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原满族自治县老年福利服务中心2022年冬季采暖运营对外承包服务竞争性谈判公告

清原满族自治县老年福利服务中心2022年冬季采暖运营对外承包服务竞争性谈判公告

公告信息
公告标题: 清原满族自治县老年福利服务中心2022年冬季采暖运营对外承包服务竞争性谈判公告 有效期: 2022-10-08 至 2022-10-11
撰写单位: 抚顺诚成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撰写人: 邱实
(清原满族自治县老年福利服务中心2022年冬季采暖运营对外承包服务)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清原满族自治县老年福利服务中心2022年冬季采暖运营对外承包服务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线上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0月13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JH22-******-*****
项目名称:清原满族自治县老年福利服务中心2022年冬季采暖运营对外承包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包组编号:001
预算金额(元):480,000.00
最高限价(元):480,000
采购需求:

一、供应商资质要求: 具有独立的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须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二、项目内容:采购内容,技术参数,数量、功能要求等。

1.中标方全权负责供暖燃料(生物质颗粒 樟子松颗粒)费用、人工费等费用(不含电费)。 2.中标方负责锅炉房内的设备维修、更换除锅炉本体、电机、循环泵以外损坏的锅炉配件,保证设备正常运行,如遇故障1—3小时内及时解决。 3. 中标方负责保证室内温度不低于往年同期温度,即:零上20°至23°。 4. 现有2吨往复炉排生物质锅炉一台,控制系统为液晶显示屏控制器。中标方负责将锅炉控制系统改为具有售后服务承诺书和质量保证书的PLC编程控制系统,实现鼓引风自动变频。负责今年锅炉设备的检修,外网是否漏水的检查、维修。 5. 中标方要具备相关资质及具有承担本项目服务的能力。 6. 中标方在供暖期间,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城镇供热服务》标准执行,如有违规或在供暖期间,供热温度不因特殊原因造成供热温度不达标,将按合同金额扣除30%比率金额,情节严重的将取消供暖资格。

三、履约期限: 合同签订后一个采暖期(2022年10月15日-2023年4月15日)。

四、履约地点:清原县境内,采购单位指定地点

五、验收标准及程序等: 参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 验收程序:参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 验收报告:参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辽宁省政府采购履约验收管理办法》(辽财采〔2017〕603号)的要求; 组织验收主体:本项目的履约验收工作由采购人或委托代理机构依法组织实施; 验收费用由成交供货商承担。

六、付款方式:合同价款分三期支付:1、合同签订后,需保证供暖燃料运进部分生物质颗粒开始供暖,付合同总价款的30%;2、合同运行供暖期间保证供暖质量的前提下付合同价款的30%;3、合同服务期满,供暖期结束,无合同纠纷,合同余款全部付清。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一个采暖期(2022年10月15日-2023年4月15日)
需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内容:落实政策为促进中小企业、促进残疾人就业、支持监狱企业、支持脱贫攻坚等相关政策;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投标人须具有承担本项目常压锅炉维修服务及保证锅炉正常运行的能力;
三、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须知
参加辽宁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未进入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库的,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 “首页—政策法规”中公布的“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的相关规定,及时办理入库登记手续。填写单位名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和联系人等简要信息,由系统自动开通账号后,即可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具体规定详见《关于进一步优化辽宁省政府采购供应商入库程序的通知》(辽财采函〔2020〕198号)。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0月08日 15时20分至2022年10月11日 16时0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线上获取
方式:线上
售价:免费
五、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3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辽宁政府采购网
六、开启
时间:2022年10月13日 13时30分(北京时间)
地点:抚顺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六楼开标室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线上或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九、其他补充事宜
1、参加辽宁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请详阅辽宁政府采购网“首页-办事指南”中公布的“辽宁政府采购网关于办理CA数字证书的操作手册”、“辽宁政府采购网新版系统供应商操作手册”,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因未办理相关手续造成的所有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
2、供应商需在网上进行投标报名,报名成功后在辽宁政府采购网自行下载采购文件。投标文件递交方式采用线上递交,同时开标现场提供一份与电子文件一致的一份电子版响应文件(以U盘形式递交储存的备份响应文件)(密封递交)备系统突发故障使用。供应商仅提交备份文件或仅提交电子文件,都为投标无效。
3、供应商开标现场须携带CA锁及电子设备自行进行解锁。自行准备电子设备并对电子设备进行调试,避免影响开评标活动。
4、各供应商于递交文件截止时自行解密,如未进行解密将视为投标无效。
5、如因供应商自身原因导致未成功递交线上电子投标文件或开标现场无法成功解密线上电子投标文件的按照投标无效。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 清原满族自治县社会事业服务中心本级
地址: 清原镇日红街33号
联系方式: 024-********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 抚顺诚成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地址: 辽宁省抚顺市顺城区浑河北路21-1号楼
联系方式: 024-********
邮箱地址: cczbgszfcg@163.com
开户行: 工行抚顺分行露天支行
账户名称: 抚顺诚成建设工程招标有限公司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 仲晓萍
电话: 024-********
评分办法:最低评标价法;

标签: 冬季采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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