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七冶甘肃分公司平凉市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项目吊篮租赁服务采购
十七冶甘肃分公司平凉市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项目吊篮租赁服务采购
根据十七冶平凉市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项目需要,现拟对工程需吊篮租赁服务进行招标,采购资金来源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本次招标通过五矿集团采购电子商务平台(http://ec.mcc.com.cn)进行。
1、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1招标范围及概况:
含十七冶平凉市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项目所需吊篮的设备租赁、运输、安装拆卸、维保等的相关所有内容。
十七冶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项目施工区域需租赁吊篮共60台,型号为ZLP 630。
1.2工程建设地点:甘肃省平凉市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项目。
2、投标人资格要求及资格审查方式
2.1资格要求:
(1)投标人须为中国十七冶集团有限公司合格供方;
(2)需具有模板脚手架专业承包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
(3)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具有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能够按照招标人要求足额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6%);
(4)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没有发生重大及以上质量事故和较大及以上安全生产事故;
(5)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用于该项目的施工电梯和施工升降机设备必须是合格产品。要求吊篮出厂年限在三年以内,即出厂时间在2019年10月1日以后。设备需附相关出厂证明,备案时相关人员证件由中标人自行提供,不增加任何费用,不得影响招标人使用。
(6)参加本项目投标时没有在其他未完工项目工作。
(7)投标人在参加投标活动前三年内,不存在中标后不履行中标义务的行为,不存在欠薪导致集体讨薪的行为;被十七冶各级项目监管部限制投标的企业不得参与本项目投标。
2.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3资格审查采取资格后审方式,采用合格制进行评审。
3、招标文件的获取
3.1招标文件费 500 元,投标单位需转账到十七冶专用账户,并备注“集采-十七冶平凉市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项目工程塔吊租赁标书费”,中标与否售出不退,注意:请将招标文件费银行转账凭证扫描件发至招标联系人邮箱(*********@qq.com),招标方录入后投标人方可登录后在【招标文件报价编制】的投标文件录入页面下载招标文件。非十七冶合格供方的投标人请办理合格供方准入后再缴纳标书费,否则招标方将不予录入,投标人将无法下载招标文件和投标。
4、投标文件的递交
4.1.投标截止时间(开标时间):2022年10月12日15:00:00时,投标人应在截止时间前通过五矿集团采购电子商务平台递交投标文件。
4.2逾期送达的投标文件,电子招标投标交易平台将予以拒收。
5、联系方式
招标人:中国十七冶集团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
地 址:甘肃省兰州市雁南路陇星大厦A座22层
招标部门:中国十七冶集团西北公司招标采购中心
联系人:袁主任 电话:0931-*******
踏勘联系人:杨国宝 电话:181*****253
时间: 2022年10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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