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市公共机构物业节能管理标准体系建设》招标公告
《本市公共机构物业节能管理标准体系建设》招标公告
谈判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之规定,上海万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受委托,对《本市公共机构物业节能管理标准体系建设》项目采购项目进行国内竞争性谈判采购,特邀请合格的供应商参加谈判。
一、合格的供应商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供应商。
2、根据《上海市政府采购供应商登记及诚信管理办法》已登记入库的供应商。
3、其他资质要求:
(1)具备独立法人资格(本次招标为网上招标,投标人必须获得上海市电子签名认证证书(CA认证证书)); (2)具有专业研究人员10人以上及固定工作场所; (3)了解掌握国家及本市公共机构节能减排及循环经济研究政策、规范、技术、标准,并制定本市节能减排政策、规范性文件及技术标准等; (4)熟悉公共机构运行规范,具有为本市公共机构提供相关研究服务的经历和业绩; (5)本次竞争性谈判不接受联合体应标。
二、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本市公共机构物业节能管理标准体系建设》项目
2、项目编号:SHXM-00-********-****(代理机构内部编号:)
3、预算编号:00-15-16754
4、项目主要内容、数量及要求:
主要调查研究本市机关、学校、医院、文化和体育等公共机构的物业节能管理现状,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主要问题和薄弱环节,以及问题的原因和症结,并对公共机构物业体制机制、服务政府采购、合同能源管理管理、物业节能管理的技术应用、管理手段措施落实等进行全面探讨,同时借鉴国内外先进的物业管理理念,提出做好顶层设计的相关工作建议,以利于十三五公共机构节能专项规划应用与实施。
5、交付地址:上海市人民大道200号。
6、交付日期:2015年8月20日前
三、谈判文件的获取
合格的供应商可于2015-03-31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15-04-08截止,登录“上海政府采购网”(http://www.zfcg.sh.gov.cn)在网上招标系统中上传如下材料:
1)企业法人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或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代表身份证(授权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各一份);3)近三年类似项目业绩(复印件加盖公章一份)。
合格供应商可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下载谈判文件并按照谈判文件要求参加竞争性谈判。
凡愿参加谈判的合格供应商应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按照规定获取谈判文件,逾期不再办理。未按规定获取谈判文件的
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谈判活动。
注:响应供应商须保证所提交的响应文件、资料的内容真实、完整、有效、一致,如递交虚假的响应文件、资料或填
写信息错误导致的与本项目有关的任何损失由供应商承担。
四、谈判响应截止时间和谈判时间
1、谈判响应截止时间:2015-04-13 13:00。迟到或不符合规定的响应文件恕不接受。
2、谈判时间:具体时间由招标代理单位另行通知。
五、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和谈判地点
1、谈判响应文件递交地点:上海市鲁班路700号三楼第四会议室
2、谈判地点:上海市鲁班路700号三楼第四会议室。届时请供应商持谈判时所使用的数字证书(CA证书)参加谈判。
3、谈判所需携带其他材料:
递交应标文件及参加谈判均需携带CA证书,可自带无线上网的笔记本电脑。注:由谈判小组审核评估后确定三家或三家以上的谈判名单,通过电话方式通知其参加谈判;参加谈判的具体时间由采购代理机构另行电话通知。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以上信息若有变更我们会通过“上海政府采购网”、“”通知,请供应商关注。
七、其他事项
培训,答疑,收费等相关内容
八、联系方式
采购人: 上海市机关事务管理局 采购代理机构: 上海万国建设工程项目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 上海市人民大道200号 地址: 上海市鲁班路700号
邮编:
200003 邮编: 200023
联系人: 何锦丛 联系人: 李剑波 杨志伟
电话: ******** 电话: ******** ********
传真: 传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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