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银宝盐业有限公司海精盐厂纸箱采购及相关服务项目(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江苏省银宝盐业有限公司海精盐厂纸箱采购及相关服务项目(二次招标)招标公告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海精盐厂50万只纸箱采购及相关服务项目
1. 预算金额: 190.5万元
2. 最高限价: 190.5万元
3. 采购需求: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
4.采购范围:20kg装纸箱(390×290×185mm)40万只、25kg装纸箱(390×290×225mm)10万只。具体采购内容详见项目需求。
5.工期:按甲方要求分期供货。
6.质量要求及验收标准:符合企业标准。
7.质保期:本项目质保期不少于 1年。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具有纸制品加工能力、具有政府部门颁发的印刷经营许可证的独立法人(提供营业执照复印件、印刷经营许可证复印件并加盖单位公章)。
2. 投标人所投两种规格的食盐纸箱,在投标前样品需经海精盐厂质检部门检测,投标时提供海精盐厂质检部门开具的相关证明材料。
3. 本次招标投标人须提供2021年度的财务报表(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结算时需提供13%增值税专用发票。
4. 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材料(成立不满一年不需提供);
5. 项目负责人、委托代理人需为本单位的正式职工,并确保至投标截止之日当月至少连续6个月均已在本单位缴纳养老保险,投标时无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中标候选人人公示前、异议(投诉)提出时相关单位需提供缴费记录证明原件给招标人核验。(例:如开标日期为2015年10月的某一天,则投标单位需保证以上人员2015年2月以后任意连续6月养老保险均在本单位缴纳)。
6. 供货商能在采购方下达计划后48小时内供货到江苏省银宝盐业有限公司海精盐厂(提供承诺书加盖投标单位公章,格式附后)。
7. 投标人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信用中国”网站(www.crdditchina.gov.cn)、“江苏政府采购网”(www.ccgp-jiangsu.gov.cn)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8. 单位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相互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标段的投标。
9. 本项目不接收联合体投标。
三、投标保证金
1. 投标人须缴纳足额投标保证金。本次招标投标保证金为人民币*****元。投标保证金须从投标人的单位基本账户缴纳;
2. 投标保证金的形式:银行转账、电汇、网汇;
3. 投标保证金收款账户名称、收款开户行、收款账户:投标人在收到招标文件后,按下列账户信息缴纳投标保证金。单位名称:江苏省银宝盐业有限公司海精盐厂,开户行:中国农业银行响水县陈港支行,账号:10-405*****0007307。投标人须凭本人身份证、银行有效票据原件(网汇可为复印件)和人民银行出具的基本账户证明原件(或复印件)到江苏省银宝盐业有限公司海精盐厂财务部开具投标保证金收据;
4. 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时,应同时递交投标保证金的证明文件;
5. 投标保证金的有效期应与投标有效期一致;
6. 投标保证金的退还。中标通知书发出后7日内向未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无息)。
有投诉(异议)的项目,中标候选人及异议人(投诉人)投标保证金在招标项目签订合同后予以退还。因恶意投诉(异议)的、利用保密信息投诉的及投诉(异议)不实的投诉行为被通报的,自通报之日起6个月内,投诉(异议)人的投标保证金予以退还。
投诉人故意捏造事实、伪造证明材料或者以非法手段取得证明材料进行投诉的给他人造成的损失的,投诉人依法承担赔偿责任。招标人直接扣减相应数额,确认应予退还保证金的数额,并经监管机构存档后,办理退款手续。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1)投标人在规定的投标有效期内撤销或修改其投标文件的;
(2)中标人在收到中标通知书后,无正当理由拒绝签订合同协议书或未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提交履约担保。
(3)中标人在签订合同时向招标人提出附加条件。
7. 履约保证金:本次招标履约保证金为中标价的 5% ,在签订合同前,中标人应按招标文件“合同条款及格式”规定的或者事先经过招标人书面认可的履约保证金格式向招标人提交履约保证金。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时间:2022年9月30日至2022年10月9日
2.方式:邮寄或电子邮件自选,电子邮件获取方式为:将单位介绍信,信中必须注明委托代理人、联系方法及邮箱,原件彩色扫描件发送到代理公司指定邮箱**********@qq.com。凡有意参加投标的供应商,请与招标代理单位联系报名购买招标文件。
3.招标文件每套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五、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开标时间和地点
截止时间: 2022年 10 月 20 日 15 点 00 分
开标时间: 2022年 10 月 20 日 15 点 00 分
开标地点:江苏银宝控股集团有限公司集中开评标室(盐城市中远世纪城D幢二层)
六、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江苏银宝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官网”和“江苏省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上发布。
七、公告期限
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八、其他补充事宜
1.付款方式:
(1)结算:实际供货数量*中标固定单价
(2)付款:按分批供货量,分批结算。经验收无质量问题,供货商提供货物经需方签收后,一个月内付款。
2.根据《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深化公共资源交易平台整合共享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函〔2019〕41 号)、国家发改委发布《关于积极应对疫情创新做好招投标工作保障经济平稳运行的通知》等文件精神,全面逐步推行不见面投标开标等招投标活动。结合当前疫情防控要求,本项目开标方式为不见面纸质文件开标。开标当日,投标人无需到达开标现场,仅需在任意地点通过PC 端或移动端的“腾讯会议”及相应的配套硬件设备参加开标会议。
九、评标办法:本招标项目采用资格后审综合评估法。
十、对本次招标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招标人:江苏省银宝盐业有限公司海精盐厂
联系人:王先生 电话:157*****677
招标代理公司:盐城市水利勘测设计研究院有限公司
联系人:徐先生 电话:159*****798
2022年9月30日
标签: 纸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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