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交通质安中心关于公路水运工程技术标准规范采购比价的通知
福建省交通质安中心关于公路水运工程技术标准规范采购比价的通知
根据工作需要,福建省交通建设质量安全中心拟就我中心公路水运工程技术标准规范采购项目邀请供应商进行比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情况 (一)采购单位:福建省交通建设质量安全中心 (二)比价地点:福州市东水路18号省交通综合大楼东楼19层福建省交通建设质量安全中心。 (三)项目内容:公路水运工程技术标准规范书籍供应商。 (四)最高限价:*****元 二、比价单位条件 (一)比价单位必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版物经营许可证》;所提供产品应是全新正版图书,产品质量达到国家标准要求。 (二)比价单位必须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比价单位在参加此次采购项目之前的1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无重大违法记录; (四)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管理办法中规定的其它条件。 三、比价单位提供材料: (一)报名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法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单位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盖公章及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盖公章。 2.供应商对提交的上述资料真实性负责,否则项目可拒绝其比价。 (二)比价时需提供以下资料: 1.所有比价资料须密封包装,并加盖封口章,封面写好“福建省交通质安中心公路水运工程技术标准规范采购比价资料”,在比价前送交我中心。 2.供应商是企业的,则提供工商部门注册的有效的营业执照复印件,供应商是事业单位的,则提供有效的“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业务负责人联系方式等相关内容; 3.报价表(必须密封):(格式详见附件:公路水运工程技术标准规范采购清单)。 (三)资料提供方式:当场送达或邮寄均可。 四、比价时间与地点: 时间:2022年10月24日下午14:30前,逾期恕不接受。如资料以邮寄方式,截止时间以邮件送达时间为准。 地点:福州市东水路18号省交通综合大楼东楼19层省交通质安中心办公室。 联系人:林先生0591-********。 五、比价原则 中心采购办对响应单位的比价文件进行审查,以最低价法确定中标单位,供应商报价高于最高限价的比价文件视为无效报价。实质响应的单位应不少于3家,否则比价作废。 福建省交通质安中心拥有上述条款的解释权。 |
标签:
0人觉得有用
招标
|
- 关注我们可获得更多采购需求 |
关注 |
最近搜索
无
热门搜索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