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都寨镇丁山中学教学楼工程招标公告
六都寨镇丁山中学教学楼工程招标公告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隆回县六都寨镇丁山中学教学楼工程已由隆回县发展和改革局以隆发改审社[2015]11号文及隆发改[2015]22号文批准建设,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资金已落实,招标人为隆回县六都寨镇丁山中学,招标代理机构为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人具备招标条件,本公告已经招标投标监管部门备案,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欢迎符合条件的投标人前来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2.1项目名称:隆回县六都寨镇丁山中学教学楼工程
2.2建设地点:隆回县六都寨镇
2.3规模:教学楼建筑面积约1947.23㎡,框架结构,共4层
2.4工期要求:180日历天
2.5质量要求:符合《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确保达到《建筑工程质量验收统一标准》规定的合格工程
2.6保修要求:按建设部(2000)80号令执行
2.7招标范围:本项目建筑、安装、及装饰工程等,具体详见施工图及工程量清单
3.投标人资格要求3.1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湖南省外企业按照省住建厅湘建建[2010]136号文件要求须具有有效的入湘施工登记证;3.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房屋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叁级及以上资质,安全生产许可证处于有效期;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3.3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为建筑类专业贰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B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没有在建项目;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其他人员具体要求详见本项目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0.14.1项要求。
3.4拟任该工程施工项目部关键岗位人员必须是本企业在职人员,提供由社保部门出具的近6个月(2014年7月—2014年12月)的社保证明材料;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本项目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的投标;
3.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评标办法本项目评标办法采用湘建建[2013]282号文件中“合理定价评审抽取法”。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开标后资格审查。
5.投标保证金5.1、投标保证金数额为:叁万元,采取银行转帐方式,由投标人基本账户转入指定的保证金专户。投标保证金到账截止时间为2015年4月20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以到账时间为准,以现金方式提交的投标保证金无效。
收款人帐户名称:隆回县建筑工程管理站招标投标保证金专用账户
开户银行:华融湘江银行隆回支行
帐号:85230311000000672
5.2、缴纳投标保证金时必须在银行进账单上注明:“隆回县六都寨镇丁山中学教学楼工程”的投标保证金,如果未注明,由此造成无法查明保证金是否到账的后果,由投标人自行负责。
6.招标文件的获取及澄清答疑发布6.1请从2015年3月31日~2015年4月20日17: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在隆回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www.lhjgz.net)上进行网上下载招标文件及施工图。如通过网络下载,其招标文件与书面招标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6.2招标文件每套售价400元,施工图及其他资料售价400元,递交投标文件时缴纳。
6.3澄清答疑采用网上答疑方式。招标人对招标文件澄清答疑均采用在隆回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http://www.lhjgz.net)上发布,投标人自行下载。
7.投标文件的递交7.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及开标时间为2015年4月21日9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地点为隆回县建设工程交易中心。
7.2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或未按要求密封和加写标注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3投标人委托代理人必须为拟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须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湖南省外投标人还必须由企业法定代表人亲自到场参加投标,法定代表人确因出国、住院等特殊原因不能到场的,必须提供相关证明,否则,招标人不予受理。
8.发布公告的媒介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湖南省招标投标监管网和隆回县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网上发布。
9.行政监督本次招标项目接受相关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其委托的招标投标监管机构监督。招标投标监督机构为隆回县建设工程招投标管理办公室。
10.联系方式招标人:隆回县六都寨镇丁山中学
地址:隆回县六都寨镇
联系人:胡先生137*****998
招标代理机构:湖南三湘工程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长沙市雨花区湘府东路华盛世纪新城25栋201#
(联系地址:隆回县桃花路252号移动公司旁)
联系人:周女士陈先生
电话:139*****702电话:158*****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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