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长沙市芙蓉区委宣传部:袁家岭中央区展示交流中心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中共长沙市芙蓉区委宣传部:袁家岭中央区展示交流中心项目采购需求公开

一、功能及要求:

袁家岭素有长沙新市区“中心点”之称,在以袁家岭为中心的片区内,文化事业单位富集,商业文化氛围浓厚,教育医疗资源丰富,区位优势配套成熟,楼宇经济欣欣向荣,红色文旅方兴未艾。袁家岭中央文化区展示交流中心作为老城文化和文化区发展规划的重要载体,为芙蓉区的形象建设和宣传推广起到重要作用。

(一)项目地点:湖南大剧院2层

(二)项目面积:417㎡

(三)工期要求:30天

二、相关标准

(1)《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

(2)《博物馆陈列展览形式设计与施工规范》(WW/T 0089-2018)

(3)《建筑装饰装修工程质量验收标准》(GB *****-2018)

(4)《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 *****-2017)

(5)《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B *****-2015)

(6)《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2014(2018 修订版))

(7)《建筑地面设计规范》(GB *****-2013)

(8)《博物馆照明设计规范》(GB/T *****-2009)

(9)《博物馆展览内容设计规范》(WW/T 0088-2018)

若设计人使用的标准在本标书的规定外,则应明确说明用于替代的标准或使用规范,并提供所使用的标准,该标准必须是国家公认的同等或更高级的标准。

三、技术规格

本项目采购包含但不限于以下内容:设计、施工、装饰布展及后期维修和服务等。

四、交付时间和地点

本项目服务期为30天,时间自签订合同之日起。

1、付款人:中共长沙市芙蓉区委宣传部(国库集中支付)

2、付款方式:合同签定10个工作日内,支付合同总额的30%作为预付款;项目基本完成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承包人支付合同总额的40%;验收合格后10个工作日内,采购人向承包人支付合同总额的30%;


五、服务标准

2.展览基本要求

2.1本工程的设计、施工和展览材料要符合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环保、安防等要求以及国家相关规范的要求。

2.2材料及设备的选用须满足各项规范要求,经久耐用。

2.3遵循陈列艺术设计的规律与特点,陈列艺术语言运用得当,陈列手段准确、新颖、恰当、深刻地揭示陈列主题和内涵。方案设计紧密围绕陈列大纲,使整体的艺术设计与内容设计达到完美统一,达到最佳效果。

2.4各展区的设计既要根据不同陈列内容与性质来表现出不同的设计风格,又要在整体上兼顾总体风格的统一,协调展区之间内容主题差异与色彩过渡,同时注意展厅与公共空间之间的装修相衔接。

2.5在对展厅空间结构、展览内容、参展展品分析研究的基础上,科学合理地划分各单位展线安排、平面布局和面积分配,做到布局得当,展线流畅。

2.6空间设计和气氛营造要庄重、大方,与建筑空间、展览内容完美结合,相互呼应,协调统一。既能烘托展示内容,又能为观众创造一个舒适、和谐的参观环境。

3.设计原则

3.1展示形式要求:形式设计是展览内容设计的“物化”,形式设计要准确、深刻理解展览的主题和内容,并据此确定陈列的表现形式,做到主题突出,形式多样,内容与形式完美统一。

1)注重展览空间人与物的对话与交流,创新角度,唤醒参与者的主动参与意识;

2)注重展览空间形式视觉秩序空间节奏以及视觉感染力;

3)设计上要品位高雅,充分体现主题文化特色,将本项目建设成为集收藏研究、展示传播、宣传教育、文化交流等为一体的文化场所;

4)设计中应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原则,充分满足人的需求,充分考虑不同观众群体的特性,陈设既要追求高雅的审美情趣,又要具有满足各类观众需求的普适性和大众性。

5)根据陈列传播目的和展览内容,合理设计展品摆放,合理安排展览信息,使观众轻松接受展览要传递的内容和信息。

6)与建筑风格、装饰风格相协调,与陈列内容和文化内涵协调,与功能需求相协调。

3.3空间设计要求

1)展示分区合理,又能协调统一。

2)空间灵活融入当地特色元素,能辅助核心内容的展示。

3)空间与展示内容完美结合,利用沉浸式的设计手法还原历史,突显相应的历史时代感。;

4)要具有重点展示空间设计、亮点设计。

5)在充分考虑经济合理性、耐用性的前提下,合理运用声、光、电、仿生和影视合成、计算机等现代技术,对陈列的重点、亮点部分适当运用多媒体、影视、互动装置等高科技手段加以体现,增加展示的趣味性与互动性。但在展示设计中,总体要强调把观众的主要注意力吸引到展品上,在展示形式设计上注意“度”的把握,装饰应避免过于繁杂,防止喧宾夺主;

6)照明艺术性:根据总体形式设计,强调灯光设计艺术性,达到为总体陈列艺术效果做渲染的目的;

4.展览灯光设计与安装

4.1灯光设计和灯具选用要符合展示主题,根据展示内容和对象的不同进行针对性设计。灯光照明要突出文物本体,营造恰当的参观氛围。灯光照度既要考虑观众观展的舒适性,又要考虑文物保护的要求,合理控制照度值,避免炫光。灯光系统的造价既要符合预算要求,又要保证专业水准。

4.2专业灯具应根据国家及行业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设计制造,并应采用成熟的先进技术,做到结构合理、散热好、噪声低、安装和维护保养方便;

4.3灯光系统的日常运行和维护应尽量使用免耗材、少能耗设计;灯具轨道应具备不易变形,安装简单灵活,使用安全,使用寿命长等特点;

5.多媒体系统研发创作及布展配套设计

5.1多媒体系统研发创作运用技术和艺术双重手段实现解读、演示某些特定概念,以及给观众提供参与和互动的多媒体展示手段。系统结合声、光、电、媒体、数字化等技术,使用投影机、液晶显示屏、触摸一体机等成熟技术设备,进行动态化作品呈现,满足观众趣味性、参与性、体验性要求。

5.2根据布展需求,在综合创新和制作过程中,应详细论证,突出特色,注意设备在公共场合使用的耐受性、后期养护难度和运常成本等问题。其制作可使用造型、电子、多媒体等多方面技术。

1)技术成熟、设备耐久、维护便捷;

2)多媒体的日常运行应尽量使用免耗材、少能耗设计;

3)机械运动技术和原件应使用具有相关标准的技术和原件;

4)使用具有国家标准的电器部件;

5)多媒体展项的整体设计在电器、操作使用方面应符合相关安全标准;

6)多项多媒体应设立总控机房,实现现信息化标准控制,避免人为操作带来的高故障率。

6.展板、平面美工创作及布展配套设计

6.1展板制作必须与总体设计协调一致,其造型、尺寸、比例、色调、材质等都应当简洁明了,美观文雅,更好地展示陈列内容,表达图文信息,符合展示信息传播的审美性格。

6.2展板和展品说明牌与其它组合之间的主次关系要明确,尺寸适宜,所涉及的图片、文字、符号等必须遵循平面设计的规律。

6.3文字排列和字体选择必须符合规范,字体大小和颜色应当符合视觉要求,便于观众辨认和阅读。

7.服务实施要求

7.1主体结构要求:必须做到结构合理、稳定坚固、安全可靠、符合行业安全标准。

7.2材质要求:秉承绿色环保理念,所投入使用的材料环保,使用安全、可靠等。

7.3装饰要求:确保整体的稳定性,符合整体安全要求。

7.4服务人员要求:所派人员中须受过专业训练。

7.5效果要求:按照采购人确认的设计方案进行实施,含主体结构造型、平面画面版式、美工标题字等,不得擅自更改方案,现场实施突发情况,及时与采购人沟通,修改方案需采购人确认后实施。

8.设计符合相关规范、国家政策、法规和本项目设计任务的要求;实施满足设计及有关规范要求,验收达到合格。

六、验收标准

本项目按照《关于进一步规范政府采购项目履约验收工作管理的通知》长财采购[2016]6号执行,采用简易验收程序。

七、其他要求

对于上述项目要求,供应商应在响应文件中进行回应,做出承诺及说明

采购需求仅供参考,相关内容以采购文件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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