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岭市凡河新区管理委员会交通电子警察设备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铁岭市凡河新区管理委员会交通电子警察设备采购竞争性谈判公告

铁岭市凡河新区管理委员会交通电子警察设备采购

竞争性谈判公告

项目概况

铁岭市凡河新区管理委员会交通电子警察设备采购的潜在供应商应在万诚祥泰(铁岭)招投标有限公司(铁岭市银州区柴河街78-3号)获取采购文件,并于 2022年10月14日10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LNZCXT202*****058

项目名称:铁岭市凡河新区管理委员会交通电子警察设备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预算金额:******.00元

最高限价:******.00元

采购需求:镜头、闪光灯、支架、智能球机等。

合同履行期限:10日内。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0月8日至 2022年10月10 日,每天上午8:30至11:30,下午13:30至16: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万诚祥泰(铁岭)招投标有限公司

方式:现场领取

售价:5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0月 14日 10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万诚祥泰(铁岭)招投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五、开启

时间:2022年10月14日 10 点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万诚祥泰(铁岭)招投标有限公司会议室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质疑与投诉

供应商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损害的,可以在知道或者应知其权益受到损害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向采购代理机构或采购人提出质疑。

1、接收质疑函方式:书面纸质质疑函;

2、质疑函内容、格式:应符合《政府采购质疑和投诉办法》相关规定和财政部制定的《政府采购质疑函范本》格式,详见辽宁政府采购网。

质疑供应商对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的答复不满意,或者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未在规定时间内作出答复的,可以在答复期满后15个工作日内向本级财政部门提起投诉。

八、其他补充事宜

领取采购文件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主体证明文件或自然人的身份证明复印件(自然人身份证明仅限在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使用);

2、法定代表人(或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自然人作为响应主体时不需提供);

3、授权委托书原件(法定代表人、非法人组织负责人、自然人本人购买采购文件的无需提供)

九、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铁岭市凡河新区管理委员会

地址:铁岭市新城区

联系方式:139*****688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万诚祥泰(铁岭)招投标有限公司

地址:铁岭市银州区柴河街78-3号

联系方式:151*****196

邮箱地址:xt********@126.com

开 户 行:铁岭银行站前支行

账户名称:万诚祥泰(铁岭)招投标有限公司

账号:010*****0001891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戴娇

电话:151*****196

万诚祥泰(铁岭)招投标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8日




标签: 电子警察 交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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万诚祥泰(铁岭)招投标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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