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中山中轴杆线下地及路灯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镇中山中轴杆线下地及路灯安装工程招标公告

招标编号:闽建友招字【2015】5046号
开标时间:2015-04-17
所属行业:
标讯类别:
资金来源:
招标代理: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业主名称:永泰县嵩口镇人民政府
所属地区:


招 标 公 告
招标编号:闽建友招字【2015】5046号
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嵩口镇中山中轴杆线下地及路灯安装工程已由永泰县发展和改革局以樟发改【2013】9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永泰县嵩口镇人民政府,建设资金来自财政拨款,招标人为永泰县嵩口镇人民政府,委托的招标代理单位为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 公开 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建设地点:位于嵩口镇电影院至关帝庙及关刀广场;
2.2.工程建设规模:招标控制价为*******元,发包价为******* 元;
2.3.招标范围:嵩口大桥至嵩口法庭、张元干塑像至嵩口工商所门口杆线下地工程;
2.4.招标内容:路灯预埋管理设、强弱电预埋管理设、电缆检查井等,具体以工程量清单为准,以招标图纸为依据;
2.5.工期要求:总工期60个日历天;其中各关键节点的工期要求为:/;
2.6.工程质量要求:符合《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本项目(标段)招标有关的单位:
2.7.1.咨询单位:福州中盈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编制、永泰县建设项目预决算审计中心审核;
2.7.2.设计单位:福建省永泰县建筑设计院;
2.7.3.代建单位: / ;
2.7.4.监理单位: 待定。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法人营业执照合法有效;
3.2.本招标项目要求投标人具备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法有效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及以上(资质类别及等级)资质和《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投标人拟担任本招标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有效的不低于二级市政公用工程注册建造师职业资格(含建造师临时执业资格),并持有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须为本单位在职员工,以注册建造师证书上的注册单位为准;
注:根据闽建筑函[2014]6号文件规定,投标人拟派的项目经理为一级临时注册建造师的,应符合以下要求:
①已按规定在2014年2月28日前提出延续注册申请或者已办理完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
②已提出申请但还未办理完成延续注册的一级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人员,投标人应在投标文件中附有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行政服务中心出具的延续注册受理单,否则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
3.4.本招标项目 不接受 (接受、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投标人“类似工程业绩”要求: 无 ;
3.6.投标人和拟派项目监理部人员没有存在法人和自然人的从业限制的情形;
3.7.投标人未被依法禁止投标、未存在财产被冻结或接管的情况;
3.8.投标人应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招标项目(标段)施工的能力,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3.9.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文件时应按照招标文件有关规定提供投标保证金;
3.10.本招标项目招标人对投标人的资格审查采用的方式: 资格后审 。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5年3月 31 日至 2015 年 4 月 7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至11:30 时,下午 14:30时至17:00 时(北京时间,下同)到永泰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代表处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后不退。
4.2.招标文件(包括清单、控制价、电子光盘及图纸等)每份售价 500 元,以上材料售后不退。投标人在购买招标文件之前对本工程的招标文件应有充分了解,以免造成不必要损失。
5. 评标办法
本招标项目采用的评标办法:在合理造价区间随机抽取中标人办法。
6. 投标保证金的提交
6.1.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之前;
6.2.投标保证金提交的方式:①从投标人所在地银行的投标人企业基本账户以电汇或银行转账的形式汇到招标人指定的投标保证金账户;②或按规定交存年度投标保证金 ;
6.3.投标保证金提交的金额:人民币肆万元整(¥40000 元)。
7. 投标文件的递交
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 2015 年 4 月17 日 9 时 30 分,提交地点为 永泰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地址:永泰县南湖9栋二层(县移动公司对面));
7.2. 在递交投标文件的同时,投标人拟派出的本工程项目经理应当持注册建造师执业证书(或建造师临时执业证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授权委托书原件以及购买招标文件收据原始凭证到场核验登记,否则其投标文件将不予接收。
7.3逾期送达的或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未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4投标人拟担任项目负责人须持本人身份证并采用身份证识别仪核验其身份,未经核验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
8. 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 福建招标与采购网(www.fjbid.gov.cn)、永泰县建设工程交易管理中心 (发布公告的媒介名称)上发布。

9. 联系方式
招标人:永泰县嵩口镇人民政府;
办公地址: 永泰县嵩口镇道南村205号;
联系电话: 186*****903 ;邮编: 350703 ;
联系人: 吴先生 。
招标代理机构:北京建友工程造价咨询有限公司;
地址: 福州市永泰县樟城镇南湖花园29栋3 ,邮编: / ;
联系人:小刘; 电话: ****-********186*****768

投标保证金银行帐号:
帐户名称: 永泰县嵩口镇财政所 ;
开户银行: 农行永泰支行嵩口分理处 ;
帐 号: 131*****040000086 。
(应在汇款凭证上注明“闽建友招字【2015】5046号”,如因投标人汇款凭证未注明项目招标编号造成银行无法识别投标保证金到账情况或识别错误的,其责任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交易中心名称: 永泰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
地址: 永泰县南湖9栋二层(县移动公司对面) 。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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