赣州市格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赣州市于都生态环境局于都县生态文明创建及省级两山基地规划申报报告编制和专题片制作服务项目(项目编号:GZGH2022-YD-C006)的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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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10-09]

赣州市格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关于赣州市于都生态环境局于都县生态文明创建及省级两山基地规划申报报告编制和专题片制作服务项目(项目编号:GZGH2022-YD-C006)的竞争性磋商采购公告

项目概况

于都县生态文明创建及省级两山基地规划申报报告编制和专题片制作服务 招标项目的潜在投标人应在 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xsggzy.cn/web/) 获取招标文件,并于 2022年10月20日09点30分 (北京时间)前递交投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编号:GZGH2022-YD-C006

项目名称:于都县生态文明创建及省级两山基地规划申报报告编制和专题片制作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00 元

最高限价:无

采购需求:

采购条目编号采购条目名称数量单位采购预算(人民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
赣市购2022F*********于都县生态文明创建及省级两山基地规划申报报告编制和专题片制作服务1*******.00元详见公告附件

合同履行期限:除采购人有其他要求外,成交供应商应在政府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成交通知书发出之日起20日内)与采购人签订合同,2022年10月30日前完成梓山镇“两山”基地创建材料编制、《于都县生态文明建设规划》编制、省级生态县申报材料编制;2024-2025年间视于都县创建条件适时开展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申报工作,达到申报条件时,及时完成相关申报材料编制及专题片制作,2025年9月30日前协助通过国家相关部门评审和验收,力争2025年12月前获得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命名。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其他法律法规要求:(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供应商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3)供应商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或税收违法黑名单或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2年10月10日 至 2022年10月15日,每天上午0:00至12:00,下午13:00至0: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磋商文件的发售期限自开始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

地点: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jxsggzy.cn/web/)

方式:通过CA数字证书在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后台进行项目确认和采购文件下载

售价:0.00元

四、响应文件提交:

2022年10月20日09点30分 (北京时间)(从磋商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10日;从谈判文件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从询价通知书开始发出之日起至供应商提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止不得少于3个工作日)

地点: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都县分中心(于都县四馆一中心三楼C区)3号开标厅

五、开启:

2022年10月20日09点30分 (北京时间)

地点:赣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于都县分中心(于都县四馆一中心三楼C区)3号开标厅

六、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七、其他补充事宜:

(1)响应供应商必须在截止时间前将电子响应文件上传至江西省公共资源交易网(网址:http:// www.jxsggzy.cn/web/),逾期作无效响应处理。(2)届时请响应供应商的响应代表携带CA数字证书及响应代表本人身份证明原件出席询价会,签到时间以递交 CA 数字证书时间为准,逾期递交 CA 数字证书的将不予受理,作无效响应处理。 (3)本项目不收取响应保证金。(4)付款方式:1.完成《于都县梓山镇省级“两山”基地创建》材料编制并通过专家评审,支付合同金额的20%;2.完成《于都县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规划》编制并通过专家评审,支付至合同金额的50%;3.完成省级生态县申报材料编制且通过省级主管部门评审验收,支付至合同金额的60%;4.完成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申报材料编制且通过国家主管部门评审验收,支付剩余合同金额。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采购人应当自收到发票后5个工作日内办理支付手续,30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5)本项目将向成交供应商收取采购代理服务费,具体标准详见磋商采购文件。(6)响应供应商代表人员出示个人健康码(含“赣通码”或外省健康码)的绿码,二维码为绿色的且测量体温正常的,方可进入交易场所。

八、凡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1.采购人信息

名称:赣州市于都生态环境局

地址:于都县贡江镇濂溪路469号

联系方式:0797-*******

2.采购代理机构信息

名称:赣州市格海招标代理有限公司

地址:

联系方式:0797-*******

3.项目联系方式

项目联系人:邱先生

电话:0797-*******

附件下载:
采购项目需求.pdf

标签: 格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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