“设置障碍”,做到起点公平,机会均等。并请进行监督和举报,政府采购监督电话为:****-*******、****-*******、****-*******
采购代理机构:凤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⑴联 系 人:刘女士 ⑵联系电话:****-*******
采购人:凤城市水利水产局
⑴联系 人:姚先生 ⑵联系电话:****-*******
凤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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