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农业农村局关于2022年姜堰区中央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第一批、第二批)项目物资补助发放的公示

区农业农村局关于2022年姜堰区中央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第一批、第二批)项目物资补助发放的公示

根据泰财农〔2022〕21号、泰财农〔2022〕37号、泰农计〔2022〕7号文件要求,结合苏农便〔2022〕183号文件,我局制定了2022年中央农业生产救灾资金(第一批、第二批)项目实施方案,将两批救灾资金统筹用于2022年水稻病虫害防治,并报市局备案。近期,我局严格按照招标程序,采购了用于水稻稻瘟病、稻曲病、纹枯病、稻飞虱等重大病虫防控的8种物资。

按照项目实施方案和局会议纪要,将36%戊唑·嘧菌酯悬浮剂(规格:500毫升/瓶)、10%三氟苯嘧啶悬浮剂(规格:160毫升/瓶)、2%春雷霉素悬浮剂(规格:1000毫升/瓶)、100亿孢子/毫升短稳杆菌悬浮剂(规格:1000毫升/瓶)、28%井冈·嘧菌酯悬浮剂(规格:1000克/瓶)、26%甲氧·茚虫威悬浮剂(规格:500毫升/瓶)和部分15%多杀·茚虫威悬浮剂(规格:1000毫升/瓶)及20%多杀霉素悬浮剂(规格:30克/瓶),发放给全区农业调查记账户、水稻测产户、水稻种植面积50亩以上的家庭农场(种植户),列入水稻绿色高质高效创建示范片物化补贴范围内的,本项目不再发放。根据前期各镇(街道)上报符合条件的名单,具体物资发放明细表见附件。

为推动我区农作物病虫害绿色防控水平,将招标的部分生物农药发放给2022年绿色防控实施主体,将1052瓶20%多杀霉素悬浮剂(规格:30克/瓶)发放给2022年果蔬绿色防控示范区实施主体(水稻绿色防控实施主体已在附表1中进行补助);为进一步提升我区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种植水平、扩大种植面积,将65瓶15%多杀·茚虫威悬浮剂(规格:1000毫升/瓶)发放给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实施主体;将51瓶15%多杀·茚虫威悬浮剂(规格:1000毫升/瓶)补助给承办省市现场会的主体。具体物资发放明细表见附件。

公示时间为2022年10月8日-10日。在公示期内,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将意见和建议反馈给我局植保植检站,联系电话:********

各镇(街道)农业部门要将补助发放明细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根据前期上报情况发放给上述符合条件的对象,并登记发放清册,发放清册由镇(街道)分管负责人签字盖章后,于10月31日前报区农业农村局植保站备案。我局将在物资发放结束后,对各镇(街道)发放情况进行抽查。

附件:2022年姜堰区中央救灾资金项目物资发放明细表.xls


泰州市姜堰区农业农村局

2022年10月8日

标签: 救灾 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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