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夏银行昆明分行自助设备巡检监控外包服务项目供应商征集公告

华夏银行昆明分行自助设备巡检监控外包服务项目供应商征集公告

华夏银行昆明分行自助设备巡检监控外包服务项目供应商征集公告

  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夏银行”或“采购人”)拟对华夏银行昆明分行全辖依附式自助银行、离行式自助银行、单点式自助设备巡检监控外包服务项目征集供应商,诚邀符合要求的供应商报名参与。项目具体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华夏银行昆明分行自助设备巡检监控外包服务  

二、采购内容简介 (以最终标书为准)

1.服务期限:服务期限2年(自2022年11月20日至2024年11月19日)。

采购方华夏银行昆明分行全辖依附式自助银行、离行式自助银行、单点式自助设备巡检监控外包服务项目征集供应商,合同期限2年(2022年11月20日至2024年11月19日)。

2.服务内容:对昆明分行全辖依附式自助银行、离行式自助银行、单点式自助设备进行巡检监控,巡检网点36(其中昆明市区29个、玉溪市2个、建水县1个、蒙自市1个、大理市3个)。

三、巡检工作要求及内容

1.供应商负责对甲方每台自助设施上装配套监控、报警等安防设备。其中包含摄像机(实际安装摄像机数量以现场实际情况来定,按要求以加钞间安装人脸识别摄像头,内外环境不留盲点为原则实施安装,摄像机为200万像素高清摄像机,识别器1个/台、编码器1台/点。

2.采用行为识别算法,通过DSP处理芯片自动对各种特征(张贴小广告、遗留物等)识别、行为识别(打架、抢劫、人员聚集、非法留宿、人员长时间徘徊等),并第一时间通过网络向报警控制中心发送报警信息和报警图片,报警时有粘贴物位置的前后对比图片,方便操作人员辨认。

3.视频丢失功能能够保证视频被破坏(视频线被剪断,摄像机被人为堵塞,摄像机损坏等等)情况下的及时报警提示。

4.前清机加钞维护情况需在ATM正面人像采集摄像头不达标的情况下,供应商负责调整角度或更换,确保采集清晰效果佳的人像,并自动进行人脸识别用于加钞人员身份识别。

5.后清机加钞维护情况则乙方负责在清机间门外采用甲方摄像头或新增安装人像采集摄像头,用于加钞人员身份识别。

6.乙方负责单独为每个监控责任区域申请安装一条 10 M光纤用于传输识别器状态信息和遗留物,行为报警时会传送当前图像照片。

7.监控中心处理由识别器获得的遗留物报警、人脸识别报警、小广告报警、视频丢失报警等的报警信息、针对ATM设施实施的犯罪行为;监控中心可记录所有报警信息,以书面的形式,定期向甲方提供监控服务报告。

8.安装语音对讲系统,实现前端与监控中心的双向音频对讲功能。前端智能识别服务器一旦判断出有针对ATM机实施犯罪行为出现时,远程监控中心将会在第一时间发出报警处理,监控人员可利用此功能,通过监控中心对前端喊话的方式对犯罪嫌疑人发出警告,及时制止犯罪行为。

9.全年365或366天,每日24小时进行巡检,以两人为一巡查小组,对同一个巡查目标区域进行巡查。

10.巡查过程中,巡查队员必须穿着统一的保安服装,配备能保证顺利完成任务的交通工具、通信工具、防刺背心、警棍、头盔等必要设备,确保队员的人身安全。全力做好巡查目标区域内的防抢、防盗、防诈骗、防火、防爆、防水等工作。

  四、意向供应商资质要求及提交材料要求

 (一)意向供应商资质要求及需提供的证明材料 

1.供应商须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业,并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市场监督管理部门登记的《营业执照》,且《营业执照》经营(许可)范围与本项目相符,供应商须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需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

2.供应商须在昆明本地有常驻机构,并有独立的监控中心机房(需提供以上内容书面证明材料或承诺)

3.供应商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且财务状况良好,需提供近三年(2019年~2021年)的财务报表(资产负债表、利润表)

4.资质要求:供应商必须具备《保安服务许可证》及省公安厅颁发的《云南省重点单位视频监控报警中心》资质(需提供需提供保安服务许可证复印件及以上内容书面证明材料)

5.人员要求:巡检人员年龄满18周岁-50周岁以内,初中以上文化程度,身体健康,无违法犯罪记录,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安员证”(需提供以上内容书面证明材料或承诺)

6.业绩要求:供应商2019年至今至少承担过二家金融机构保安服务,并提供相关的业绩证明材料(业绩证明材料指: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或甲方出具的证明材料,并注明项目名称、项目时间)

7. 供应商高级管理人员任职情况(需出具任职情况表,包括但不限于:姓名、职务、任职公司名称、其他单位任职情况)。

8.供应商不存在受让、租借或者挂靠资质报名;不存在伪造、变造资质、资格证书或者其他许可证件;不存在提供虚假业绩、奖项、项目负责人等材料;不存在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投标的情形(需出具相关书面声明)

9.供应商近三年(2019年-2021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需出具相关书面声明)

10.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应征;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需出具相关书面声明)

11. 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查询结果截屏并加盖公章,查询时间为公告发布之日起至报名截止时间期间。

12.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参与,且不可转包或者分包给其他主体机构(需出具相关书面声明)

 (二)提交材料格式要求

1.“意向供应商资质要求”部分需要提交的材料,需为加盖单位鲜章的彩色扫描件(PDF格式文件)。

2.授权委托书(详见附件1),需为加盖单位鲜章的彩色扫描件(PDF格式文件)。

3.华夏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推荐(自荐)信息表(详见附件2),请勿更改表样。此项材料要求为EXCEL格式文件。

(三)提交材料文件要求

请将所有要求提交的材料打包压缩为1个文件包,文件名格式为:公司全名+华夏银行昆明分行自助设备巡检监控外包服务采购项目。

  1.提交材料须按要求版本提供。未按要求提供、提供不全、要求加盖公章但未加盖的,采购人将拒绝其报名。报名资料未按要求提供或提供不全的情况,采购人将拒绝其报名。

  2.前来报名的供应商应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合法性,并由此承担法律风险和赔偿责任。采购人保留对相关材料进一步核实的权利,如发现提供虚假材料的供应商,采购人将取消其本次及以后的报名资格。

  (四)其它

  1.凡是符合本项目资格条件的供应商,采购人均会向《华夏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推荐(自荐)信息表》登记的联系人发出正式邀请。投标时间及地点以邀请文件通知为准。

  2.采购人可根据项目情况取消采购,供应商应予接受。

  3.采购人视收到的相关材料不涉及商业秘密,供应商应予接受。

  五、本次供应商征集联系事项

  采购人:华夏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昆明分行

  联系人及联系电话:舒仲国 0871-********

司 彦0871-********

邮箱地址(请同时发送以下2个邮箱):

  供应商材料提交邮箱地址:

137*****441@163.com">szg137*****441@163.comkmjhcwb@hxb.com.cn

(邮件发送后请电话确认材料是否收到)

  征集期:2022年10月8日-2022年10月12日

   六、公告发布渠道

  本次供应商征集公告在华夏银行官网(www.hxb.com.cn)、中国招投标公共服务平台(www.cebpubservice.com)、金采网(www.cfcpn.com)发布。

  附件:1.授权委托书  

2.华夏银行集中采购供应商推荐(自荐)信息表

附件请点击公告第一行报名地址,登陆采购平台报价时下载

,昆明

标签: 外包服务 自助设备 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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