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求《关于进一步严明信访工作责任强化倒查问责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关于征求《关于进一步严明信访工作责任强化倒查问责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

关于征求《关于进一步严明信访工作责任

强化倒查问责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

意见的函

各镇、街道,区直各单位:

为扎实做好信访工作,根据省委信访工作“四+”机制、市委信访工作“八项机制”相关要求,学习借鉴其他市县倒查问责案例,结合我区实际情况,区信访局起草了《关于进一步严明信访工作责任强化倒查问责暂行规定(征求意见稿)》,对全区信访工作责任倒查问责机制进行完善,现征求贵单位意见,请认真组织研究,意见建议经主要领导签字后于今天(7月22日,星期五)下午下班前将电子版和扫描件同时反馈至区信访局。逾期不回复视为无意见。

联系人:杨建林,联系电话:*******,邮箱:nqqxfj*******@163.com。

滁州市南谯区人民政府信访局

2022年7月22日




关于进一步严明信访工作责任

强化倒查问责暂行规定

(征求意见稿)

为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人民信访工作的重要指示和省委“一改两为”会议精神,依据市委信访工作“*****”的工作思路,坚持“一把手扛责”、用好“1+5+N”机制和“1+1+7”效能指数管理两个抓手、强化“三级法治宣传教育”、实行“四级调度”、确保“五个不发生”,进一步完善区委信访工作十六条举措,经研究制定本规定。

一、实行信访责任分级管理机制

对信访工作的责任实行分级管理,一级责任人为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二级责任人责任单位分管负责人,三级责任人为责任单位具体办理人员。对引发信访事项启动倒查问责程序后,应依据情节轻重和责任大小,对上述三级包保责任人依次追究责任。

进一步明确问责和形式

信访事项的责任主体及其领导干部、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经区信联办研究决定后,启动倒查问责机制:

(一)发生进京访、赴省重复访和集体访的,责任单位一级责任人停职专司信访工作,二级和三级责任人按照组织程序予以免职;

(二)发生赴省访、重复到市集体访及敏感时期矛盾上行,访情被市级以上通报的,责任单位二级和三级责任人停职专司该信访事项化解工作;

????(三)发生到市集体访的,责任单位应立即向区信访局报告基本情况,责任单位主要负责人第一时间到市劝返,否则,将对相关责任人谈话提醒直至诫勉谈话;

????(四)同一信访人通过来信或网络就相同诉求重复投诉,2次及以上至国家级,3次及以上至省级,5次及以上至市级的,由区信联办约谈责任单位,并在全区通报,对相关责任人予以谈话提醒直至诫勉谈话;

????(五)未按规定时间受理、办理信访事项,或者不执行信访事项处理意见,造成矛盾上行的;部门(单位)之间互相推诿扯皮,不担当、不作为,漠视信访群众合理诉求,拒不接受区信访部门交办、督办的信访事项,未落实办理责任,导致“信”转“访”,或者初信初访转重信重访等工作作风不实的,对责任单位和相关人员予以约谈和通报批评,纳入年度信访考核。

(六)其他应当追究责任的失职失责行为,视情节轻重分别给予通报批评、约谈、移交组织部门处理、移交纪检监察机关处理等。

????三、信访案件倒查问责程序启动后,直接责任人、责任单位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有关责任人主动靠前做工作,成功化解矛盾,信访人息诉罢访,又未发现其他违法、违纪行为的,可以减轻或免于责任追究。

四、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联系人:郝工
电话:010-68960698
邮箱:1049263697@qq.com

标签: 信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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