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河西区生态环境局机关大沽南路二期桥、富民桥、郁江桥加装隔音屏(项目编号:QXTJ-2022-B-0040)竞争性磋商公告-是

天津市河西区生态环境局机关大沽南路二期桥、富民桥、郁江桥加装隔音屏(项目编号:QXTJ-2022-B-0040)竞争性磋商公告-是



天津市河西区生态环境局机关 大沽南路二期桥、富民桥、郁江桥加装隔音屏 (项目编号:QXTJ-2022-B-0040)竞争性磋商公告

项目概况
大沽南路二期桥、富民桥、郁江桥加装隔音屏采购项目的潜在供应商应在天津市河西区网信大厦12层1205B获取采购文件,并于2022年10月19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前提交响应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QXTJ-2022-B-0040
项目名称:大沽南路二期桥、富民桥、郁江桥加装隔音屏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41.7908万元
最高限价:141.7908万元
采购需求:
包号是否设置最高限额预算(万元)最高限额(万元)采购目录采购需求
第1包141.7908141.7908其他公共设施施工本工程为天津市河西区快速路富民桥、大沽南路二期桥、郁江桥局部加装隔音屏工程,安装点位如下:富民桥东侧挡墙段:约60米;大沽南路二期桥世芳园小区侧:约100m;大沽南路二期桥博岸名邸小区侧:约150m;郁江桥靠近益发里小区侧:共约180m;总长度共约490m。
合同履行期限:自签订合同后60天内完成(特殊情况以合同签订为准)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本项目不接受进口产品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1、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根据磋商当日时间“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供应商,拒绝参与政府采购活动,同时对信用信息查询记录和证据进行打印存档。2、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明细:根据财政部发布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以及《天津市财政局天津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关于贯彻落实《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津财采〔2021〕12号)的规定,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3、根据财政部发布的《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4、根据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发布的《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规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5、涉及商品包装或快递包装的,按照《财政部办公厅、生态环境部办公厅、国家邮政局办公室关于印发、的通知》(财办库〔2020〕123号)要求执行。6、按照《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市场监管总局关于发布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认证机构名录的公告》(2019年第16号)等文件要求,对政府采购节能、环境标志品目清单内的产品实施优先采购和强制采购的评标方法。注:中小微企业以磋商人填写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判定标准,残疾人福利性单位以磋商人填写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判定标准,监狱企业须磋商人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否则不予认定。以上政策不重复享受。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一)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提供以下材料:1.营业执照副本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并在有效期内。2.财务状况报告等相关材料:提供2020年度或2021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企业财务报告或截止至磋商前近一个月内由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3.供应商须提供2021年1月至今任意1个月的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险费的相关证明材料(依法免缴的,应提供依法免缴的相关证明文件。由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或税务机关出具);4.供应商须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日前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提交响应文件截至日成立不足3年的供应商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二)供应商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的委托代理人参加磋商。供应商若为法定代表人,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原件(如身份证、护照);供应商若为被授权的委托代理人,须提供法人代表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原件;(三)供应商须具有在有效期内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 二级及以上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四)正项目经理1名,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证书,有投标资格;技术负责人1名,具有工程技术类中级及以上职称;提供证书复印件加盖公章;正项目经理和技术负责人均为供应商本单位人员,提供本人近半年任意一个月的社保,并出具任命书;(五)供应商提供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供应商须提供《非联合体声明函》;(七)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需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0月09日 2022年10月13日,每天上午09:00至12:00,下午14:00至16: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网信大厦12层1205B
方式:现场领取:1)须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法人代表授权书(须由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和被授权人有效期内的身份证明复印件(原件备查)。网上领取:鉴于目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形势,为了有效减少人员聚集和交叉感染,保证报名工作的顺利进行,提供网上领取报名方式:具体要求如下:(1)请将报名费以电汇或银行转账方式(使用对公账户),汇至我公司的银行账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天津黑牛城东道支行、账号:021*****040******、大额行号:103*****5043、户名:吉林省前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天津分公司),并请在汇款备注中标明:项目编号**+报名费”。(2)文件费汇款后,请将如下报名信息:供应商名称、营业执照扫描件、汇款单截图、项目名称、开票信息、供应商联系人、联系电话及供应商邮箱以邮件形式(邮件主题为:**公司报名信息),发送至jlsqxtj@163.com,并致电022-********获取“报名表”并将报名表回传(邮件主题为:“项目编号”+报名信息);(3)报名日期以文件费到账日期为准,采购代理机构将依据供应商提供的信息开具发票和发送电子版招标文件。(4)未在规定时间报名、交费的投标人不具备投标资格。
售价:2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2年10月19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网信大厦12层1205B
五、开启
时间:2022年10月19日 14点00分(北京时间)
地点:天津市河西区网信大厦12层1205B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天津市河西区生态环境局机关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前进道31号
联系方式:022-********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吉林省前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天津市河西区网信大厦12层1205B
联系方式:022-********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周先生
电 话:022-********
其他附件文件下载(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如出现点击后无法访问的情况,复制地址栏链接后重新访问即可)后重新访问即可)

吉林省前行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8日

标签: 隔音屏 加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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