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沙区东涌镇南涌村股份合作经济社】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南涌村启新路145号东侧1号土地与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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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南涌村启新路145号东侧1号土地与厂房出租项目交易公告

项目编号:GZ2022QG******

【前言】

1.本交易公告是广州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简称:广州农交所)接受本项目业主单位的委托而发布的。本次项目所有信息均由项目业主单位以书面形式提供,由项目业主单位对信息的真实性负责。

2.本项目以现状为准,本交易公告提供的本项目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资料等,仅供意向受让方参考,不构成对项目的任何担保。请意向受让方在报名参与竞投前必须仔细审查本项目的情况,调查项目的权属情况、合法性、是否存在未决的纠纷等(不限于上述情形)情况和是否存在其他瑕疵(提醒:请意向受让方务必仔细审阅本公告“项目基本情况”对“产权证及相关批准文件办理情况”的披露)。意向受让方应认真研究查看项目的实际情况,并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意向受让方视为对本项目现状的确认,意向受让方一旦作出交易报名的,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项目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责任自负,并对有关承诺承担法律责任。

3.广州农交所不对进场交易的项目的质量瑕疵、权属合法性瑕疵以及合同违约等风险承担法律责任。

广州农交所受广东省广州市南沙区东涌镇南涌股份合作经济联合社委托,按照《广州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农村集体资产交易规则(试行)》的规定,对东涌镇南涌村启新路145号东侧1号土地与厂房出租项目组织公开竞投,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参与竞投。本次交易是根据广州人民政府第119号令《广州市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进行公开竞价,不属于公开招投标。

一、项目基本情况

(一)资产名称:东涌镇南涌村启新路145号东侧1号土地与厂房出租项目;

(二)资产类型:土地与厂房;

(三)资产地址:东涌镇启新路145号东侧1号

(四)交易面积:1303.08平方米;

(五)交易资产的用途、规划条件:工业,合法使用,并且符合环保及法律法规要求;

(六)交易资产产权证及相关批准文件办理情况:

土地所有权证号:穗集有(2012)第********

请意向受让方务必注意:拟交易资产如已获取产权证或其他批准文件均在此处以列举的方式进行披露,未列举的其他证件或批准手续即表示未取得。

(七)消防验收情况:无;

(八)合同年限: 10年(合同起止时间以实际签订合同约定时间为准);

(九)交易底价:¥15,637.00元/月(含税);

(十)租金支付方式:按月支付,每月10日前支付当月租金。

(十一)租金递增方式:从第二年开始每年租金在上年基数上递增3%;

(十三)交易保证金:¥216,000.00元(大写:人民币贰拾壹万陆仟元);

(十四)合同履约保证金:¥188,000.00元(大写:人民币壹拾捌万捌仟元);

(十五)交易方式: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承租方,以网络竞价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每次举牌递增1000元/月或其整倍数;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以交易低价协议成交的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十六)竞投时间:具体详见《网络多次报价交易须知》

(十七)竞得方式:按照不低于底价,价高者得原则确定受让方;在价格与条件相同的情况下,参照《广州市南沙区农村集体资产交易管理细则》第十三条相关规定处理;

(十八)竞投规则:具体详见《网络多次报价交易须知》;

(十九)项目交付方式:按合同起始日现状交付;

(二十)其他说明:意向受让方须认真审阅《厂房租赁合同》,报名即视为已明确知晓《厂房租赁合同》及所附附件之全部条款,对《厂房租赁合同》及所附附件的内容无异议并全面接受。

二、意向受让方准入条件

(1)中标人在交易确认日五天内(即中标日第二天开始五个工作日内)向出租方缴纳人民币855,100.00元厂房补偿金(该为代村集体补偿建筑方建设费用)以及全额的测绘费(1,300.00元)和评估费(2,000.00元)缴纳交至农交所的账户,如逾期不缴交上述费用(以农交所监管户账户到账时间为准),则视作中标人违约,出租方有权拒绝签订合同,没收交易保证金,并取消中标资格,进行重新招标。如原租户中标则无需缴纳上述费用,报名时只需缴纳交易保证金。出租方与承租方签订合同后,双方协商发函件至农交所,农交所将根据函件要求将监管金额划至指定账号。

(2)承租方在租用期内,应按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以及当地各级行政、执法等有关部门的规定依法经营和依法缴纳税费规费(包括但不限于房产税、本合同场地的土地使用税、厂房租赁税、工商税费、水电费、物业管理费、治安费、清洁费等),承租方对外经营所产生的债权债务均由承租方负责承担。

(3)该厂房的所有权属归甲方所有,承租方仅有使用权,未经甲方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拆除及改变。承租方需自行申请水、电的报装(承租方不能以无法报装为由解除合同),费用由承租方支付。承租方在使用水、电期间需严格落实用电安全,如因水电的使用导致发生安全事故则由承租方全面负责,承担损害赔偿等。合同期满后,租赁期间内所新增的用水、用电(包括变压器等)设施,无偿归甲方所有。

(4)合同履行期内,承租方需对该厂房进行维护保修,人为以及因不可抗力造成厂房损坏的,由承租方负责维修,费用由承租方承担。承租方如计划对原有厂房进行改造,需征得甲方及有关部门审批方可实施,经同意实施后,由承租方承担建设费用、安全责任及消防安全。如未征得同意私自改造,则视为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没收合同履约保证金,并追究违约责任。在租赁期限内,由承租方负责购买厂房的财产保险及责任险,如未购买保险,因厂房所产生的所有损害赔偿及责任均由承租方承担。

(5)合同履行期内,承租方将租赁合同的厂房使用权转(分)出租时,须征得甲方和东涌镇集体资产交易领导协调小组审批书面同意,按规定办理有关手续。

(6)该厂房如遇国家征收、征用或工业园改造等,需收回出租厂房及所在地块,承租方需无条件服从。该厂房所有建构筑物(包括承租方新建的建构筑物)及用水用电、消防设施、排水设施、道路等的所有资产补偿及其他补偿(如搬迁奖励等),双方按比例分成,计算方式为:以合同期为基数计算比例,甲方占已使用年限所占比例份额,承租方占未使用年限所占比例份额。土地补偿归甲方所有,承租方不得请求甲方作任何补偿或赔偿, 厂房补偿金不予退还。政府征地收地之日本合同终止。

(7)合同期满或因承租方违约导致合同解除,该厂房的所有建构筑物(包括新建的建构筑物)及用水、用电、消防设施、排水设施、道路等所有固定资产无偿归甲方所有,承租方不得毁损,不得请求任何补偿或赔偿。

三、竞投意向人可按照以下方式实地勘察该项目

以下两种安排只能选其一,在相应“□”打“√”。

R本次竞投不组织实地查看资产具体位置,标的以实物为准,意向受让方可自行查看资产的位置及了解基本情况。

□统一勘察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9:30-11:30,14:30-17:00,联系人:,联系电话:,意向受让方敬请提前联系项目业主单位。其他时间勘察:意向受让方可以在其他时间自行前往现场勘察。

四、报名事项

(一)本项目仅接受线上报名,以系统通过报名为准。(意向受让方必须在广州综合产权交易系统注册登记并进行报名)

1.系统注册地址:http://www.gemas.com.cn/portal/login.jsp

2.注册完成后选择本项目进行报名并按要求提交报名资料及缴纳保证金(如无特殊说明的,上传提交的资料须为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或照片)

3.缴纳保证金、网上报名时间:2022年10月9日至2022年 10 月 17 日17时前(保证金以银行到账为准)。

4. 意向受让方须确保于报名截止日17时之前(以系统时间为准)提交报名材料,并对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有效性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二)报名需提交的资料(上传提交的资料须为加盖公章的扫描件或照片):

1.法人/非法人企业意向承租方须提供法人/非法人组织资格证明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原件加盖公章,在委托代理情况下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加盖公章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合作社成员大会决议/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同意参加竞投的决策文件复印件。

2.工商登记注册个体户的意向方须提供工商登记注册个体户有效营业执照复印件、个体户负责人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在委托代理情况下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均须加盖公章或双方手指模);

3.具有中国国籍、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自然人的意向方须提供居民身份证复印件,在委托代理情况下还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均须加盖双方手指模);

4.《农村集体资产交易意向受让申请书》;

5.意向承租方须提供广州农交所要求的其他有关资料。

意向受让方需保证所提交的资质、资格在公告发布之日至合同签订日期间真实有效,并承诺在前述期间内不对影响项目报名的资质、资格进行变更。否则,一经发现,广州农交所有权取消意向受让方已取得的竞投资格。

(三)其他事项:

1.同一项目编号同一意向受让方(法人或非法人组织或个体户)只能报名一次(因项目延期、中止、原受让方弃标重启除外)。

2.本交易项目不接受自然人、个体户、联合体报名。

3.本交易项目保证金通过境内银行转账方式缴交,且保证金转账人、意向受让方、合同乙方须一致。

4. 意向受让方、意向受让方(法人、非法人组织等)的法定代表人、受委托人在广州农交所办理竞投业务时,需签名的文件都必须由本人亲笔签名或电子签名。

五、法定优先权申报要求

本项目无享有法定优先权的个人或单位。

六、交易保证金交纳要求

各意向受让方在报名时必须通过银行转账方式将交易保证金转入以下专用账号,并确保在报名截止日17时前已到账(即报名期限结束前已到账)。

(一)专用账户户名:广州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账号:203*****900100*****9251

开户银行:中国农业发展银行广东省分行营业部

(二)注意事项:

1.银行转账单据上请注明参加交易项目的名称和交易编号。

2.交易保证金必须以意向受让方的同名账户通过银行转账,不接受其他任何方式(包括但不限于现金汇款、支付宝、微信、第三方、公证委托等)转帐。除项目业主单位同意并书面授权外,所有到账的交易保证金将在竞投结果公示结束(无异议)后5个工作日内不计利息处理:

1)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将被转至项目业主单位指定账户,不再向受让方退还上述保证金款项,除合同另有约定外。

2)非受让方的交易保证金将按规定不计利息地原路退回(银行受理广州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转账业务委托,即视为已完成相关保证金退还手续)。

3)各意向受让方必须确保转账的银行账户能正常使用,否则因此造成的损失或责任由意向受让方承担。

3.交易保证金须在指定时间内实名到账才能有效,以银行到账时间为准,如因跨行转账所产生的延迟到账问题由意向受让方承担后果。填写银行转账单据时应在备注栏注明:XX村XXXX(所报项目的名称)+项目编号:xxx交易保证金。

(三)保证内容:

1.意向受让方被确认为交易标的受让方后,该受让方应按公告、交易须知的约定与经济联合社和广州农交所签署《成交确认书》,并与经济联合社签署《租赁合同》。

2.该受让方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按约定向广州农交所支付交易服务费。

3.该受让方在签订《租赁合同》后应按约定履行支付交易价款等义务。

4.意向方参与竞价应保证至少有一家意向方报价,使该项目能产生有效报价;如项目存在优先权人,在未产生有效报价的情况下,优先权人应以挂牌价行权。

七、交易服务费

(一)农交所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依据《广州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农村集体资产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试行)》执行。

(二)受让方在签订《成交确认书》后3个工作日内向广州农交所支付交易服务费,在交易保证金中扣除。

八、联系方式:

广州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联系电话:徐小姐020-********

地址:广州市越秀区流花路123号越秀国际会议中心北塔9楼

网址:www.gzaee.cn

项目业主单位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镇东

联系电话:020-********

地址:东涌镇启新路40号

附件:

1. 租赁合同及所附附件;

2. 交易指南;

3.广州市农村集体资产交易意向受让申请书;

4.法定代表人证明书/授权委托书。

附件下载网址:

http://gz.gemas.com.cn/portal/page?to=proUtrl&proId=18a08e727a8e4946a74b665a1aefa86b&packId=

广州农村产权交易所有限公司

2022年 10月 9日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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