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宁市金鸡村建材加工厂一期合作开发经营招商公告

南宁市金鸡村建材加工厂一期合作开发经营招商公告

以公开、公平、公正竞争为原则,广西宁铁建筑有限公司就南宁市金鸡村建材加工厂一期合作开发经营事宜,面向社会公开要约符合条件的不特定营利法人参与竞商,现招商公告如下:

一、招商人

广西宁铁建筑有限公司

二、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名称:南宁市金鸡村建材加工厂一期(暂定名称,以地方政府主管部门批复为准)

(二)项目拟建地点:南宁市金鸡村站东面铁路用地,图定里程范围:湘桂线k805+647m-872m,项目用地面积约*****㎡。

(三)初步建设方案:建设2栋单层钢结构厂房,建筑面积约4860㎡,建筑高度不超过8米。相应建设消防、水电、绿化、地面硬化(含道路、停车位约58个)等配套设施一批。

三、招商标的与包件划分

本次招商标的为上述拟建资产,作为1个包件出租,项目编号:JZGS-JJCZ-1,包件编号:071*****220*******

四、合作内容

包括:资本、土地的投入,委托场地勘查和规划设计,办理备案制手续,办理中国铁路南宁局集团有限公司内部立项、用地审批手续,申请规划设计方案审查和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若有),申请施工许可(若有),建设工程施工,建设工程竣工验收,项目运营等。

五、合作方式

(一)开发建设:招商人以投入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与中商人共同开发建设。中商人负责建设项目所需的全部资金投入(包括前期地面建(构)筑物、设施、设备、种植物的拆迁补偿等)。

(二)项目经营:项目竣工验收后,招商人取得项目资产所有权,中商人根据合同约定承租项目进行使用,并在租赁期限内按其竞商报价向招商人支付资产租赁费。

六、竞商人资格

(一)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营利法人,自注册登记之日至2022年10月1日时长不低于3年,注册资本不低于500万元。

(二)竞商人须具备良好的商业信誉,财务资信状况良好,且相关证照合法有效,未因不诚信行为或违法违规行为受到有关部门的行政处罚。

(三)竞商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与本招商项目的其他竞商人为同一个单位负责人;

2.与本招商项目的其他竞商人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3.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6.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7.在近三年内竞商人有行贿犯罪行为的(以检察机关职务犯罪预防部门出具的查询结果为准);

8.被铁路相关单位列入招商“黑名单”且处于处罚期内;

(四)本次招商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七、前置条件

(一)中商人承诺负责建设项目所需的全部投资。

(二)中商人须委托具有铁路相关建设项目设计经验和业绩的设计单位进行设计,并承担相应费用。

(三)中商人负责在招商人配合下,取得地方政府主管部门的书面支持,以招商人的名义完成在地方政府主管部门办理建设工程相关备案、立项、报规报建等手续,并承担相应费用。

(四)中商人须具有在规定时间内完成铁路用地上各种违章搭建、种植清退的能力和根据合同约定完成项目建设的能力,包括但不限于前期征拆、迁改、环境整治、“四通一平”和办理项目设计、组织项目施工、经常性铁路用地监察巡守等工作,并承担相应费用。中商人自行承担项目实施期间中商人无法完成本条(一)至(四)项所述工作导致本项目无法建设实施的所有责任和损失。

(五)中商人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建筑施工企业负责工程项目施工,在建设工期内完成竣工验收。若非招商人原因本项目在建设工期内未完成项目建设(竣工验收)的,建设工期届满后将开始计算租赁期,即中商人须按租赁期租金起付时间限开始支付租金。

(六)建设项目竣工验收投用后,招商人取得项目所有权,中商人按合同约定承租项目取得使用权,租赁期间中商人自主经营,自负盈亏,项目的日常运营管理由中商人负责,并接受招商人的安全生产管理检查。

(七)中商人须每年按约定时间向招商人支付其竞商报价的资产租赁费。

(八)上述前置条件竞商人以竞商函的形式向招商人提出承诺,作为通过资格预审的必要条件之一,符合所有条件的竞商人方可参与竞商。竞商函格式内容详见附件1。

八、招商方式

通过“国铁招商平台”(网址:https://zs.*****.cn/#/)公开招商。

九、评审方式

采用公开竞价的评审方式:通过各竞商人竞拍,将最终报价最高的竞商人确定为中商候选人的评审方式。

十、确定中商人

中商候选人通过“国铁招商平台”进行公示,公示期届满后发布中商结果公告,确定中商人。

十一、公开竞价方式

本次公开竞价采用线上竞价的方式,即本包件的竞价室开启前,报名且通过资格初审的竞商人通过“随机码登录”的方式登录“国铁招商平台”,进入“竞商大厅”,本包件的线上竞价室开启后,进入竞价室参与竞价。因竞商人随机码卡片保管不善,导致无法进入“竞商大厅”参与竞价的,竞商人自行承担所有责任。

十二、建设工期

建设工期为0.5年。

十三、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9.5年,自项目竣工验收之日起计。

十四、招商底价

招商底价为20万元/年,自第3年起租金年递增率为1%。

十五、报价步长

报价步长为1000元/年,即在招商底价的基础上,每次报价加价应不低于1000元/年或1000元/年的整数倍。

十六、租金收缴方式

租金按季度支付(每三个月支付一次租金),先支付租金后承租。

十七、竞商保证金

(一)本包件的竞商保证金为人民币15万元。竞商保证金须由竞商人自有账户支付,不得通过其他途径代付垫付,并在招商报名截止时间前到达以下账户:

名 称:广西宁铁建筑有限公司

开户银行:工行南宁衡阳支行

银行账号:2102 1131 0930 0663 230

未按上述时间支付竞商保证金的不具备竞商资格。

(二)竞商保证金支付成功后,竞商人须将竞商保证金支付相关凭证扫描件发送给招商人审核,审核通过后由招商人上传至“国铁招商平台”。

(三)中商人的竞商保证金在合同签订前,由中商人申请经招商人同意后可转为履约保证金。未中商的竞商人在招商结果公示结束之日起30日内原路退还其竞商保证金(不计利息)。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竞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1.竞商人未按时参加公开竞价的;

2.竞商人之间互相串通的;

3.竞商人弄虚作假的;

4.中商人主动放弃的;

5.中商人自身原因(包括但不限于中商人经营、财务状况发生较大变化或者存在违法、违纪行为等)造成中商结果被取消的;

6.中商人在招商结果公示结束之日起30日内未签订合同的。

十八、履约保证金

履约保证金15万元。中商结果公示后,合同签订前,中商人须向招商人支付履约保证金。

十九、串通竞商情形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竞商人互相串通竞商:

1.竞商人之间约定中商人;

2.竞商人之间约定部分竞商人放弃竞商或中商;

3.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竞商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竞商;

4.其他串通竞商行为。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竞商人互相串通竞商:

1.不同竞商人委托同一单位或个人参与竞商事宜;

2.不同竞商人的竞商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个人的账户转出。

二十、弄虚作假情形

竞商人不得以他人名义竞商,如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参与竞商。竞商人也不得以其他方式弄虚作假,包括:

1.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2.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3.其他弄虚作假行为。

二十一、报名

(一)报名方法:竞商人须登录“国铁招商平台”(网址:https://zs.*****.cn/#/)并注册进行网上报名,不接受其他任何报名方式。具体操作方法请查阅该网站首页底部“帮助中心”或咨询网站客服电话010-*****转8号键,客服服务时间:周一至周日(8时~18时)。

(二)报名时间:2022年10月10日8:00时起至2022年10月19日8:00时止,逾期不再接受报名。

二十二、报名相关要求

竞商人报名须在“国铁招商平台”上传以下资料:营业执照(或相关资质证书)扫描件、法定代表人(或经营者)身份证正反面扫描件。上述扫描件各一份,在线上进行资格预审。使用A4纸复印扫描的,须签字、加盖公章,并注明“与原件一致”字样。

二十三、合同获取

竞商人报名成功,并支付竞商保证金经招商人资格初审通过后,即可联系招商人获取拟建资产租赁合同(范本)。

二十四、竞商人培训

竞商人报名成功,并支付竞商保证金经招商人资格初审通过后,招商人在公开竞价开始前将组织竞商人参加关于“国铁招商平台”线上公开竞价相关操作的培训,培训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参加培训的竞商人须在签到表中签字,未参加培训的竞商人因操作不当导致无法参加线上公开竞价的,自行承担一切责任。

二十五、线上竞价室开启时间

(一)本次线上竞价的持续时间为30分钟。

(二)竞价室开启(报价开始)时间为:2022年10月25日上午10:00时,关闭(报价结束)时间为:2022年10月25日上午10:30时。

(三)本次线上竞价设置了3次自动延时功能,即竞价室关闭前1分钟内,若有竞商人报价,则竞价室关闭时间将会延时1分钟,最多延时3分钟。

(四)所有竞商人均须根据上述规定时间,提前10分钟通过“随机码登录”的方式登录“国铁招商平台”,进入“竞商大厅”,本包件的线上竞价室开启后,进入竞价室参与竞价。未参加线上竞价的竞商人,取消其竞商资格,竞商保证金不予退还。

二十六、其他说明

(一)招商人地址:广西南宁市西乡塘区衡阳西路30号广西宁铁建筑有限公司43421号办公室

(二)联系人:李子潇

(三)联系电话:188*****529(联系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时~中午12:00时,下午14:30~下午18:00)。

(四)本招商公告由招商人负责解释。

广西宁铁建筑有限公司

2022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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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市,南宁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开发 招商 经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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